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被派出所叫去抽血验尿,派出所需出示法律文本吗?

用户8005129408099


这种情况,应该没有法律文书可出示!

目前,公安机关的要求是:对于进入办案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采集其基础信息并录入大数据库,包括指纹、血液等。

这是为了侦查破案的需要。在当前刑事发案中,有超过半数的案件属“前科人员”作案。建立该数据库以后,能够给快速侦查破案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至于题主所称的“验尿”,不知道是不是和“吸毒”嫌疑有关。如果有关系,那么题主就属于违法嫌疑人,当然就可以这么做。如果和案件没有关系,题主可以拒绝配合。


老警面面观


抽血验尿不用出示文书,抽血、验尿发现问题,可能会出示法律文书。另外,被叫到派出所可能要出示有关的法律文书。

一、口头传唤到派出所不需要出示文书

口头传唤是指人民警察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口头责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到指定的地点(一般是当地从派出所)接受调查的行为。

在实施口头传唤时,人民警察向被传唤人出示工作证件,表明自己的警察身份,并向被传唤人说明其被传唤的原因、法律依据、接受调查的地点。

二、书面传唤到派出所需要出示文书

书面传唤是指用《传唤证》进行传唤,传唤证传唤是公安机关常用的传唤方式。根据法律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的批准,方能进行传唤。书面传唤过程如下:

  1. 向被传唤人表明警察身份;
  2. 出示传唤证,并宣读传唤内容;
  3. 被传唤人在回执上签字,并注明时间。

被传唤人有义务在传唤证限定的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地点(一般是当地派出所)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指定地点。

三、抽血、验尿的目的

按照有关的规定,被带到派出所的违法嫌疑人需要进行人身检查,人身检查包括:采集血样、尿液检测、指纹采集等。采集血样和指纹的主要目是建立数据库,比对是否有犯罪前科,是否为逃犯等。尿检检查的目的主要看是否存在吸毒情况。人身检查是不需要出示法律文书的,如果经过人身检查发现了问题,可能会出示法律文书。例如,经尿液检测,发现行为人甲基苯丙胺阳性(意思是曾经吸食过冰毒),会向其出示吸毒检测报告书,因吸食毒品构成违法犯罪的,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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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学道


不必,身穿警服表明身份的就是执法办案,按照检查规定,被检查人要求检查者出示身份证件时候,执法民警应该出示,就是说警官证得亮出来。有人说,那如果遇上假警察怎么办,怎么办,拨打110报警处理,现场也可以核实,但前提是现场首先是要服从,质疑延后,而法律上是有强有力的保障的,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构成刑事犯罪嫌疑。


椒江叶sir


只要公安机关没有在吸毒,或酒驾现场挡获你,就没有任何理由来传唤要求你去抽血验尿。公安机关只是听说,而这听说不能成为正当理由。如果办案人员,非要你去抽血验尿的话,这滥用警权罪名就成立!而不管他有没有文书证明。办案人员就是想要取得这些文书证明,也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也就是说,办案人员不懂法!而那些签发这些文书证明的人,也不懂法吗?听说能成为证据吗?


嗨嗨希


不需要


光風霽月


每个公民都有业务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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