12.12 南京执行法官有办法:雨润开发的长兴地产项目“活”了

到11月底,浙江长兴县的1000多名购房者与开发商没有了冲突,欢天喜地的到房产部门办理了产权登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也消除了对立情绪,二次进行了握手,工程现场又呈现出往日的繁忙。一个几乎陷入僵局的“死案”,在南京中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有了圆满的结果。


这是一起跨度近5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江苏地华公司、长兴雨润公司、雨润控股公司联合开发浙江长兴县的房地产项目,并以其项目下的北地块使用权作为担保,向上海信托公司借贷2.67亿。由于雨润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资金出现流动性危机,到期债务无法清偿从而引发诉讼。

2015年12月,上海信托公司申请法院对上述项目北地块采取查封措施并限制土地上不动产的对外预售、销售办证,致使该整体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南京执行法官有办法:雨润开发的长兴地产项目“活”了

担保与保全这两把“锁”,“锁”住了雨润集团的项目开发,使其陷入绝境:一方面,雨润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开发的楼盘不能对外预售;另一方面已销售出的房屋不能办证,致使1000多名业主天天围堵在工地讨说法。更让雨润公司雪上加霜的是,原先作为后续开发的南地块被当地政府认定为闲置土地,被告之要无偿收回使用权。

法院执行也遇到极大的难题。

如果对其查封的土地及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评估拍卖,土地及房产价值会大大减损,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利益都会“缩水”,同时,已购买房屋的1000多户业主也会作为执行案外人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维护。


南京执行法官有办法:雨润开发的长兴地产项目“活”了

如何在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又维护好购房消费者、债务人的正当权益?南京中院的执行法官来回奔跑在南京与浙江长兴县两地,经过头脑碰撞智慧交响,提出了“宗地分证、分批解封”的执行方案:即将查封的土地,按工程进度拆分为已完工区、复工区、待开发高层区、待开发排屋区四个区,由一个证拆分为四个证予以查封。

思路是好,落地也不易。

这第一个难题是:

“一证换四证”要得到当地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支持。法院多次上门沟通,最终赢得支持。

第二个难题是:

反复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即在被执行人支付1亿元首付款后,于2019年9月29日,解除对完工期和复工期项目土地使用证的查封与抵押登记,许可办理商品房预售、销售登记;累计清偿金额达到2亿元,解除待开发的高层区项下土地使用权的司法查封和抵押登记;至后,被执行人用销售回款在5个月内分批偿还剩余债务,直至全部清偿完毕。


“这个方案是一个三赢的结果。”南京中院执行法官刘红兵说。既保证了债权人可控财产不转移,又盘活了被执行人资产,保障了其滚动开发项目的权利;同时通过销售实现分期偿还债务的目的,让购房者走出了无法办证的困境,化解了开发商与业主的矛盾冲突。

11月底,上海信托公司送来“执法为民、廉洁高效”的锦旗;雨润控股集团写来感谢信深情表达谢意。

南京执行法官有办法:雨润开发的长兴地产项目“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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