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满清十大酷刑,行刑人的收益怎么样?

尼采广寒宫中坐


刽子手是古代非常赚钱的一个职业,比如莫言先生《檀香刑》里的赵老甲,就是一个资深的老刽子手,他很有钱,金盆洗手后回到老家,俨然成为家乡的首富。

据满清最后一位刽子手邓海山亲述,他每个月的底薪能有一个大洋,每砍杀一个犯人,能有额外四个大洋的收入。这笔收入在当时是比较高的,要知道,当时普通劳工每个月的收入不过半块银元。

不过,额外的这四个大洋可不是随时都能赚的,古人讲究天时,一年之中,冬、春、夏三季不能行刑,只有秋天可以;且刮风下雨也不行,要是晴天。


普通的死刑犯,一般判处死刑后就被关在牢里,准备“秋后问斩”,在术语里称之为“斩监候”;如果是犯了大罪,比如造反等,这种特殊的犯人才会被马上处死,在术语里称之为“斩立决”。

所以一般而言,刽子手每年只工作三个月,在这三个月外,他们只拿基本工资。

当然,官府的收入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头的在后面,即“灰色收入”。

从古人笔记小说的记载来看,官府里的衙役几乎都是靠贿赂过活的。而且绑人的、打板子的、看守的,都有各自的贿赂来源,刽子手也不例外。


刽子手绝对是门技术活,不像电视剧里那样手起刀落就可以,而是大有讲究,同时还需要很强的心里素质。刽子手是门手艺活,他们需要练,主要是练刀功,据说最厉害的刽子手,在宣纸下面垫一层肉,一刀下去,宣纸不破而肉尽碎。

为什么要练?

为的就是索赂。

比如同样是砍头,刽子手可以让犯人在一瞬间死去,也可以慢慢把脑袋锯下来,生死的痛苦完全掌握在刽子手手中。所以有些家境好的犯人,其家属为了减少犯人的痛苦,就会行贿,因为事关重大,数额自然不会小。

再比如腰斩,如果往上一点部位动刀,犯人能死的更快;往下,则要多受折磨。这时,家属或仇人就会给“规费”,只是前者是为了减少犯人的痛苦,而后者则是为了让他多受折磨。


凌迟也是可以的。

而且凌迟还可以卖肉。

古时民间迷信严重,相信人血馒头可以治病,甚至是可以辟邪。

比如袁崇焕,以凌迟处死,割了3543刀。据记载,在袁崇焕行刑当天,菜市口万人空巷,围观的群众把对奸臣的仇恨化为围观的热情,不仅围观,还要吃其肉。

当时一两银子可以买到指甲片大小的肉,他们一边吃,一边大骂汉奸。这一行刑持续了三日,而袁崇焕身上的肉、内脏都被百姓哄抢而空,这些碎银子有很大一部分就成了刽子手的收入。当然,能行此刑的,自然也是刽子手中的佼佼者。


金兔历史


满清作为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君主专制已经达到了顶峰,这其中能够体现出来的就有“骇人听闻”的满清十大酷刑,而这些作为刑讯犯人的刑罚,行刑人的收益又是怎样的呢?了解完这十大酷刑,想必能略知一二了。



剥皮

行刑人从犯人的颈椎下刀,将背部皮肤分成两半,再慢慢用刀分开肌肉和皮肤。被剥皮的犯人一般要等一天才能断气,在这一天内他只能是痛不欲生。

腰斩

行刑人用斧头从犯人的腰部将其斩为两节。由于人的重要器官在上半身,犯人被斩后也不会立即死(参考青蛙和蛇)

车裂

行刑人将犯人的四肢和头套上绳子,再由马拉着绳子向不同方向飞奔,将犯人撕裂。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

凌迟

行刑人从犯人的脚开始,将犯人割一千刀,倘若未割满犯人便死了,行刑人要受罚。(可见对行刑人的要求有多高)

缢首

行刑人用器具将犯人的脖子勒至断气而死。在古代一般用弓弦。

烹煮

将犯人丢入沸腾的大瓮中。

宫刑

将犯人的**割掉(过程太过残忍和污秽不便解释,想必各位读者都懂得)这非常考验行刑人的心理素质。

刖刑

行刑人将犯人的膝盖骨削掉。

插针

用针插入犯人手指甲缝(想想都痛)


其实满清十大酷刑远远不止这十种,由于其它几种太过恐怖,笔者不便再多描述。下面来看看行刑人的收益吧。

由于满清十大酷刑实在惨烈,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干这行,这除了要具备高超的技术之外,还需要非凡的心理素质,也正是如此,行刑人收益通常不会低。

在满清的时候,刽子手是一个高薪职业,比如满清末年,刽子手一个月的底薪就有一块大洋,同时每次行刑都有额外的三块大洋收入,除了朝廷给的正规收入之外,还有一些灰色收入,比如犯人的亲人为了让犯人少受点罪,就会给行刑人一些银子,拜托刽子手给个痛快。

在那个年代,十几块大洋相当于普通家庭大半年的收入,加上其它的收入,刽子手一年都不愁吃不愁穿。


旧时楼台月


行刑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刽子手,那么他们的工资收益怎么样?答案是很可观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要求心理素质过硬又要求技术工作能不高薪嘛。

刽子手的工资为什么高

在封建迷信严重,讲究因果报应的古代,刽子手每天的工作就是杀人,古人认为刽子手是非常损阴德的,他们一生杀孽无数,身上戾气太重,常人怕沾上晦气,唯恐避之不及,更不会有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们。因此,很多刽子手洗手不干后,不得不隐姓埋名,然后孤独终老,无子无孙。

同时,心理素质要过硬,通俗点说就是心狠手辣胆子大。毕竟是杀人的事情,连杀鸡都胆怯的人断然是无法胜任的,另外诸如晕血等心理或生理上容易对行刑产生不适反应的人都不能担任。还有重要的一点,即刽子手必须是无信仰的人。封建社会的百姓大多迷信,但刽子手却万万不可如此,既不信也不必忏悔祈求的人,是做一个好的刽子手的基本要求。

当然你有过硬的心理素质还不够,普通人想要做刽子手也非常困难,别觉得砍头非常简单,一个合格的刽子手没有个三年五载是练不成的,至于掌握了“凌迟”、“千刀万剐”这样酷刑手法的大师级别刽子手更是屈指可数!

结合上面,所以极少有人愿意从事这份工作,同时一般人也做不了这职业。朝廷也只能把刽子手的收入定的很高来吸引人。

清朝皇帝笃信佛教,他们觉得刽子手杀这么多人实在是不容易,但人家毕竟是为自己卖命嘛,于是相关部门就三番五次地给他们涨工资,清朝的刽子手的工资应该是古代所有朝代最高的。到了清朝末年,刽子手砍一个脑袋就能拿到一块大洋,要知道当时普通农民家庭一年才花一块半大洋啊!这还只是官方的收入。难怪刽子手们行业有句俗语“三年不砍头,砍头吃三年”。

刽子手的灰色收入

除了一个人头四个银元外,刽子手也有他们行业的灰色收入。就跟拿钱贿赂执行杖刑的人打得轻一点是一样的道理,有的家人为了让犯人死的痛快点,于是就给刽子手拿钱,刽子手拿了钱就会用尽平生所学,给犯人一个痛快——一刀毙命。

有的刽子手有绝活,刀很快,可以让犯人还没感觉到痛快就已经离开了。这样的刽子手会有很多生意找他,但是受刽子手一生砍头不超过100人的限制,也会很快换行了。

也有的刽子手收到钱是收到死刑犯仇人的钱,如果这样的话,犯人就惨了,一刀砍不死,三刀也砍不死,疼的专心刺骨。

还有一种是为了留全尸的贿赂,收了这样的钱,就得一刀下去砍死犯人,但是连着筋,不让头和身分离,还不让犯人痛苦。当然了,这样的技术活不是每一个刽子手都能做到的。

刽子手的行业规矩

其中最大的一个规矩就是刽子手砍头一生不能超100,否则断子绝孙。所以大多数的刽子手当砍头砍到99个的时候,就会转行做屠户或者其他。

清末最后一个刽子手邓海山就为了钱破坏了规矩,砍了300多个犯人的头,最后晚年无儿无女,凄惨而死,被百姓唾弃。

刽子手砍头前喷酒的场景,大家应该都有在电视中看到过。砍头前喷的酒可不是为了帅气,也不是为了给大刀消毒。刽子手砍头,也是害怕有冤魂不放过他们,所以他们也很害怕,于是就想起来办法,利用外物去隔绝冤魂找上他们,这个“外物”就是砍头前喷的酒。

这种酒不是平时饮用的酒,其构成包含了很多种类,其中就有乌鸦血和童子尿等等。都是能够保他们周全的东西。别看刽子手砍头时很凶,胆子看起来很大,其实下了刑场,他们也是普通的人而已。

看完是不是明白了刽子手为什么工资收入高嘛,简而言之就是刽子手既要求心理素质过硬,同时又要求一定的技术性,同时这职业结局往往比较悲惨,客观决定了这职业工资待遇是可观的,并且主观上还有其灰色收入来源。在清朝执行酷刑的刽子手更是高薪中的高薪了。


叨说历史


一、刽子手

满清的时候,刽子手是一个高薪职业,虽然行规说杀人不能过多,但是也有不怕忌讳赚得盆满钵满。刽子手除了正规收入外,还有一点灰色收入,犯人的亲人背地里塞的银子,有点亲属为了让亲人少遭点罪,就拜托刽子手给个痛快。

二、凌迟处死

古代凌迟处死是一个技术活,而且技术有高低之分,不仅要胆大心细、无情冷血,还要有相当的经验和技术,总之不是什么人都能随随便便干这行,绝对高薪。

三、剥皮腰斩等酷刑执行者

剥皮腰斩等酷刑执行起来难度较凌迟处死较低,技术程度较低,收益应该相对刽子手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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