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呼蘭區孔繁剛惡勢力團伙被剷除

黑龍江網訊(記者 石巖松)近日,哈爾濱市呼蘭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孔繁剛夥同他人辱罵、恐嚇被害人,嚴重影響被害人生活、經營,並糾集何彬、隋顯峰、劉元春藉故生非,持械隨意毆打他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孔繁剛、何彬、隋顯峰為索要債務,用暴力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均構成非法拘禁罪。隨著4名被告人均被依法判處二年六個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這個盤踞在哈爾濱市呼蘭區的非法暴利索債、多次實施尋釁滋、非法拘禁被害人的惡勢力團伙被成功剷除。

呼蘭區孔繁剛惡勢力團伙被剷除

2017年8月25日,被害人徐某某來到哈爾濱市呼蘭公安分局報案稱,在利民開發區一公司內被人非法拘禁。接到報警後,呼蘭警方立即開展偵查工作。經偵查,一個實施非法暴利索債、賴賬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惡勢力犯罪團伙呈現在偵查員面前。

經查,犯罪嫌疑人孔繁剛於1999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呼蘭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2013年因涉嫌聚眾鬥毆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2017年8月18日,孔繁剛糾集何彬、隋顯峰、劉元春等人在利民開發區以要債為名將被害人徐某某和隨某某非法拘禁。2018年1月12日,呼蘭警方統一出擊,將犯罪嫌疑人孔繁剛、何彬、隋顯峰、劉元春成功捕獲。

在哈爾濱市掃黑辦的統一指揮下,經呼蘭警方深挖細查,查明:

2005年11月26日,某投資公司工作人員被害人段某某、王某某來到哈爾濱市呼蘭區向孔繁剛索要汽車貸款,二人駕駛車輛跟隨孔繁剛的車輛行駛至呼蘭區某小區附近時,孔繁剛糾集何彬等人持木棒、鐵管擊打段某某頭部、手部,擊打王某某身體,致二人輕微傷。

2013年5月19日,被害人付某某、盛某某在孔繁剛處購買石料,因該石料質量存在問題,雙方相約到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查看石料質量情況。孔繁剛糾集何彬、隋顯峰、劉元春等人持鐵棍、木棒、砍刀對付某某、盛某某進行毆打,將付某某打成輕傷,將盛某某頭部、左耳部、左上肢等多處打成輕微傷。

2013年3月的一天,孔繁剛糾集隋顯峰、何彬等人將被害人任某某約至哈爾濱市呼蘭區某小區劉元春家向任某某索要債務,待任和其親屬被害人門某某到後,強行將二人帶至呼蘭區隋顯峰經營的商服內,對任某某、門某某進行辱罵和毆打併實施非法拘禁的同時,逼迫任某某出具一張12萬元的欠據,當日18時讓二人離開。事後任某某為索回欠據償還給孔繁剛8萬元。

2013年7月13日11時許,孔繁剛糾集何彬、隋顯峰等人到哈爾濱市呼蘭區一賓館內對被害人宮某某進行毆打辱罵並索要債務未果後,孔繁剛、隋顯峰、何彬等人又將宮某某帶至哈爾濱市呼蘭區隋顯峰經營的商服內對宮某某繼續實施毆打,將宮某某胸部打成輕微傷,腰部打成輕傷二級。

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份左右,孔繁剛指使他人多次以催要債務為由,對被害人朱某某採取恐嚇、威脅、辱罵以及在其居住地張貼“欠錢未還”等字樣的告示、用水泥等材料將其在呼蘭區楊林鄉用於經營的烘乾塔周圍砌築牆體等手段進行滋擾,嚴重影響了朱某某正常生活和經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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