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国土资预审[2018]第14号
涿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涿州市高标准农村互助幸福院项目用地
预审意见
涿州市发展改革局:
你单位转来的“涿州市高标准农村互助幸福院项目用地预审”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我局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拟选址分别位于东城坊镇宁村、码头镇向阳五村、高官庄镇北高官庄村3个行政村。项目拟定总投资0.018亿元。项目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设备设施及网络平台。
二、该项目拟选址地块用地总规模0.0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6公顷,分别为:
1、东城坊镇宁村用地规模0.0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2公顷;
2、码头镇向阳五村用地规模0.0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2公顷;
3、高官庄镇北高官庄村用地规模0.0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2公顷。
建议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方案,从严控制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
三、该项目拟选址地块在《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图中为村镇建设用地区,符合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本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本预审意见不能替代用地审批手续,不能作为办理银行贷款等相关手续的支撑文件。
涿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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