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一退休干部写给检察院的一封信

打开泛黄的信封,里面只有两页纸,一张上粘贴着《贵州都市报》刊登《革命烈士陵园年久失修、余庆检察院发出建议书》一文剪报,另一张是中共余庆县纪委监委退休干部余祖堂同志的亲笔信,信中写道“余庆检察院:我今日阅读《贵州都市报》,在报上看到贵州都市报记者姚强摄影报道《余庆检察院发出建议书》一文,剪贴于此纸递交你们。我是一名纪检监察战线的老同志,今年73岁了,经常看到你们检察机关为人民利益,为人民权益,公平公正公道地监督地方部门和地方领导要为人民谋取利益,要做老百姓的贴心人,忠诚干事,担当责任。在国家监察机关深化改革中,根据中央决策,你们把优秀的检察官转到监察委工作,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中执行法律,维护法律尊严,是值得全县31万人民肯定支持的。希望你们在上级检察机关和余庆县县委、县委政法委领导下把本职工作干的更好,为余庆经济社会发展立新功、创佳绩。”

一退休干部写给检察院的一封信
一退休干部写给检察院的一封信

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作为保护英烈权益的诉讼制度,授权检察机关依法维护英雄烈士尊严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2018年5月15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余庆县龙家镇人民政府在万丈坑烈士遇难园附近堆放垃圾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胜诉后,于今年相继开展了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专项公益诉讼检察活动,对调查走访中发现的部分革命烈土陵园设施乱涂滥画现象严重,把自已或者别人的名字乱刻在柱子和墙壁上,个别烈士陵园设施上刻字直接针对英雄烈士,用语污秽不堪,存在歪曲、丑化、亵渎英雄烈士形象,部分建筑设施年久失修、碑文破碎严重,园区杂草丛生,乱丢垃圾现象严重的问题。依法向余庆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检察建议,目前除少部分设施还在修复中外,其它问题均得到了有效整改。近年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依法履职,深入推进完善打击、防范、保护三项措施,刑事、民事、行政三重保护,司法、行政、公众三方联动的“三三三”检察运行模式,得到了各级检察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更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一如既往的开展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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