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呼兰区孔繁刚恶势力团伙被铲除

黑龙江网讯(记者 石岩松)近日,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孔繁刚伙同他人辱骂、恐吓被害人,严重影响被害人生活、经营,并纠集何彬、隋显峰、刘元春借故生非,持械随意殴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孔繁刚、何彬、隋显峰为索要债务,用暴力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随着4名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个盘踞在哈尔滨市呼兰区的非法暴利索债、多次实施寻衅滋、非法拘禁被害人的恶势力团伙被成功铲除。

呼兰区孔繁刚恶势力团伙被铲除

2017年8月25日,被害人徐某某来到哈尔滨市呼兰公安分局报案称,在利民开发区一公司内被人非法拘禁。接到报警后,呼兰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侦查,一个实施非法暴利索债、赖账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团伙呈现在侦查员面前。

经查,犯罪嫌疑人孔繁刚于1999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呼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13年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017年8月18日,孔繁刚纠集何彬、隋显峰、刘元春等人在利民开发区以要债为名将被害人徐某某和随某某非法拘禁。2018年1月12日,呼兰警方统一出击,将犯罪嫌疑人孔繁刚、何彬、隋显峰、刘元春成功捕获。

在哈尔滨市扫黑办的统一指挥下,经呼兰警方深挖细查,查明:

2005年11月26日,某投资公司工作人员被害人段某某、王某某来到哈尔滨市呼兰区向孔繁刚索要汽车贷款,二人驾驶车辆跟随孔繁刚的车辆行驶至呼兰区某小区附近时,孔繁刚纠集何彬等人持木棒、铁管击打段某某头部、手部,击打王某某身体,致二人轻微伤。

2013年5月19日,被害人付某某、盛某某在孔繁刚处购买石料,因该石料质量存在问题,双方相约到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查看石料质量情况。孔繁刚纠集何彬、隋显峰、刘元春等人持铁棍、木棒、砍刀对付某某、盛某某进行殴打,将付某某打成轻伤,将盛某某头部、左耳部、左上肢等多处打成轻微伤。

2013年3月的一天,孔繁刚纠集隋显峰、何彬等人将被害人任某某约至哈尔滨市呼兰区某小区刘元春家向任某某索要债务,待任和其亲属被害人门某某到后,强行将二人带至呼兰区隋显峰经营的商服内,对任某某、门某某进行辱骂和殴打并实施非法拘禁的同时,逼迫任某某出具一张12万元的欠据,当日18时让二人离开。事后任某某为索回欠据偿还给孔繁刚8万元。

2013年7月13日11时许,孔繁刚纠集何彬、隋显峰等人到哈尔滨市呼兰区一宾馆内对被害人宫某某进行殴打辱骂并索要债务未果后,孔繁刚、隋显峰、何彬等人又将宫某某带至哈尔滨市呼兰区隋显峰经营的商服内对宫某某继续实施殴打,将宫某某胸部打成轻微伤,腰部打成轻伤二级。

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份左右,孔繁刚指使他人多次以催要债务为由,对被害人朱某某采取恐吓、威胁、辱骂以及在其居住地张贴“欠钱未还”等字样的告示、用水泥等材料将其在呼兰区杨林乡用于经营的烘干塔周围砌筑墙体等手段进行滋扰,严重影响了朱某某正常生活和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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