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曝光!
福建這些零食、海鮮、青菜
被檢出不合格!
永輝、新華都、沃爾瑪等上黑榜!
最新抽檢!52批次食品不合格!
椴樹白蜜被檢出諾氟沙星不合格
活草魚被檢出孔雀石綠不合格
冰鴨翅被檢出氯黴素不合格
……
12月6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2019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第45期),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32大類食品5986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方便食品、餅乾、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酒類、蔬菜製品、水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蛋製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糕點、豆製品、蜂產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飲食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食鹽。合格5934批次,不合格52批次。
黑榜必須曝光!
這些大家愛吃的零食
被檢出不合格
以後不要再吃了——
零食在大家的生活中
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但是
福建人,注意了……
以下食品千萬不能再吃!
餅乾不合格2批次:
1、標稱河北麥客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4月1日生產的蔓越莓味餅乾,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建省米蘭春天量販有限公司,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2、標稱河北麥客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4月1日生產的草莓味餅乾,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建省米蘭春天量販有限公司,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餅乾》(GB 7100-2015)中規定,餅乾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麵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或者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也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未採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導致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使得終產品油脂氧化。食用過氧化值超標食品,可能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症狀。
茶葉及相關製品不合格2批次:
1、標稱福建武夷山古巖農茶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日生產的大紅袍(武夷巖茶),草甘膦不合格 ,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福州海關技術中心;
2、標稱重慶錦之傑農業發展有限公司2019年6月24日生產的甘草(代用茶),二氧化硫不合格,銷售單位為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臺江分公司,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不合格5批次:
1、標稱上海富麒華實業有限公司2019年8月15日生產的開口松子(油炸類),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錦江麥德龍現購自運有限公司莆田荔城商場,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2、標稱上饒市大眾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26日生產的多味瓜子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長汀縣新龍洲量販有限公司,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3、標稱上饒市大眾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6月6日生產的香酥瓜子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長汀縣新龍洲量販有限公司,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4、標稱西安市福旺食品有限公司(分裝)2019年8月10日生產的福旺多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 ,銷售單位為石獅市好世客超市有限責任公司,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5、標稱龍巖市新羅區佰優食品廠2019年8月16日生產的龍巖鹹酥花生,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合格,銷售單位為武夷山市新華榕購物中心,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氧化硫殘留量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後產生二氧化硫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堅果與籽類食品不得使用,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後最終轉化為硫酸鹽並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噁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蜂產品不合格1批次:
標稱安徽省宿松縣劉氏蜂產品有限責任公司2018年9月8日生產的椴樹白蜜,諾氟沙星不合格,銷售單位為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清萬達店 ,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糕點不合格5批次:
1、標稱徐州華騰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1日生產的酵母鮮麵包,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尤溪縣三好超市,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2、標稱徐州市朝暉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7月9日生產的木糖醇吐司麵包,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州市長樂區營前連輝便利店,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3、標稱龍海市富貴獅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18日生產的精牌雞蛋糕,丙二醇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丙二醇是一種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主要起到穩定和凝固、抗結、消泡、乳化、水分保持、增稠等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規定,丙二醇在糕點中的最大使用量應不超過3.0g/kg。糕點中丙二醇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改善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丙二醇,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丙二醇含量過高。
4、標稱福州菡香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3日生產的煉乳味吐司,菌落總數不合格, 銷售單位為福建源安百貨有限公司,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麵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菌落總數,一個樣品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糕點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5、標稱合肥遠翔食品有限責任公司2019年9月2日生產的蔓越莓吐司麵包,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周寧縣利家超市有限公司南街分公司,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酒類不合格1批次:
標稱煙臺棲霞法拉圖葡萄酒業有限公司/煙臺濱海明珠葡萄釀酒有限公司2018年9月29日生產的美拉圖全汁葡萄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松溪縣十八里酒鋪,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經生產企業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實,該批次葡萄酒產品為松溪縣十八里酒鋪涉嫌假冒生產。
飲料不合格2批次:
1、標稱仙遊縣鯉南鎮龍峰山天然飲用水廠2019年9月24日生產的飲用山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2、標稱福建永安市格蘭礦泉水有限公司2019年6月24日生產的永安格蘭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銷售單位為永安市佳潔貿易有限公司新華超市分公司,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還有這些
魚、蝦、貝等 被檢出不合格!
長期食用影響健康!
永輝、新華都、沃爾瑪等上黑榜!
糧食加工品不合格1批次:
標稱永春縣盛德禾種植專業合作社2019年9月25日生產的永春白粿,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合格、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合格 ,銷售單位為福建鮮生佳貿易有限公司晉江紫帽店,檢驗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黴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根據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脫氫乙酸在米麵製品中不得使用。
肉製品不合格3批次:
1、標稱沙縣牧源食品廠2019年9月21日生產的板鴨,菌落總數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2、標稱沙縣龍鳳板鴨廠2019年9月25日生產的鄭湖辣鴨,菌落總數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3、標稱沙縣龍鳳板鴨廠2019年9月1日生產的鄭湖辣鴨,菌落總數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食用農產品不合格21批次:
1、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福州大利嘉分店銷售的活草魚(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5日),孔雀石綠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福州海關技術中心;
2、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上杭時代廣場店銷售的西芹(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17日),毒死蜱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福州海關技術中心;
3、廈門閩籃超市有限公司嵩嶼店銷售的來自廈門市湖里區李普蓋水產店的冬蟹(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21日),鎘(以Cd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鎘是常見的重金屬汙染物之一,鎘對人體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積性,長期大量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腎和骨骼一定程度受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汙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頭足類水產動物中鎘的最大限量為2.0mg/kg,甲殼類水產動物中鎘的最大限量為0.5mg/kg。
4、福建省米蘭春天量販有限公司龍巖松濤分店銷售的雲南紙皮核桃(購進日期為2019年5月5日),酸價(以脂肪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5、福建省米蘭春天量販有限公司北市場分店銷售的鮮金昌魚(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18日),呋喃唑酮代謝物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呋喃唑酮代謝物屬於硝基呋喃類藥物,是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有研究表明,硝基呋喃類藥物及其代謝產物具有一定的毒性作用,長期大量食用硝基呋喃類藥物及其代謝產物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560號)規定其為禁用獸藥,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檢出可能原因分析:一是養殖戶把硝基呋喃類藥物拌進飼料中為蝦防病、治病;二是養殖環境受到汙染。
6、福建省米蘭春天量販有限公司小溪分店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25日),鎘(以Cd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7、福州市鼓樓區怡意食品店銷售的黃瓜魚(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21日),氧氟沙星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氧氟沙星屬於氟喹諾酮類藥物,因抗菌譜廣、抗菌活性強等曾被廣泛用於畜禽細菌性疾病的治療和預防。然而,氧氟沙星的各種鹽、酯及其各種製劑可能對養殖業、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潛在風險。《發佈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中規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8、閩侯縣南嶼致誠惠都便利店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26日),腐黴利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9、福州市長樂區源安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正蟹(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28日),鎘(以Cd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10、福建省米蘭春天量販有限公司曹溪陽光美地分店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29日),鎘(以Cd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11、福州市長樂區吳航王傳旭蔬菜攤銷售的尖椒(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29日),鉛(以Pb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12、福州市長樂區王學蔬菜攤銷售的菜心(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29日),甲拌磷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13、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屏西超市銷售的冰鴨翅中(購進日期為2019年10月6日),氯黴素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氯黴素是一種殺菌劑,也是高效廣譜的抗生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氯黴素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腸道菌群失調,導致消化機能紊亂。《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氯黴素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14、莆田市荔城區柯偉鶯水產經營部銷售的母正蟹(購進日期為2019年10月7日),鎘(以Cd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15、福建新華都綜合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長豇豆(購進日期為2019年10月9日),克百威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16、福建冠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南平萬達廣場店銷售的菠菜(購進日期為2019年10月9日),阿維菌素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17、南平市建陽區萬商匯購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梭子蟹(活海水蟹)(購進日期為2019年10月16日),鎘(以Cd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18、晉安區隆旺鮮嘟嘟超市銷售的草魚(活)(購進日期為2019年10月16日),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19、石獅德輝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鮮大黃花魚(購進日期為2019年10月22日),氧氟沙星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20、福建省詔安縣亨利實業有限公司中山購物廣場銷售的皇帝桔(購進日期為2019年10月25日),克百威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21、廈門富山誠達百貨商業廣場有限公司聚祥分公司銷售的來自廈門合順昌貿易有限公司的對蝦30-40(購進日期為2019年10月26日),呋喃唑酮代謝物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呋喃唑酮代謝物屬於硝基呋喃類藥物,是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有研究表明,硝基呋喃類藥物及其代謝產物具有一定的毒性作用,長期大量食用硝基呋喃類藥物及其代謝產物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560號)規定其為禁用獸藥,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檢出可能原因分析:一是養殖戶把硝基呋喃類藥物拌進飼料中為蝦防病、治病;二是養殖環境受到汙染。
蔬菜製品不合格2批次:
1、標稱福州市倉山區奇森蘿蔔加工廠2019年9月7日生產的脆蘿蔔,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銷售單位為屏南華寧購物廣場有限責任公司,檢驗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2、標稱福州市倉山區奇森蘿蔔加工廠2019年9月11日生產的脆蘿蔔,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建省新發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永春時代廣場分公司,檢驗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水產製品不合格1批次:
標稱寧德福遇佳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7日生產的海蜇頭,菌落總數不合格,銷售單位為龍巖市永定區旺都貿易有限公司南門店,檢驗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水果製品不合格3批次:
1、標稱廣東雄發食品工業有限公司2019年2月16日生產的九制話梅(李子製品),鉛(以Pb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廈門市興人和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五緣灣店,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鉛可在人體內積累,長期食用鉛超標的食品會嚴重影響大腦和神經系統,尤其會造成兒童智力發育障礙和表現行為異常。
鉛含量國家規定標準值為≤1.0 mg/kg。鉛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汙染物之一。蜜餞中鉛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果蔬種植過程中對環境中鉛元素的富集,或輔料帶入,亦可能是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加工設備、容器、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
2、標稱福建龍巖閩西好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16日生產的地瓜絲,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建省米蘭春天量販有限公司龍巖松濤分店,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3、標稱揭西縣津雅園食品廠2019年8月20日生產的話梅,鉛(以Pb計)不合格,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漳州新華都百貨有限責任公司漳州西洋坪店,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複檢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餐飲食品不合格3批次:
1、鯉城區如鯨餐廳銷售的北極甜蝦(加工日期為2019年10月8日),鎘(以Cd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廈門泓益檢測有限公司,複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2、南安市柳城迎治小吃店銷售的油條(加工日期為2019年10月18日),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漳州海關綜合技術服務中心;
含鋁食品添加劑可用作固化劑、膨鬆劑、穩定劑、抗結劑和染色料等,很多國家如美國、歐盟成員國、澳洲、新西蘭、日本和我國等都允許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生長髮育產生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硫酸鋁鉀、硫酸鋁銨作為膨鬆劑、穩定劑可應用於油炸面製品,其添加量“按生產需要適量添加”,而終產品中的鋁殘留限量不得超過100mg/kg。
3、三明市梅列區下塢府板栗酥店銷售的琪瑪酥;(油炸面製品)(加工日期為2019年10月20日),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漳州海關綜合技術服務中心。
希望這些上榜的商家
都能早日整改
讓大家都能吃到安全又有保障的食品
食品安全關係著每個人的健康!
擴散起來!
曝光這些不合格食物!
別讓身邊人吃到了!
來源:東南網、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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