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農村的房子要搬遷了,但是我不想搬遷,請問我可以選擇不搬遷嗎?

劉雲億少


您好,很高興能為您解答問題!

是否可以不拆、不搬,具體要看拆遷的性質,如果是純商業性的,雙方可以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不拆遷;但是如果是公益性的,是沒有辦法拒絕的,但是有權要求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現在雖然廢止了行政強制拆遷,但是司法強制拆遷依然存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若補償不到位,被徵收人有權拒絕交出土地;若補償足額到位,徵收部門會向被徵收方送達《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自《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被徵收人有權在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或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復議、不訴訟,徵收部門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拆除房屋。一旦房屋被司法強制拆除,被徵收人再想啟動維權程序,難度將非常大。(京平~金)


京平律師事務所


現在釘子戶不好當!因為拆遷是經過政府統一規劃建設安排的。不是你個人想怎麼樣就怎麼的!

大家都搬就跟著一起搬了吧,我身邊真實情況,2015年朋友家村子政府給動遷,有個開發商在原地蓋商場沒有回遷樓,都是統一標準發放的動遷補貼金,拿到動遷款的都在市內買了房子,當時瀋陽房價5000-9000一平米,瀋陽今年的房價8000-20000一平米。

然後我朋友家還有三戶他們其實就想多要點錢遲遲不搬,後來開發商出現了資金問題工程到現在還停著吶!那地方變成了爛尾樓,後來我朋友他們一共四家到區政府去找去,求著人家給他們動遷,人家說沒錢回家等著吧! 到現在還等著吶!

做人不要太過分!貪得無厭必有所報!這也是特例,實際情況該搬就搬吧,早得到錢早享福!不搬也不好使說真的。

你可以選擇不搬,但是有人會幫你搬的!

有幾句話叫小胳膊擰不過大腿,除非你不是一個小胳膊。




逍遙谷大飛


搬遷與否主要是看土地的徵用情況,我們這邊的農村都是因建設新農村而形成的搬遷情況,並沒有國家徵用的意思,因此是可以選擇不搬遷的,我們村附近的村莊都拆完了,但依舊有不少人家沒有搬遷。


記得幾年前最早要拆遷時,那個村子裡有5戶村民拒絕搬遷,畢竟賠償款太少了,一平方才400-500元,就算現在也才500-600元每平方,農民蓋一棟樓房的錢也要一二十萬,賠償的錢鐵定虧本,很多家庭的房子才蓋了幾年。 結果政府直接斷水斷電,強迫他們搬遷,但那幾戶人家將鎮政府告到了法庭,在法院的判決下,要求立即通上水電,不能影響農民的正常生活。正是這次打官司的勝利,之後人家拆遷時不願意拆遷,開發商也沒找事,畢竟國家的法規就是要求自願搬遷。


如果是因為重大工程項目,那就要必須進行搬遷了,此時不願意搬遷是不行的。一般來說商業性的搬遷大家都能拒絕,根據自己的意願搬遷。但國家修路什麼的,這就得搬遷,不能影響整體的規劃。 從我們這邊來看,那些沒有搬遷的人都比較後悔,畢竟他們孤零零的房子立在那裡,周圍的宅基地全部被種植了莊稼地,自然是顯得不太好,生活也會有一定的不便。原本還有左鄰右舍的鄰居在一起談話,但這樣一來想要找個聊天的人都沒有。

我們這有一些人拆遷時不同意,但過後看到別人住到新房子裡,自己孤零零的,也想找開發商求搬遷,但都被開發商打回來的,人家根本不稀罕,到時候可能就要後悔了。 當然不知道題主家的拆遷情況,大部分的拆遷都是可以自願選擇的,題主應該也可以,不過還是要慎重考慮一下!


惠農圈


規劃好的,不拆不行的。大家可以看下方圖片,整個村子都拆完了,還剩一棟三層的別墅,這家的房子才蓋好一年左右,新人結婚的房子,住進去不到半年吧,各位覺得三層別墅包括裝修該賠償多少?估計是賠償沒有談下來。各位網友要是你的話會拆嗎?



贛榆老樊


很願意回答你的問題,農村房子要搬遷,你不願意搬,可不可以選擇不搬嗎?肖為華對這個事給你解答,希望能幫助你解開思路。

農村要搬遷,一般都是人員稀少,沒有多少人了,所以才要搬遷,另外是山區丘陵地帶,土地相當貧瘠,種那點地都不夠吃的,致使人們在那生活很困難,不得不搬遷。

搬遷是國家的民生工程,國家要拿出一定的財力和物力的,還得把農民安置好,搬遷是千載難逢的好機遇,搬到富裕的地方,交通又便利,又能有個好的生活環境,何樂而不為呢?

你說的你不願意搬,我給你說說,人家都搬了,你不搬,就你一戶生活在空曠的村落,你不覺得孤單嗎,你生活的必須品又上哪買呢?萬一你有點啥事沒人能幫助你,你等於生活在一個無人的世界裡,和外界溝通都很困難,再者說了,多孤單呀!

如果是全部搬遷,那應當是國家經過農民的實際情況,通過深思熟慮才做的決定,你不搬遷是違反政策的,這個你要搞明白,國家為了咱們農民好我們不能扯後腿,這樣對你自己也不好,你說是嗎?

通過我跟你說的這些,希望你還是搬遷吧!響應國家的號召,高高興興的搬到好的地方,過你的幸福生活吧!


肖為華


這個就得看搬遷的政策是怎麼樣的,到底是集體搬遷還是由個人意願搬遷或者是徵用土地。

不同的政策都會有不同的要求,所以基於這個情況,看來如果說是有的選擇是可以選擇不用去搬遷的。

集體搬遷可能由不得你。

假如是集體進行搬遷,那麼這種情況之下多半需要專用土地或者說回收這些土地,所以這個時候你不想搬遷都是不行的。

基於這個問題來看集體搬遷的情況之下,基本上是大多數人同意,可能由於個別人不同意,那麼這種情況之下,肯定還是不行的。

所以跟隨著集體搬遷的情況之下,我們就得去搬遷這個房子。

搬遷之後是否合理。

對於這個情況之下搬遷這個問題就得看合理不合理,畢竟有些地方都是亂打的針,對於合理性這方面呢,可能會有所偏差。

那麼對於農村裡面來說,大部分的情況之下,如果是合理的情況,基本上還是可以去進行搬遷的。

比如說對於拆房子補貼對於房子的相對比的面積等等。這個還得看是否合理,因為某些地方我們聽說過,本身在農村裡面的房子可能有兩三套。但是搬遷出去之後只給一套,並且又沒有多餘的補償。所以這種情況之下,可能是存在不合理的問題。

國家徵用土地是必須的。

假如面對國家專用的土地進行搬遷的時候,這個時候就由不得你自己不搬遷了,大多數人還得選擇進行搬遷,畢竟國家徵用土地相對應來說是一個政策性的問題。

所以基於這種情況之下搬遷還是得搬遷的,畢竟在這個問題上面我們不能夠做出太多太大不合理的事情。


農人莫小道


如果是統一規劃,有利於農村發展建設,你不搬遷肯定是行不通的,等到最後搬遷,補償也會低。上幾年,有一個地方政府要修路,有幾戶人家需要搬遷。那幾戶都搬走了,只剩一戶人家的房子在路中間,由於協商解決不了,路從他的房子兩邊修過去,再求著找人要求搬遷的時候,沒有人去理他。那才叫一個急哩!人要顧大局,只要是符合國家建設規劃需要的、有利於鄉村建設發展的就要積極配合,不能因為你個人的利益而影響大局!


899399505225


如果不是徵地拆遷,而只是村民自發的行為,你可以不搬。否則就要搬。

房子要進行拆遷了,在拿到安置補償後,因為一些原因和拆遷方產生了點矛盾,於是並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搬遷。現在,拆遷方說了,如果三天之內不搬,就要直接向法院申請進行強拆了,到時候可不能保障東西全部搬出來,產生的損失後果自負。對此產生了質疑,憑什麼拆遷方讓他們三天之內搬他們就得搬,不搬真的能強拆嗎?

別說,拆遷方說的還真的是對的,這種情況,拆遷方讓他們搬他們就必須得搬,給了規定時間就得在規定時間內搬。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也就是說像這種已經取得了拆遷補償的情況,應該在拆遷期限內完成搬遷。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搬遷的,就可以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那如果沒簽補償協議沒有拿補償是不是就可以一直不搬遷當釘子戶呢?答案也是否定的。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如果被徵收人不復議,不訴訟,不搬遷,政府也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拆。

當然,政府申請法院進行強拆也符合上述法律要求,不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拆遷就是違法的,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都是典型的違法行為。如果您遇到了這種典型的違法行為,一定要保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

在此,我們提醒各位,在徵地拆遷中,一定要積極主動的進行維權,不管是當釘子戶還是忍氣吞聲都不是好辦法。





萊蕪老邱


你好,我是代君,三農領域創作者。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因為,和你一樣,我也是拆遷戶。

關於拆遷,我想說,這是好事。

政府拆遷,是為了合理利用土地,也是為了改善我們的居住環境,是城市發展進步的必然過程。

不錯,房子就是家,要拆除,很多人一時難以接受。這是老百姓一場最難的抉擇。

這種心情咱們都理解,畢竟是祖宅,也是我們的心血,是我們的命根,真的拆除了,心中難免留戀與不捨,糾結在所難免。

但是,有些事情不是我們所能左右的,一定不要走極端。

舉個例子,我們村也有幾個拆遷戶,兩年了,至今還沒有簽字拆除。他們的房子,周圍早已經被挖得不成樣子,站著寒風中就像棄兒,無人問津,甚至連個串門的鄰居都沒有,沒水沒電,沒人氣,幾乎與外界隔絕。我想,裡面的人生活一定很困難,就像另一個世界的人,因為我看到他們出來時已經與以前的那些老鄰居格格不入,灰不溜秋的樣子。

住在新居民樓的我們,寒冷的冬天穿著短袖,享受著幸福生活的同時,心中嚐嚐對那些人產生一絲惋惜與同情。

何必呢,該享受生活的時候不享受,為的是什麼,堅守什麼,為錢嗎?

熬到八十歲,要錢有用嗎?

所以,我覺得,有些事要有度,要適可而止,千萬別鑽牛角尖,要學會放下,有舍才有得。

個人觀點,若有不妥之處,請見諒。





代君


你好,法律保護每個人選擇不搬遷的權利。但如果搬遷是為了道路,鐵路,飛機場和一些國家利民基礎建設等搬遷請求,建議你還是搬遷,這些都是國家為了很好的發展,更好的服務廣大人民做出的國家決策,如果這些基礎建設建成並投入運行,不只方便了你的生活,你的子孫後代也都會收益終生的。

如果是住房開發商或私企建廠等搬遷,你現在的房子對你很有意義或居住生活很滿意,你可以拒絕搬遷,並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希望回答能幫助到你,祝你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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