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公告」天津市西青區民政局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公告

「公告」天津市西青區民政局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公告

天津市西青區民政局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公告

隨著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穩步推進,社會組織迎來了快速發展期,各類非法社會組織活動也日益活躍,他們打著服務國家戰略、服務人民群眾的幌子,侵害群眾利益,擾亂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秩序,影響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西青區民政局、公安西青分局決定,從即日起開展嚴厲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等法規規章的規定,非法社會組織主要指:

(一)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基金會名義對外開展活動的組織。

(二)被撤銷登記後繼續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基金會名義進行活動的組織,也包括在籌備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社會團體。

(三)未經登記、備案,擅自在境內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等境外非政府組織。

二、非法社會組織應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質,立即停止活動,全面消除影響,自行解散。對繼續開展活動的,一經發現,將堅決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非法所得,涉嫌犯罪的,依法處理。

三、公民個人、企事業單位,各社會機構在與社會組織合作或參與開展活動時,可登陸“中國社會組織網”(網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確認該機構是否合法登記註冊。社會媒體在宣傳報道社會組織相關信息時,應核實該組織是否依法登記註冊及信用狀況,以免誤導群眾。

四、區民政局、公安西青分局分別建立投訴舉報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提倡實名舉報,舉報人個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為了利於及時有效地對非法社會組織活動進行調查處理,舉報內容應包括:非法社會組織主要負責人情況、單位名稱、活動地點、開展非法活動的具體事實、相關證據材料及其他線索等。

區民政局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投訴舉報電話:27392563

公安機關舉報電話:110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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