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和朋友妻子喝了一次酒,多年後“天降”兒子?55歲男子悔恨不已

那是2003年,鄭某與王某是朋友,王某常年在外打工,平時很少回家,都是妻子齊某一人在家料理家務。兩家關係好,鄭某有時也去幫忙修燈泡、疏馬桶。2003年初的一天,鄭某到齊某家竄門,齊某留鄭某吃飯,飯桌上兩人都喝了點酒 。在熾熱的酒勁下,兩人稀裡糊塗地就發生了關係 。

和朋友妻子喝了一次酒,多年后“天降”儿子?55岁男子悔恨不已

資料圖 王金輝 製圖

第二天酒醒後,兩人感覺很對不起王某,因為心虛,兩家慢慢也就斷了聯繫。

同年,齊某生下了一個兒子 ,和丈夫繼續過著平淡的生活。然而,兒子漸漸長大,與丈夫長得越來越不像,加上夫妻倆關係出現裂痕,王某 聽信了外面的風言風語,便帶著兒子去做了親子鑑定 。

鑑定結果顯示, 他與王小某之間沒有血緣關係 。2017年,惱羞成怒的王某與齊某離了婚,兒子王小某由齊某撫養,齊某還補償了王某5萬元撫養費。

王小某現在讀初中,今後學習生活的開銷會越來越大,齊某 又沒有固定收入來源,無奈之下,她帶著兒子到仙居縣法院起訴鄭某,要求其補償15年來應支付給兒子的撫養費33萬元,並且以後每月支付2000元撫養費直至兒子年滿18週歲 。

仙居縣法院家事審判庭受理此案後,依據鄭某的申請,依法委託司法鑑定所進行鑑定。結論還是一樣,顯示鄭某確實是王小某的生物學父親 。

面對這一結果,鄭某無力再辯駁,但他認為當年齊某生下兒子並沒有與他商量,15年來自己都不知曉此事,現在不知該如何面對妻兒。而且鄭某自己年近六十,身體也不好,齊某的要求過高,他表示只願意從起訴之日起按每月500元支付撫養費。

雙方調解了多次無果,近日,仙居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由被告鄭某一次性支付撫養費,截至起訴前酌情判定為6萬元,以後按每月1600元支付撫養費,一年一付 。

承辦法官說,根據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

判決書中,承辦法官語重心長地指出,不管原、被告之間存有什麼矛盾,所生育的小孩是無辜的 。

因為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情,孩子的心理難免有陰影,如果原、被告不管不顧再做出不利於孩子成長的事情,確實對孩子是一種傷害。

不可否認的是,原告在帶養孩子的過程中付出了比一般家庭更多的努力和心血,心理承受了常人所沒有的痛苦,更何況無論被告補償多少經濟,都無法讓時間倒回。希望原、被告都有一個良好的心態,多考慮孩子的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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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顧反對赴美代孕生女 男子入獄後妻子拒絕撫養

合肥男子張強(化名)一直想要生個女兒,妻子因身體和年齡原因一直沒有同意。隨後,張強竟不顧妻子的反對,前往美國通過 ” 代孕 ” 的方式生下一女。

2018 年,張強因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鋃鐺入獄的他,遇到了一棘手的問題:女兒由誰撫養?因女兒的撫養問題,他和妻子對簿公堂。近日,合肥廬陽區法院在法律空白的情況下,成功進行了調解。

不顧反對

男子出國尋 ” 代孕 ” 生女

王麗(化名)與張強於 1993 年登記結婚,婚後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生意也經營有方,資產早已過千萬,共同生育的一個兒子也已成年。

但讓王麗沒有想到的是,張強近年來萌發了生育女兒的想法,由於年齡和身體原因,王麗一直沒有同意,雙方因此事也多次發生爭執。

兩年前,張強不顧王麗的反對獨自前往美國,通過 ” 代孕 ” 的方式生下女兒張一鳴(化名),張強將女兒接回國內撫養。讓王麗更加難以接受的是,張強已和美國代孕公司簽訂協議,後期還會用這種方法再生育數個女兒。絕望之下,王麗起訴至廬陽法院,要求與張強離婚,並將張一鳴判歸張強撫養。

經法官多方瞭解,夫妻雙方均同意離婚,但對張一鳴的撫養權雙方爭執不下。

原來,2018 年,張強因騙取貸款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目前仍在監獄服刑,不便撫養孩子,他希望先由王麗撫養張一鳴,待其出獄後再行協商撫養權變更事宜。

王麗則認為張一鳴跟自己無血緣關係,這個 ” 代孕 ” 孩子間接上加速了夫妻感情的破裂,明確表示不願撫養。案件處理陷入了僵局。

變通處理

法官巧解爭議

雖然張一鳴是在王麗與張強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出生,但雙方並無血緣關係。

結合多種因素,承辦法官認定張一鳴為非婚生子女。關於撫養權歸屬問題,一方面張強一直在監獄服刑,客觀上不具有照料孩子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暫時交由王麗撫養,存在情感上的障礙,也不利於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

經過多番走訪調查,承辦法官瞭解到張一鳴長期與奶奶李萍(化名)生活,老人目前身體健康且有穩定收入並願意繼續照顧孫女。

法官決定以此為突破口與張強進行溝通。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兩人離婚後張一鳴由張強撫養,王麗不支付撫養費,張強服刑期間張一鳴由其奶奶暫時照顧。

” 孩子由被告張強撫養,撫養費全部由張強承擔 “。這個聽起來似乎不公平的調解協議,是廬陽區法院家事法官在相關家事法律空白的情況下的 ” 智慧 ” 處理。

法官釋法

法律空白急需填補

近年來隨著技術進步和二孩政策的放開,藥物治療、試管嬰兒、人工授精等輔助生育技術解決了一些不孕症患者的問題,但也產生了一系列情感倫理、撫養權問題。本案就是一起典型案例,雖然我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嚴格禁止代孕,但藉助國外合法代孕技術生育的孩子,其撫養權歸屬、婚生子認定等法律空白急需完善。

承辦法官表示,不論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都享有同等權利,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實踐中,法院將依據是否維護未成年人的利益最大化原則,來界定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等事宜。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浙江法制報 合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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