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德阳女医生陷舆论漩涡后自杀,对方称不想看到这一结果但没说谎,你怎么看?

爱篮球的法律虫


且不论事件双方的对错问题

但现在有一种现象

过去国人信奉一种观念,死者为大

也就是说不管这个人对与错,

但人们对死者都会保留一些基本的敬畏,

让死者安息,与此相关的人也会心存一些悔意

但现在的报道中呈现出来的却不是这样

比如此前的一家三口自杀被救后被舆论骂回重新寻死

在他们真的去世后,

他们的评论中有为数不少的人仍在继续唾骂

甚至有人翻出死者一家的所谓种种劣迹

以此证明他们应该死

如果说在以前还能有一死以证清白的说法

那么现在死亡证明不了清白

甚至在短暂的安静后

会迎来更大的诋毁

直到无人抗议无人发声

确实该死的盖棺定论后遗臭万年方能罢休

所以现在不知如何看待

各自修行吧!



如人饮水727


昨晚夜班,早上本打算补觉的,看了这个消息,非常气愤,久久不能入睡,索性不睡了,也 要说上几句。

是看了网友们的介绍,才大体了解了情况的。事件的过程在问题的描述中已经说的很明白了。现在谈谈自己看了这一事件的大体感受。

看到有评论说,安医生的丈夫把熊孩子的头按到水里的行为是过激了。这样的做法没有任何好处。从事件的后果反推一下,安女士的丈夫如果知道这一事件最终会送了爱人的性命,他大概宁愿把自己的脑袋按到水里,也不会动人家宝贝一个指头。可是,安医生的丈夫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面对妻子被侵犯,对方不但不认错,而且还做鬼脸,吐口水,猖狂挑衅的情况下,还无动于衷,那他还是个男人吗?如果中国的男人都懦弱到自己的妻子被人摸了屁股都不会发火的程度,那么,他们还有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必要吗?因此,在这里,不存在什么过激的问题,男人必须有血性,男人必须保护自己妻子儿女,在他们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该出手时就出手,是做为一个男人必须有的素质。

另外,对于过激不过激的评价判,没有一个客观统一的标准。如果一个会游泳的成年男人,把一个未成年的不会游泳的小孩推到水里,把头按到水里那怕是一秒钟,不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这种行为都是过激的。因为这个行为可能导致孩子呛水而死。但在这个事件中,两个所谓的小孩子已经十三四岁了,虽然在法律上他们还是小孩,但他们的体格和生理发育大概已经类似成人了。否则的话,他们也不会做出侵犯女性的动作。因此,当我们自己和亲人受到侵犯,我们有能力惩戒侵犯者的时候,惩戒的方式是否过激主要考虑的是对对方的伤害程度。在这个事情上,安医生的丈夫对熊孩子的惩治绝不算过激。首行孩子会游泳,那个视频和看过,孩子的头被按下去的时间应该不超过一秒。这个行为,与其说是对孩子的惩戒,不如说是告戒。他的孩子身体上几乎不构成伤害,这样的动作,笔者小时候和小伙伴河里游泳时经常玩。

这个事情中,如果安医生没有轻生,游泳池里的冲突大家永远可以自说自话,孩子和家长可以说是碰撞,安医生可以说是性侵。除非有水下摄像机拍下证据来,否则的话,可以成为永远的悬案,但现在安医生去世了。她是在名誉受损害,工作受影响,满腹委屈,无法自解的情况下,精神崩溃,走向绝路的。难道她的死,就没有向社会证明清白的意味在内吗?我相信是有的。从一个角度上来看,轻生可能是一种软弱,可是为了证明自身的清白可以连生命都不要,不也是一种勇敢的反抗吗?我相信安医生的清白;我更愿意相信,她的轻生,不完全是出于软弱,应该还有反抗。

熊孩子家长对此事的说法,当然,那不算是道歉,到现在,他们还相信自己的孩子,认为是安医生的丈夫欺负了他们。大概也算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吧”?自己的孩子无论如何都是好的。

仅仅是游泳池里这点小风波,过去了也就算了。反正孩子也没有受到伤害。安医生的两口子心情受到一点影响,过一会,大概也就好了。毕竟对方是个“孩子”。但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熊孩子只所以敢于为所欲为,是因为背后有大人撑腰。之后,在更衣室里,熊孩子的家长纠集人打了安医生。双方报警。警察来处理。这样的事情,警察能处理出什么结果来呢?无非是调解罢了。

第二天,熊孩子的家长就闹到安医生两口子的工作单位去了。从这里能看出来,熊孩子的一方,是执意要把事情闹大的。于是,网上也开始利用不完整的视频资料进行炒作。这个手法与之前的医闹,碰磁等操作的手法完全一致。参与者有律师及网络大V。

在这样的现实骚扰和舆论轰炸之下,做为一个普通人是很难招架的,精神承受不住而崩溃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越是善良的人,越是爱惜自己名声的人,越容易承受不住。

从这个事件的发生过程,能看出,熊孩子家庭调动社会资源的能力是很强的。面对这样的处境,大多数人可能是百口莫辩。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多年前看过的金庸小说中的一个人物:钟阿四。

我相信,无论是在小说中还是在现实中,凡是做恶的,最终都会受到惩罚。小说中,是侠客惩治恶人,我相信,现实中法律是公正的,所以在这个事件中做恶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付出他们应该付出的代价。

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我觉得,保护未成年人是应该的,但任何法律都应该在司法实践事不断完善,不能让坏人轻易的钻了漏洞。


七月流火140400643


说不好听的,苍蝇不叮无缝蛋,这个男孩,及男孩家长,一辈子都受到良心谴责,根本没有正视男孩的行为,泳池中明显看到女医生在往旁边躲着男孩,摸胸吐口水,,,不是他捏造的吧!遇到这样的女医生老公不出手,那还是个男人吗?,第一次看到视频,很多人都在说女医生老公行为过激!这样那样的不好,我就想说,你当时在现场吗?摸得不是你女朋友,不是你老婆,所以你们感觉不到,光棍我怕谁,还到医院到人家单位闹,男孩家长你们何来的自信,这样理直气壮,最后“” !!!我想说理性思考,喷子的力量真是厉害,人言可畏啊“”!!!真的见识到了,我觉得,这是恶意诽谤他人。

女医生家人应该起诉!

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诽谤导致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损害国家利益,即使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也应提起公诉。


失控的俄罗斯轮盘


这件事前半部分没有什么好说的,本来就是一个很普通的纠纷,男孩子也许不小心碰到了女医生,也许确实摸了女医生的臀部,女医生感到不高兴也正常,男孩朝她扮鬼脸,女医生的丈夫把小孩按到水里拍了一下,有点过激,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道歉也就,可以结束了。

重点在后半部分,首先孩子家长来到女医生和她丈夫的单位,要求开除两人的党籍和公职,这就太过分了,一看就是特别不好惹的人。然后网络汹涌而上,曝出女医生和她丈夫的姓名、单位照片等等,有人想把这个事情搞大,结果女医生承受不压力自杀了。舆情瞬间翻转,现在轮到男孩一家的各种信息被人肉了。

我觉得这个事情非常有意味。有些人会为一己之私,利用网络舆论,但是网络舆论却如巨龙,首先你很难将它控制,另外它反转起来特别灵活,操纵巨龙者也被巨龙所伤。就这件事而言,男孩一家有点像那个拔刀的宝马男,网络是他们手中的刀,本想拔刀伤害对方,没想到最后被砍了。

他们不是唯一的过错方,更多围猎过女医生的人,此刻似乎依然逍遥自在,但是,天网恢恢,谁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成为被围猎者?你作势挥舞的刀,也有可能结结实实落在自己身上。人应该有正义感,但是,在发言之前,需要充分了解是非曲直,也要扪心自问,是否夹带了私货。否则,不管你是正义爆棚还是信口雌黄,都是在为你将来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添砖加瓦。

当然大平台也有过错,虽然说我们有言论自由,但是发布别人的各种信息,以及发布一些对他人的生活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平台应该有一定程度的识别和审核,但是很多平台为了吸引流量,装聋作哑,真的是在吃人血馒头。


闫红说


我一直觉得孩子如果没有好的家教就是一个魔鬼。

小孩如果在大人没有满足自己的情况下,他会哭,这是一种本能,这时候父母就应该去管教。而不是说"他还小懂什么,应该让着他。"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为什么一定要让你呢?

有一次我和我两个朋友就去逛街A君和B君她们都带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上幼儿园(叫她小a),一个已经二年级了(叫她小b)。ab经过一个雪糕店的时候就说想要吃雪糕,但是她们的妈妈都不让,因为准备吃晚饭了。A妈妈对a说"我们等下就吃晚饭了,雪糕就先不吃,如果吃完晚饭你还想吃我们再吃,好吗?"a虽然很不情愿,但是也答应了。B妈妈就只是跟b说:妹妹不吃了,我们也不吃了吧。然后b就开始闹,她一定要吃。B妈妈也没有阻止b的哭闹,也没有去给她说道理之类的,为了不让她吵就给她买了雪糕。b就会觉得只要不满足我,我就去吵,反正最后大人们一定会妥协。这样的孩子无疑是自私的。

所以其实孩子真的很需要大人去引导,别用"他们还小,长大就自然会懂了"这样的说法,如果小时候没有教好,长大了社会就会帮父母"教"他了。

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其实都有一个熊父母。


巨型芭比


德阳医生自杀事件的反思:

很多媒体和自媒体号,总是希望通过抢头条来获得大量的关注,但未经完全证实的片面内容+主观煽动性的言论,很容易让自以为正义的网友们尝试去人肉新闻事件中的双方当事人,给事件中的当事人造成不可估量的身心伤害。

目前,在个人信息和隐私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实环境下,网络暴力的成本非常低,且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每一个在社交媒体发布、点赞、关注、评论、转发的行为,都可能是压倒当事人心理的最后一根稻草。

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安医生,原天堂没有网络暴力,一路走好!


医事有话说


说一句得罪了多数人的话,媒体舆论、网络暴力才是致死女医生的罪魁!从那个所谓的德阳爆料王到各大媒体网站,都在推波助澜,这些人和媒体枉顾新闻所需要的真实性,只为了抢个头条和眼球,将德阳爆料王的虚假视频肆意转发,然后再加上个评论,就是一篇新闻稿新鲜出炉!民众和网友们在无从得知真相的情况下,人云亦云,间接地助力了两位小男孩的父母亲戚们,成功的击垮了女医生的心理防线。

新闻是需要自由,但是前提是客观、真实性!作为媒体,你能代表的不仅仅是你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还有很多关注你的看官。

所以,不管是媒体,还是个人都应该对自己说过的、传播过的东西负责,如果在明知道事件虚假的情况下,应该罪加一等!那位所谓小姨小姨夫居然还是法律工作者,不能不说是讽刺,当然咯,现在他们也受到了一定的惩罚,职业生涯应该已经完蛋了!

还记得前一段时间,南京的那起小狗咬小孩事件么?小男孩的母亲就在媒体和舆论的不实报道、网友的唾骂之中自杀未果。其后更有翻转的剧情出现,当真正的情况被爆料出去,网友和媒体的风向突变,然后轮到小狗的主人住进了医院!

呜呼哀哉!本来一件很小的狗咬人事件,只要狗主人答应出钱给小孩打疫苗就能解决的事情,在媒体和网络的推波助澜之后无限扩大化,双方纷纷地为医院创收!本来叫嚣的、发出死亡威胁的爱狗人士们销声匿迹之后,事件才算得到了解决!

一句话,请各位媒体朋友和网友们慎用新闻自由权、舆论权。


熊孩子的教育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父母熊,则孩子熊!这些年报道了太多的熊孩子问题,诸如熊孩子划车事件发生了太多起。而这里的熊孩子的父母亲戚们则太熊了,生生地炮制出了一场闹剧,其结果是顺利地带走了一位孩子妈妈的性命。

对比熊大熊二,他们更是能称熊!到这里了,都还嘴硬表示没有说谎,这脸皮是金刚石打造的啊!究其根底,还是怕了啊,想推卸责任而已!


近年来,公务员、医生都被放在聚光灯、放大镜下面观察,一旦有点风吹草动,舆论必然聚焦,不管他们怎么做,是否理亏,都是会惹得一身骚!故而,不难理解,公务员、医生们遇事都是希望服个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然而往往事与愿违,结果是助长了对方的气焰。熊孩子的父母亲戚们敢这么干,也是号准了对方的脉,知晓对方不可能跟他们刚,也知道舆论可用,他们立于不败之地。只可惜,他们算错了一点,女医生不堪其扰,最终选择自杀身亡。

棍棒之下出孝子,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当然如果说父母立身不正,则下梁势必会歪。


闲人有话


13岁孩子已经不小了,如果在80年代的农村,至少可以算大半个劳动力了 ,中国当下一再的强调素质教育,我想稍微负责人的父母,也会教育孩子要尊重规则,尊重他人,待人处事要有基本的礼貌礼仪……,

就这件事情来看,孩子不是又很大问题,冒犯他人,作为家长理应好好的教育孩子,可孩子父母确做出相反的行动,溺爱、从容、甚至在鼓励孩子犯错……,

所以,孩子的父母必须给逝者一个交代,如果孩子的父母稍微有点人性与良心,她们会带着愧疚及道德拷问终老,同样的,肇事的两个男孩也一样要良心与道德拷问下生活余生……


专注防水保温工程


这就是13岁男孩的一家实在做得有点过分了,首先错在男孩既然你冒犯了人家,赔礼道歉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你不但不道歉,反而还向人家吐口水,又再一次污辱了人家,虽然安医生的老公打了孩子也有不对的地方,但报警后,他也赔礼道歉了,事情本也应该平息了。但是男孩一家实在太过分了,事后还把人家往死里整,害了人家失了业,还丧了命。本来错是你们引起的,你不但不叫你孩子道歉,反而助长孩子的耍横,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教育孩子的了,无语了。


用户Zy360


孩子被家长搞成跟它一样了,跟畜牲一样。

我们小时候去泳游馆,几个小伙伴,无脑起哄,去碰了一下人家女孩子的PP,被人家男朋友叫人把我们几个小孩揍了皮青脸肿,回家都只能跟大人说是摔的,如果说实话绝逼还要被揍一次,但是都知道自己错在先,打心底知道“讲道理”。现在很多家长,为了面子票子,把孩子架在火上烤,还美其名曰“没吃亏就好”,总爱在亲朋好友面前表现得在各方面都很厉害。这种心里连累了孩子,迫害跟孩子有交接的人。

此事件元凶就是本次视频发起人,视频从始至终都是为了维护孩子一方,并且配有很多孩子监护人的一段录音。都是强调孩子不注意撞到女医生,没有这种配音,没有这个视频,孩子也得吃喝玩乐,顺带长点见识,女医生还可以救助很多病人,希望相关部门对此类故意通过网络歪曲事实传播对现实中人和事造成伤害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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