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滿清十大酷刑,行刑人的收益怎麼樣?

尼采廣寒宮中坐


劊子手是古代非常賺錢的一個職業,比如莫言先生《檀香刑》裡的趙老甲,就是一個資深的老劊子手,他很有錢,金盆洗手後回到老家,儼然成為家鄉的首富。

據滿清最後一位劊子手鄧海山親述,他每個月的底薪能有一個大洋,每砍殺一個犯人,能有額外四個大洋的收入。這筆收入在當時是比較高的,要知道,當時普通勞工每個月的收入不過半塊銀元。

不過,額外的這四個大洋可不是隨時都能賺的,古人講究天時,一年之中,冬、春、夏三季不能行刑,只有秋天可以;且颳風下雨也不行,要是晴天。


普通的死刑犯,一般判處死刑後就被關在牢裡,準備“秋後問斬”,在術語裡稱之為“斬監候”;如果是犯了大罪,比如造反等,這種特殊的犯人才會被馬上處死,在術語裡稱之為“斬立決”。

所以一般而言,劊子手每年只工作三個月,在這三個月外,他們只拿基本工資。

當然,官府的收入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頭的在後面,即“灰色收入”。

從古人筆記小說的記載來看,官府裡的衙役幾乎都是靠賄賂過活的。而且綁人的、打板子的、看守的,都有各自的賄賂來源,劊子手也不例外。


劊子手絕對是門技術活,不像電視劇裡那樣手起刀落就可以,而是大有講究,同時還需要很強的心裡素質。劊子手是門手藝活,他們需要練,主要是練刀功,據說最厲害的劊子手,在宣紙下面墊一層肉,一刀下去,宣紙不破而肉盡碎。

為什麼要練?

為的就是索賂。

比如同樣是砍頭,劊子手可以讓犯人在一瞬間死去,也可以慢慢把腦袋鋸下來,生死的痛苦完全掌握在劊子手手中。所以有些家境好的犯人,其家屬為了減少犯人的痛苦,就會行賄,因為事關重大,數額自然不會小。

再比如腰斬,如果往上一點部位動刀,犯人能死的更快;往下,則要多受折磨。這時,家屬或仇人就會給“規費”,只是前者是為了減少犯人的痛苦,而後者則是為了讓他多受折磨。


凌遲也是可以的。

而且凌遲還可以賣肉。

古時民間迷信嚴重,相信人血饅頭可以治病,甚至是可以辟邪。

比如袁崇煥,以凌遲處死,割了3543刀。據記載,在袁崇煥行刑當天,菜市口萬人空巷,圍觀的群眾把對奸臣的仇恨化為圍觀的熱情,不僅圍觀,還要吃其肉。

當時一兩銀子可以買到指甲片大小的肉,他們一邊吃,一邊大罵漢奸。這一行刑持續了三日,而袁崇煥身上的肉、內臟都被百姓哄搶而空,這些碎銀子有很大一部分就成了劊子手的收入。當然,能行此刑的,自然也是劊子手中的佼佼者。


金兔歷史


滿清作為中國歷史上的最後一個封建王朝,其君主專制已經達到了頂峰,這其中能夠體現出來的就有“駭人聽聞”的滿清十大酷刑,而這些作為刑訊犯人的刑罰,行刑人的收益又是怎樣的呢?瞭解完這十大酷刑,想必能略知一二了。



剝皮

行刑人從犯人的頸椎下刀,將背部皮膚分成兩半,再慢慢用刀分開肌肉和皮膚。被剝皮的犯人一般要等一天才能斷氣,在這一天內他只能是痛不欲生。

腰斬

行刑人用斧頭從犯人的腰部將其斬為兩節。由於人的重要器官在上半身,犯人被斬後也不會立即死(參考青蛙和蛇)

車裂

行刑人將犯人的四肢和頭套上繩子,再由馬拉著繩子向不同方向飛奔,將犯人撕裂。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

凌遲

行刑人從犯人的腳開始,將犯人割一千刀,倘若未割滿犯人便死了,行刑人要受罰。(可見對行刑人的要求有多高)

縊首

行刑人用器具將犯人的脖子勒至斷氣而死。在古代一般用弓弦。

烹煮

將犯人丟入沸騰的大甕中。

宮刑

將犯人的**割掉(過程太過殘忍和汙穢不便解釋,想必各位讀者都懂得)這非常考驗行刑人的心理素質。

刖刑

行刑人將犯人的膝蓋骨削掉。

插針

用針插入犯人手指甲縫(想想都痛)


其實滿清十大酷刑遠遠不止這十種,由於其它幾種太過恐怖,筆者不便再多描述。下面來看看行刑人的收益吧。

由於滿清十大酷刑實在慘烈,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幹這行,這除了要具備高超的技術之外,還需要非凡的心理素質,也正是如此,行刑人收益通常不會低。

在滿清的時候,劊子手是一個高薪職業,比如滿清末年,劊子手一個月的底薪就有一塊大洋,同時每次行刑都有額外的三塊大洋收入,除了朝廷給的正規收入之外,還有一些灰色收入,比如犯人的親人為了讓犯人少受點罪,就會給行刑人一些銀子,拜託劊子手給個痛快。

在那個年代,十幾塊大洋相當於普通家庭大半年的收入,加上其它的收入,劊子手一年都不愁吃不愁穿。


舊時樓臺月


行刑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劊子手,那麼他們的工資收益怎麼樣?答案是很可觀的。用現在的話說就是一個要求心理素質過硬又要求技術工作能不高薪嘛。

劊子手的工資為什麼高

在封建迷信嚴重,講究因果報應的古代,劊子手每天的工作就是殺人,古人認為劊子手是非常損陰德的,他們一生殺孽無數,身上戾氣太重,常人怕沾上晦氣,唯恐避之不及,更不會有人願意把女兒嫁給他們。因此,很多劊子手洗手不幹後,不得不隱姓埋名,然後孤獨終老,無子無孫。

同時,心理素質要過硬,通俗點說就是心狠手辣膽子大。畢竟是殺人的事情,連殺雞都膽怯的人斷然是無法勝任的,另外諸如暈血等心理或生理上容易對行刑產生不適反應的人都不能擔任。還有重要的一點,即劊子手必須是無信仰的人。封建社會的百姓大多迷信,但劊子手卻萬萬不可如此,既不信也不必懺悔祈求的人,是做一個好的劊子手的基本要求。

當然你有過硬的心理素質還不夠,普通人想要做劊子手也非常困難,別覺得砍頭非常簡單,一個合格的劊子手沒有個三年五載是練不成的,至於掌握了“凌遲”、“千刀萬剮”這樣酷刑手法的大師級別劊子手更是屈指可數!

結合上面,所以極少有人願意從事這份工作,同時一般人也做不了這職業。朝廷也只能把劊子手的收入定的很高來吸引人。

清朝皇帝篤信佛教,他們覺得劊子手殺這麼多人實在是不容易,但人家畢竟是為自己賣命嘛,於是相關部門就三番五次地給他們漲工資,清朝的劊子手的工資應該是古代所有朝代最高的。到了清朝末年,劊子手砍一個腦袋就能拿到一塊大洋,要知道當時普通農民家庭一年才花一塊半大洋啊!這還只是官方的收入。難怪劊子手們行業有句俗語“三年不砍頭,砍頭吃三年”。

劊子手的灰色收入

除了一個人頭四個銀元外,劊子手也有他們行業的灰色收入。就跟拿錢賄賂執行杖刑的人打得輕一點是一樣的道理,有的家人為了讓犯人死的痛快點,於是就給劊子手拿錢,劊子手拿了錢就會用盡平生所學,給犯人一個痛快——一刀斃命。

有的劊子手有絕活,刀很快,可以讓犯人還沒感覺到痛快就已經離開了。這樣的劊子手會有很多生意找他,但是受劊子手一生砍頭不超過100人的限制,也會很快換行了。

也有的劊子手收到錢是收到死刑犯仇人的錢,如果這樣的話,犯人就慘了,一刀砍不死,三刀也砍不死,疼的專心刺骨。

還有一種是為了留全屍的賄賂,收了這樣的錢,就得一刀下去砍死犯人,但是連著筋,不讓頭和身分離,還不讓犯人痛苦。當然了,這樣的技術活不是每一個劊子手都能做到的。

劊子手的行業規矩

其中最大的一個規矩就是劊子手砍頭一生不能超100,否則斷子絕孫。所以大多數的劊子手當砍頭砍到99個的時候,就會轉行做屠戶或者其他。

清末最後一個劊子手鄧海山就為了錢破壞了規矩,砍了300多個犯人的頭,最後晚年無兒無女,悽慘而死,被百姓唾棄。

劊子手砍頭前噴酒的場景,大家應該都有在電視中看到過。砍頭前噴的酒可不是為了帥氣,也不是為了給大刀消毒。劊子手砍頭,也是害怕有冤魂不放過他們,所以他們也很害怕,於是就想起來辦法,利用外物去隔絕冤魂找上他們,這個“外物”就是砍頭前噴的酒。

這種酒不是平時飲用的酒,其構成包含了很多種類,其中就有烏鴉血和童子尿等等。都是能夠保他們周全的東西。別看劊子手砍頭時很兇,膽子看起來很大,其實下了刑場,他們也是普通的人而已。

看完是不是明白了劊子手為什麼工資收入高嘛,簡而言之就是劊子手既要求心理素質過硬,同時又要求一定的技術性,同時這職業結局往往比較悲慘,客觀決定了這職業工資待遇是可觀的,並且主觀上還有其灰色收入來源。在清朝執行酷刑的劊子手更是高薪中的高薪了。


叨說歷史


一、劊子手

滿清的時候,劊子手是一個高薪職業,雖然行規說殺人不能過多,但是也有不怕忌諱賺得盆滿缽滿。劊子手除了正規收入外,還有一點灰色收入,犯人的親人背地裡塞的銀子,有點親屬為了讓親人少遭點罪,就拜託劊子手給個痛快。

二、凌遲處死

古代凌遲處死是一個技術活,而且技術有高低之分,不僅要膽大心細、無情冷血,還要有相當的經驗和技術,總之不是什麼人都能隨隨便便幹這行,絕對高薪。

三、剝皮腰斬等酷刑執行者

剝皮腰斬等酷刑執行起來難度較凌遲處死較低,技術程度較低,收益應該相對劊子手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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