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區民政局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公告
隨著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穩步推進,社會組織迎來了快速發展期,各類非法社會組織活動也日益活躍,他們打著服務國家戰略、服務人民群眾的幌子,侵害群眾利益,擾亂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秩序,影響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西青區民政局、公安西青分局決定,從即日起開展嚴厲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等法規規章的規定,非法社會組織主要指:
(一)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基金會名義對外開展活動的組織。
(二)被撤銷登記後繼續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基金會名義進行活動的組織,也包括在籌備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社會團體。
(三)未經登記、備案,擅自在境內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等境外非政府組織。
二、非法社會組織應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質,立即停止活動,全面消除影響,自行解散。對繼續開展活動的,一經發現,將堅決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非法所得,涉嫌犯罪的,依法處理。
三、公民個人、企事業單位,各社會機構在與社會組織合作或參與開展活動時,可登陸“中國社會組織網”(網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確認該機構是否合法登記註冊。社會媒體在宣傳報道社會組織相關信息時,應核實該組織是否依法登記註冊及信用狀況,以免誤導群眾。
四、區民政局、公安西青分局分別建立投訴舉報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提倡實名舉報,舉報人個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為了利於及時有效地對非法社會組織活動進行調查處理,舉報內容應包括:非法社會組織主要負責人情況、單位名稱、活動地點、開展非法活動的具體事實、相關證據材料及其他線索等。
區民政局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投訴舉報電話:27392563
公安機關舉報電話:110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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