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個月起,
廣西執行最新公務交通通訊補貼扣除標準,
看看這筆賬是怎麼算的?↓↓↓
7月18日,廣西區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調整公務交通、通訊補貼稅前扣除標準的公告,並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公告截圖
平日我們常說的“車補”“電話補”
究竟能領到手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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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交通補貼個人所得稅相關問題
01公務員
02
事業單位人員
區內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所有原符合公務用車配備相關規定的崗位和人員,參照上圖公務人員的標準,允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超出規定標準部分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
03
企業職工
公務通訊補貼個人所得稅相關問題
01
公務員
02
企業職工
我區企業職工取得的通訊補貼收入,在計徵個人所得稅時,准予在每人每月不超過240元的標準內據實稅前扣除,超出規定標準部分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而原先《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9號》 規定的企業員工每人每月360元的通訊費補貼稅前扣除標準廢止。企業職工通訊補貼有所下調。
來源:柳州發佈、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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