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臨汾市行政機關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及資格複審公告!

臨汾市行政機關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及資格複審公告!

根據《山西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有關要求,臨汾市公安機關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定於6月18日進行,臨汾市行政機關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複審工作定於6月21日-22日進行,現將體能測評及資格複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

(一)體能測評對象

按照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需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的5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確定)。

(二)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時間:2018年6月18日

地點:臨汾市第一中學校高中部

地址:臨汾市濱河西路北段(堯都區劉村鎮南蘆村對面)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等執行。執行過程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四)體能測評註意事項

1、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於2018年6月18日上午6: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准考證到臨汾市第一中學校高中部東門報到入闈,凡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自願放棄。請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提前瞭解交通狀況,熟悉出行路線。

2、體能測評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應嚴格遵守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體能測評期間不得請假離開測評場地,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測評場地,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繫,違者取消測評資格。

3、參加體能測評考生考前須自行熟悉測評項目和規則,加強鍛鍊,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體狀態。考生自備防曬物品、運動衣、運動鞋,禁止穿跑鞋。

4、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

5、本次體能測評不安排複測、補測,考生也不得在體能測評時以身體不適或其它理由提出緩測。因身體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或體能測評過程中感覺身體不適的,考生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體能測評,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體能測評成績當日現場公佈。

7、如因天氣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體能測評工作不能如期舉行,以山西省人事考試網發佈的補充公告為準。

體能測評諮詢電話:0357—2188156

二、資格複審

(一)資格複審對象

非公安系統職位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複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公安系統職位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按照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面試資格複審人選。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非公安系統職位資格複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4,公安系統職位資格複審人員名單當日在體測現場張榜公佈。

(二)資格複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8年6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點:臨汾市人才市場人才交流大廳。

地址:河汾路中大街2號臨汾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原唐堯大酒店)地下一層。

(三)資格複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複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並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1、筆試准考證(2份)。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戶口簿、有效期內的戶口遷移證或戶籍地、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均可。

4、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有學位要求的還應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符合畢業條件、暫時未領取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證明(須說明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畢業時間、學歷層次以及所學專業等情況,有學位要求的還應說明獲得的學位情況)。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5、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應說明是否同意報考及錄用或聘用的起始時間);未就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託管機構相關證明。

6、選聘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生職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詳見附件6)。其中服務地考核意見欄,由所在地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分別蓋章;派出部門意見欄,應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具體請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說明的有關要求辦理)。

7、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生職位的,還須提供本人退伍證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應註明入伍、退伍情況及檔案存放情況等);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意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應說明是否同意報考及錄用或聘用的起始時間)。

8、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還須提供鄉鎮(街道)和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相關工作證明(應說明是否同意報考、任職時間、考核等)。

9、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資格複審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參加資格複審。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放棄面試。

2、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

3、參加資格複審的考生請認真閱讀本公告。

資格複審諮詢電話:0357—2091413

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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