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18岁少年暴打87岁老太,如何看待尚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逮捕?是否有故意伤害罪的嫌疑?

尤里乌斯2018


依我之见:18岁小伙子‘’你是中国第一傻蛋‘’摊上大事了!‘’如果‘’老人所受之伤鉴定为‘’重伤‘’你将会为自已对一位87岁无辜老人而毫无人性的暴行付出惨重的刑事(十年以上徒刑丶无期徒刑)和天价般的经济代价。

下边本人从法理和办案实务角度对此试作简要分析:

一,先说说87岁老人劝说行为有过错吗?从多次反复看视频和照片,再结合文字介绍来看18岁小伙子将一辆自行车往路边草丛中乱扔,老人看见后劝说‘’别扔,扔了不好‘’,这样的语言看不出丝毫挑衅丶辱骂他人损贬他人人格的意味,如果该小伙子不愿意听劝说,你不听就算了,老人并未有任何动手动脚阻止小伙子不当的行为。从中可以看出:老人劝说的出发点是为了公共环境和为小伙子并无丝毫恶意,而且収仅语言劝说,因此,此小伙子借故暴欧无辜老人事件中,老人无丝毫任何过错。

二,18岁小伙子借故残忍殴打87老人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A,小伙子已年满十八周岁是我国刑法规定的负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即平时大家所说的‘’成年人‘’,其暴殴老人将承担完全的刑事和民事责任。B,作为成年人的小伙子为泄心火将八七岁老人作为对象‘’随意殴打‘’情节极为恶劣,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从视频中看可以看出:小伙子先是跳起猛踹丶又用脚反复猛踩丶竹梆反复掺打…如无人劝阻的话,这八七岁老人极有可能惨死在小伙子的暴行之下。而小伙子这种极其残暴对于一位无幸老人,是极其缺乏人性的兽性发作之暴行,‘’是可忍,熟不可忍‘’。

那么,从这小伙子对八十七岁老人猛蹬、反复的踩丶棒击暴行来看虽然现在从医院方获悉老人多处骨折,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能经得这种暴行的残害折腾?根据生活经验和过往案例我深表怀疑。极其可能老人经初步治疗病情稳定后(这个年龄治愈的可能性很小)法医鉴定极有可能在‘’重伤‘’,其伤残等级极有可能会在较高或最高级,对一位八十多年老人故意伤害构成重伤,且动机卑鄙、主观恶性极深之恶徒,依法应予严惩。而对于因随意殴打人既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又因故意殴打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行为,在法理上被称为‘’牵连犯‘’,即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既构成此罪名,同时还牵连并构成其他罪名,法律规定对于‘’牵连犯‘’择一重罪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或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丶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么,这小伙子‘’以特别殘忍手段随意殴打‘’八十多岁老人的暴行的现有己‘’多处骨折‘’结果,‘’如果‘’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及顶级伤残的话,小伙子将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上述惨重的刑事代价。

三,再谈一谈民事损害赔偿的问题。我国《刑法》和《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行为人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生命丶身体健康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基于该小伙子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侦结后,检察机关经审查并提起公诉时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和判决时既追究其寻衅滋事罪或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赔偿被害人因伤害所产生的应依法赔偿的一切费用。可以想见,一位八十七岁的老人被故意伤害重伤残疾这‘’一切合理合法‘’的费用会是多少。

‘’小伙子,冲动是魔鬼‘’。你将会为你魔鬼般的暴行付出惨重的刑事和民事代价。

借用一位网友的话来说‘’你就是天下第一傻蛋‘’,在近年来‘’扶与不扶‘’都成了全民之疼,人们对跌倒老人都是退避三舍,唯恐躲让不及,你居然胆敢去主动攻击伤害一位八十多岁的无辜老人,骂‘’你天下第一傻蛋‘’一点不错。


唐先明75443043


因为一句好心的劝阻,87岁的老人遭到一位18岁少年的毒打。为老人的遭遇感到心疼,为少年的心狠手辣感到愤怒。一个什么样的家庭才会培养出戾气如此之重的孩子呢?我觉得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需要我们仔细的去思考,到底应该怎样才能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

事情的过程很简单,该少年在大街上随意的扔自行车,老人看到之后好心劝阻,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却遭到了少年的拳打脚踢,老人身体多处骨折,虽然说生命没有特别大的危险,但是老人在之后的生活中将会过的很艰难。目前这位暴躁的少年已经被警方按照涉嫌挑衅滋事逮捕。

18岁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年纪,可是这位18岁的少年却因为自己的暴躁使得自己的后半生充满了灰色。我不知道此时这个少年有没有后悔,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不管他再说什么也都无济于事,这也将是他人生中最难忘的一件事。


最后大猫想要说的是,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我们都应该冷静的去处理而不是暴躁或者冲动,因为有些时候有些后果我们真的承担不起的!

这是大猫的一些看法,欢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评论!


大猫聊三农


先说说我看了视频介绍后的心路历程吧!第一时间感到震惊,不亚于山崩地裂,,转而怒火满胸,有“壮士饥餐胡虑肉”之恨,静下来之后乃是悲痛,伤心,不由自主地泪流满面,感觉泪不是从眼眶流出来的,而是从胸中涌荡出来的,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由此联想到老太太的子孙,87岁拄着拐杖的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她就是我们的奶奶,是我们的母亲啊,因为好心地劝说了一句,竟遭来18岁恶棍少年飞脚暴踹,这个罪该万死的,丧心病狂的,不知哪狗家的杂种,岂只踹伤的是老人,他踹伤的是全国人民的心啊,我们这个社会还能容忍这种恶少恣意妄为,为非作歹吗?

现有的法律太过仁慈,不足以惩罚罪犯,警示后人,针对这种“恶少暴踹男”必须使用鞭刑,先抽他个一十八鞭,再使用棒杖,再打他个二十八杖,什么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先把鞭刑,棒刑用了后再交给法院去处理,不然,不能平民愤,不能惩犯罪,不能安民心,各位网友说是不是呀?





雪上长留马行处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

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华盖集.杂感.鲁迅》



只因为小伙把自行车乱摔,87岁的瘦弱老太好心劝阻了几句。便遭遇了一场暴虐毒打!

18岁的小伙先是来一个狠毒跑步助踹(以增强腿部的击打力度),继而是对倒下的老太狠毒的蹬踏(还不解气),最后借用老太的拐杖狠毒的抽打,并且在老太凄惨”救命”的哀救声中,仍不住手!

试问有多大的仇多大恨要置87岁的老太于死地?!

小伙的解释是因为心情不好?

那小伙你何不去找泰森单挑?

好在警方及时出手,以寻衅滋事罪将其拘捕入狱。

由于小伙的无端施暴,造成87岁老太身体多处骨折。看来,伤得不轻的可怜老太要在床上度过余生了。

如果司法鉴定报告出来是轻伤或重伤,在量刑上小伙又多了一条故意伤害伤了。根据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判处其寻衅滋事罪或故意伤害罪最高刑惩,小伙是绝对逃不掉的!

另外,民事赔偿这块也够他家里人喝一壶了。伤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乃至老太今后躺在床上的一切费用,应该由被告及家人全部责任。

小伙才18岁,应该是好好读书或者出门打工。想不到暴戾之气如此严重!

甚至可以说是具有反社会人格倾向了。这,到底为什么呢?

小伙的恶劣犯罪行为,是在挑战人们的道德底线,更是在挑战神圣的法律!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谭明庆Abel


18岁云南青年尚某只身外地,没有工作,身上也没有钱,事发时已经饿了几顿了,情绪焦躁,摔打自行车偏遇到88岁热心老奶奶好心提心。

老奶奶哪知小伙子属鞭炮的,自己好心劝告竟然点爆了他的情绪,害自己遭来一顿毒打,如果不是邻居周某及时出现并制止,自己这条老命还不知能不能保得住。

我们在视频里能清楚看到,老奶奶被尚某无情虐打,苦苦哀求,惨痛之感溢出屏幕。

尚某毫无人性地对88岁好毫无还手之力的老奶奶施暴,没有一点手下留情的意思。尚有良知之人,对这样的老人绝对不会痛下杀手,毕竟无冤无仇,素未谋面。可见尚某并不只是因为饥饿冲昏了头,他本性中就有暴虐的性子,遇到无人管束的处境遍显露出来了。



警察打电话给尚某的父母,尚某的父母只答“这样的孩子我们管不了”便把孩子犯错的责任推得干净,可见尚某的家庭教育是有都失败,犯如此大罪也只是早晚的事。

如今老奶奶受伤重病在床,未来的生活只剩痛苦。

而尚某也将为自己的行为而受到法律的惩罚。

整个事件里,都是受害者,都是悲剧。给我们这些吃瓜群众,留下来的教训就是生了孩子要好好教育,别让他们长大成人后祸害别人,也祸害了自己。


影迷也疯狂


看到这个事件我想到了几个成语:其行为,丧尽天良;让大家,天人共怒; 希望他,天打雷劈;不判他,天理难容 。

冷静一下心情,根据大家的疑惑,根据法律讲一下这个事件是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是故意伤害罪?构成寻衅滋事罪!

这两个罪名都可以表现为殴打、伤害他人,但两者主观故意(想法不同)不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而寻衅滋事罪一般不以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为目的,而是为了寻求一种逞强好胜,耍流氓等行为来破坏社会秩序。此案显然是这个“恶棍少年”为撒气而殴打老人,伤害后果是撒气行为所致。

伤害的对象不同:故意伤害的对象往往是特定事情的特定关系人,双方往往因产生一定的矛盾或者恩怨引起。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人,可以是熟人,也可以是陌生人,只是自己看不惯就惹是生非,寻求精神上的刺激来满足自己非正常的心理。此案“恶棍少年”与老人并不认识,之前也没有矛盾,属于没事找事。

客观行为表现不同:故意伤害所侵害的对象往往比较特定,一般是认识的或有矛盾的人,且在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往往有一个准备过程,有预谋。而寻衅滋事侵害的对象比较随意,见到什么人打什么人。为了追求其精神刺激,在行为发生时大多是临时起意的,对别人无缘无故的殴打显然是一种流氓作风。

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以侵害社会社会公共秩序为主要特征。二者所要求的损害结果也不同,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致使被害人达到轻伤以上的后果,而寻衅滋事致使被害人轻伤以下后果,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四哥有法说


应该叫青年了吧,故意殴打打87岁老太,无论什么年都不应该被许可吧,前期只是按寻衅滋事最被逮捕,但我想最终肯定跑不了故意伤害罪的,因为现场视频很清晰,完全就是男青年将愤怒故意撒到老太太身上,并对其暴力殴打,简直就是毫无人性,法律也必须给予惩治,否则以后也会为害社会。



我们可以看出来开始男青年是不知因为什么,自己推自行车出来就在用自行车撒气,可能老太出言劝了一下,男青年直接推倒自行车后开始了对老太的故意伤害行为。

第一次,男青年应该是从地上捡起石头一类的东西直接故意砸向老人腹部,老人当场捂了下肚子,估计力度不小,老人可能已经受伤。

第二次,男青年直接跑过去,飞脚直接踹倒老太,踹到老太胸腹部,将老人直接踹倒在地,无法起来。


第三次,踹倒后还没完,又走上去故意对着老人连续踢了几脚,甚至用脚踩踏老人腹部及腿部。

第四次,看到老人旁边的拐杖,捡起来后竟然用拐杖故意殴打老人腿部。

这时才在一名闻声赶来的好心男士喝止下停止了行凶,随着围观群众的逐渐增多,有好心人报警,警察来后直接将男青年带走,老人送往医院救治。

几点都充分证明男青年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并且两次分别使用石头(似乎)及拐杖实施伤害,符合持械伤人,这些证据充分证明男青年不光要承担寻衅滋事罪,更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惩罚,希望其家属积极配合老人治疗,并争得老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以减轻一些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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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取决于老太太的伤情鉴定。

“18岁男”的行为涉及两个罪名,即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

寻衅滋事即“没事找事”。这个案子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特征。因为殴打的是老人且社会影响大,并且寻衅滋事罪的构成不需要伤害后果,也就说老太太即使是轻微伤,对该男也可以给予刑事处罚。单个人作案的寻衅滋事最高可处5年的刑罚。

故意伤害即“以伤害他人身体为目的”。这个案子中18岁男的行为显然也具备这个特征。但是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用伤情说话。故意伤害罪的起点必须是轻伤害以上,达不到轻伤害的排除寻衅滋事只能给予治安处罚,也就是最多行政拘留15日。即使达到了轻伤害,最多也只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只有老太太的伤情达到达重伤害的标准,最高才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这是故意伤害的违法犯罪处罚的硬杠子。

“18岁男”的行为涉及两个罪名,并不是说两个罪名一起用,即“分别宣判合并执行”。同一个犯罪行为按两个罪名来处罚,这不符合中国刑法的精神,只能选择一个处罚重的罪名来定罪处罚。

综上,“18岁男”适用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一切取决于老太太的伤情鉴定。如果老太太的伤情结果为轻伤害,只能按照寻衅滋事罪量罚;如果老太太的伤情达到了重伤害的标准,则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处罚。也就是说“18岁男”最多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另外,可能让网友失望,但是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执法、司法者谁也不能突破法律规定,尤其是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更要准确地体现法律精神。国家有严格、精细的人身伤害等级鉴定标准,有时伤口长度相差1毫米都会影响鉴定结果。伤情大体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3个等级,是很难变通处理的。即便老太太是重伤害,最后判决结果也不可能是满打满的10年,因为未满18周岁(根据报道该男可能不满18周岁,满18周岁就叫19岁了)的人依法要从轻处罚,还要看悔罪表现,家属是否谅解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

“18岁男”还有他的家人要想少判刑,那就只有每天烧香吧!保佑老太太的伤情鉴定达不到重伤害的标准。


老方同志


老太好心,少年暴戾。

少年因自己生气摔打自行车,老太看见了,出于心善,相劝两句,哪知少年“不识好人心”,不仅不领情,反而暴打老太,87岁的老人家哪里经得住这般打,全身多处骨折。


寻衅滋事,锒铛入狱。

少年因寻衅滋事罪被逮捕是正确的。寻衅滋事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无事生非、发泄情绪、寻求刺激、藐视法律的心态,说白了就是“无缘由”的殴打他人。结合本案,老太的好心相劝,少年听也好、不听也罢,按照正常人的思维,都不应该成为“被暴打”的理由,因此,少年的行为,是典型的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另外,根据高检、高法司法解释:“随意殴打老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情节恶劣”。因此,少年构成寻衅滋事罪。


但是,最终以何罪提起公诉,取决于老太的伤情鉴定。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因此,如果老太伤情为轻伤,就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因为寻衅滋事罪(5年以下)量刑要重于轻伤害(3年以下);但如果老太伤情为重伤的话,就要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量刑区间是3—10年。

老太已经87岁了,怎堪少年如此暴打,少年第一脚将老太踹倒,老太头撞地,这都有可能出现颅底骨折、颅内出血情况;少年随后对老太身体部位的拳打脚踢,都可能造成87岁老人重度运动障碍、偏瘫、四肢瘫、甚至植物生存状态等等,任一情况的出现,都符合重伤二级或一级的情形,因此,到底老太身体伤到什么程度,需要等待鉴定机构的最终结果。


法律要严惩“垃圾人”。

老太遭此横祸,就是遭遇了“垃圾人”,这些人,负面情绪缠身,愤怒、仇恨、傲慢、偏激,与其交往、纠缠,一不留神,就会被“咬”一口。因此,对待这些人和这种社会现象,法律要担当起责任,露头就打,而且要狠狠地打,这既是维护无辜被害者权益的需要,也是震慑这类违法犯罪人员、净化社会空气的重要举措。最后,顺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余生不长,请远离“垃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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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他就是故意伤害,但是由于其性质恶劣,包含了无理取闹成份,当前寻衅滋事更符合

为什么呢?

因为这样无论老太太是不是轻伤以上,(我国故意伤害罪需要轻伤以上才能定罪,)都会因为寻衅滋事而接受刑事惩罚。

但是过后根据老太太的伤情鉴定,小伙子可能会最终面临追加故意伤害罪,看新闻,老太太多处骨折,应该伤的也重。


除了刑事责任,小伙子还需要面临民事责任

不仅仅包括老太太的医疗费用等,如果残疾了各方面的赔偿都需要支付。

说实话,这事真的太过于恶劣。一个老太太好心提醒几句,就挨打,可以说对方相当猖狂了,严惩是理所当然的。

我就不说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老的一天了,只是觉得一个人对弱小的老人都可以下手,可见人品。

你心情不好,是你自己的事情,实在气不过你可以自己打自己几巴掌,或者谁欺负你你找谁去,18岁这么美好的年龄,自己不上学还不工作,却来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说你是败类都不为过。

也希望这个小伙子的父母反思下自己,这么些年怎么教自己孩子做人的。

我很欣赏头条一个评论说的话

我们大多数人都会普通的过完一生,但是最基本的是真别去做伤天害理,违法犯罪的事情,不求对社会做贡献,但是别给父母添麻烦,给社会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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