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扫黑除恶】这些小知识 你都掌握了吗?(三)

【扫黑除恶】这些小知识 你都掌握了吗?(三)

【扫黑除恶】这些小知识 你都掌握了吗?(三)

Q

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是哪几个单位?其发布时间是什么时候?

A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2018年1月16日和2月2日发布。

Q

这次“扫黑”与过去“打黑”有什么区别?

A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以往的打黑除恶,虽然只有“扫”和“打”的一字之差,却区别很大:

①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②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③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部门,增加到了近30个。

这次扫黑除恶的着力点,除了打击黑恶势力本身,还要打击基层的腐败,查处“微腐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扫黑”就要有一把强大的“扫帚”,这就是调动多部门形成扫除的合力,党和国家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治理手段,形成强大合力,将更加有效地扫除黑恶势力。

Q

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完善的标准是什么?

A

做到“两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争抢地盘导致群死群伤案件,不发生黑恶势力持枪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性案件;实现“一降两升”,即: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Q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四个重点突出”分别是什么?

A

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和突出重点打击。

Q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些方面?

A

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⑦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⑪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⑫城区、城乡结合部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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