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湖北郧西城关强力“禁鞭”收缴烟花爆竹128件

今年,湖北省郧西县城区“限鞭”政策升格为“禁鞭”政策,自1月15日起,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去年12月下旬以来,郧西县先后召开3次城关镇“禁鞭”工作会议,在城区设置26块“禁鞭”提示牌,利用10个户外显示屏宣传“禁鞭”,悬挂横幅50余条,投入10台车辆宣传“禁鞭”,张贴《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40000张,《通告》3000份,并组织媒体集中宣传、干部入户宣传“禁鞭”。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媒体宣传、“双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强化场所宣传、行业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宣传,“禁鞭”宣传“户户到,人人知”的氛围日渐浓厚。

为配合城关“禁鞭”工作,1月中旬以来,郧西县“限禁鞭”办组织公安、城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执法力量,成立清查整顿工作专班,集中对城区烟花爆竹批零店、祭祀用品店等行业场所开展地毯式清理整治,取得明显效果。截止目前,工作专班共开展联合执法11次,出动车辆20余台次,检查店铺200余家次,依法查缴存放烟花爆竹门店35个,收缴烟花爆竹128件,其中鞭炮13000封、烟花500箱。

郧西警方温馨提示:郧西县城关镇区域为禁鞭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罚款100元——500元。凡不听劝阻、阻碍的,执法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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