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規範化辦案指引來啦!上海發佈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實施細則

規範化辦案指引來啦!上海發佈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實施細則

2018年6月14日,《上海市檢察機關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經市院檢察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印發執行。《上海市檢察機關案件質量評查標準(試行)》作為細則的附件一併印發。

上海檢察機關積極貫徹落實最高檢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規定要求,及時制定細則和評查標準,以適應司法責任制等改革的新要求,持續深入推動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的規範化、精細化、標準化,為全國檢察系統貢獻樣本。

规范化办案指引来啦!上海发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

全面綜合評判,嚴格評查程序

➤ 全面覆蓋。對所有檢察官辦理案件的全覆蓋,並針對“捕訴合一”辦案模式的新變化,增加重點評查案件範圍。

➤ 綜合評判。突出全面評查原則,對案件辦理的全流程進行全面檢查、綜合評判,避免機械評查、僵化評查。

➤ 嚴格程序。針對不同的評查結果等次和組織形式,設計嚴格科學的評查程序,充分聽取辦案檢察官、辦案部門意見。

細化評查標準,指引規範辦案

➤ 問題導向。將辦案中多發常發的質量問題,作為評查關注的內容與指向。

➤ 制度轉化。將高檢院相關業務條線的案件質量標準以及釋法說理等制度文件轉化為評查的具體標準。

➤ 回應改革。將“捕訴合一”改革模式下的辦案要求進一步細化明確,既嚴格規範,又鼓勵擔當。

深化結果運用,落實司法責任

➤ 問題整改。督促辦案部門對評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正,增強案件質量評查的監管實效。

➤ 類案研究。強調同類問題的研究、講評、規範以及突出問題的專項分析,將個案問題提升為類案辦理的指引,服務決策。

➤ 考核掛鉤。明確規定評查結果計入司法業績檔案,作為檢察官等級晉升、擇優遴選、員額管理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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