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厂里长期12小时两班转,员工下夜班后在宿舍睡觉就没醒过来,厂里有责任吗?

夏陈姗轩


必须有责任,必须赔钱!工人死在工厂宿舍,不管是什么原因,工厂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劳动法有一条说的是员工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意外,都算工伤,更何况是在这么辛苦的工厂里死去。

我所在的针织行业里,一线车间工人也都是三班倒和两班倒两种工作状态,上夜班的时候非常累,黑白颠倒,基本上是白天睡不好,晚上继续熬。有的人为了白天能睡好觉,选择喝点酒再睡,认为那样能睡得香,因此也发生过一起因为在宿舍喝白酒睡觉没醒过来的惨剧,年龄才四十多岁,家人堵门口要厂里赔钱,一开始厂里不同意,后来报警,经警方协调工厂赔了二十多万!

警方的意思很简单,根据照劳动法里的规定,工人进了你的工厂为你工作,不管上下班期间,员工最基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有保障,无论是主管因素还是客观因素,只要发生了,工厂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责任可大可小,但绝对不是没有。

希望大家打工在外,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赚钱固然重要,但生命更宝贵!


小朱在长乐


员工死在工厂宿舍,工厂肯定是要负责任的!责任的大小就要看死者的具体死因了!

首先要分清死者的死因,如果是因为过劳死或者死因与工厂的工作条件、环境和时间等等有关系,哪工厂就要负全责了!赔偿的金额按照相关法律,最起码也不会低于80万元。


如果死者的死因与工厂没有直接的的关系,工厂同样也要承担责任。因为工人进入工厂后,包括工作和休息时间,工厂都要对工人的生命财产负责。但相应的责任会小些,赔偿金额也会相对比较少,具体金额就要双方协商来确定。


另外,所有企业应该重视员工的身体健康,敬畏生命。如果需要经常加班,应该了解每个员工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健康状况不佳的员工就不要硬性安排加班或者长期上夜班。同时,作为员工本身也要看自己的身体状况来决定能否加班或长期上夜班,如果自己的身体状况无法适应加班,千万不要勉强去加班,毕竟命比钱重要。也有一些企业不招收不加班的员工,如果是这样,身体不好的朋友就不要去这样的企业,宁愿工资低一些。


总之,工人在工厂内死亡,不管是什么原因,工厂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是不同的原因,责任的大小不一样,也就是赔给家属的钱不一样。工厂绝对不可能什么责任都没有,建议家属第一时间报警,然后走相应的法律程序,最好请一个有经验的律师来处理,因为还有一些国家规定的赔偿项目可能一般人不知道。


彤彤雅说


职工下班后就寝睡觉就没醒过来,无论是何种原因,厂里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应根据该职工当天上班的实陈情况,确定死亡的性质,以及厂里赔偿们标准。


厂里实行昼夜两班倒12小时工作制,严重违犯了国家关于劳动者每天8小时工作制。

该职工当天是在12小时工作岗下班后,就寝睡觉身亡,与超时超负荷劳动有直接关系。何况厂里长期实行12小时上班制,对职工身心健康已造成损害积蓄。

就这一条足以判定该职工属工伤,厂里应按法律对应的全部责任赔偿损失,以及所有的优抚待遇。

还应当追究厂方法人的法律责,以及直接安排12小时工作岗的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因为职工班后睡觉死亡与厂方违法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


该职工的家属应理直气壮地依法维护亲人的合法权益,如与厂方协商按工伤死亡标准赔偿无成时,直接何人民法院起诉。有法可依,不可调和!

司法部门与劳动管理部门应抓违法用工,特别是强制性的(制度性的)l2小时用工,给予严肃处理,才能有助于纠正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用人的歪风。

前些时有的知名人士公开倡导实行996工作制,还狂称这是职员的巨大幸福。这是对抗法律的叫板语言!为什么这样放肆狂言,里面包着已经有不少的企业早已实行996工作制而安然的现实,不以为错,反以为荣,得寸进尺的心态。

据我所知,现在有一些中小企业仍然是在坚持12小时两班倒工时制度。难道你们都等出现不测后果才改正吗!

(说得清楚)


职场参谋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我深表同情难过!但这个问题却无法直接给你一个准确的答案,这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全面分析,最后才能再对照比较,到底属于哪种情况。

一、先给大家普及一下什么是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一款,可以看出题主说的情况,确实是发生在工作时间,但是死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这将是能否认定工伤的关键!

二、建议通过死亡原因司法鉴定,确实其死亡的真正原因。

1、如果其死亡是因醉酒所致,那则无法认定工伤。

如果,其无法认定为工伤死亡,则用人单位在此事中,没有直接责任,因此在死亡赔偿中,是不会担负经济赔偿责任的!

毕竟员工人已死,即使用人单位没有责任,但也应该从道义上对死者支付一定的慰问金。

但是用人单位长期高强度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工作制度,可能是导致员工饮酒的直接原因,因此,从法理上来讲用人单位也是存在过错的,其执行的工作制是造成员工死亡的间接原因。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死者家属完全是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过错行为,为员工的死亡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当然是不可能按工伤死亡赔付的,这就靠死者家属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企业所在地法院起诉处理。

当然,最好是事先咨询一下有关当地律师,或者是聘请律师来解除处理。

2、如果司法鉴定的结果是突发疾病死亡,则可以认定是工伤死亡。

只要是工伤死亡,那就直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关的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0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所以在这里有3个点应该引起题主的重视!尤其是没有工伤保险而由企业赔偿时,更应小心!

①、当地死亡一次性补助金标准究竟是多少个月,必须要掌握了解清楚,因为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会有不同的差异!

②、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不是指死亡者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别混乱一谈!

③、死者生前工资是包括其所有加班费、津补贴等等,别被人家忽悠了,只给你基本工资就匆匆打发,小心注意这个坑!

注意:这三笔赔偿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非企业付出,一定要弄清支付的对象!

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死者缴纳工伤保险,怎么办?

只要企业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上文中说的三笔赔偿金就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可现实中很多企业为了节约劳动力成本,追求企业利润,往往会忽视这个问题!

因此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死亡家属便只有去找用人单位来赔付!

通常来说,如果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国家是不会像企业这样来坑老百姓的,因此上文中注意的3点,主要是针对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而由企业来赔付时应小心应对!

①、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处理!

当然必须是按工伤保险基金的赔付标准,来计算每一笔赔偿金!

最好是自己提前根据当地的标准计算出赔偿的具体金额!不能到了用人单位仅凭对方来计算。

可以到银行去打印一份死者的工资清单,这将是计算赔偿金的重要依据。

如果无法与用人单位在死亡赔偿金上达成一致意见,差距过大,则可以考虑直接向法院起诉。

②、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此时银行打印的死者工资清单以及司法鉴定的死亡报告,都将是很重要的一些证据材料!

当然由于我们普通的劳动者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很容易处在劣势地位,往往会得不到理想的赔偿。

所以,我建议这种重大的赔偿事件,还是应该聘请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来处理最为妥当。若是个人经济较困难,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解决处理。

希望题主的这个问题能早日圆满解决处理!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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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职场


没醒过来是什么意思?是出了人命吗?如果是那样,那就应该立即报警,让法医查明死亡原因。如果厂里让员工长期超时工作,是违反劳动法的,就是最大的疑凶,有责任配合警方调查事情的真相,如果显示结果是因过劳而死亡,工厂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面临的处罚很可能就是:道歉!赔偿!法人坐牢!不然你以为开公司那么容易呢?以为非法让员工加班是闹着玩呢?

需要强调的是,劳动法虽然没有规定不能倒班,但却对劳动时间有明确规定:

按照《劳动法》第36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按照《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劳动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由此可见,该工厂连续12小时的超长时间工作,已严重违反了劳动法,我们有理由怀疑这名员工就是由于过劳而亡,不管法医调查到的原因如何,该工厂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都应该妥善处理这件事。

也在此呼吁,请广大企业家切实履行劳动法,这是最基本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也请谨记超长时间加班带来的危害性,做企业,别满脑子都想着钱,那样,终有一天会把自己送到牢里去!


设计制造迷


工厂当然有责任。工厂违反了劳动法和民法典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关民事责任,赔偿职责赔偿员工丧葬费及劳动者抚养人员的生活费。工厂还应当承担行改责任,劳动监察机关应当 给予行政处罚罚款、责令改正等,如果有强迫劳动,瞎指挥等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但这种行为,一般情况下不构成工伤。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工伤是指员工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事件中劳动者的休息权和生命健康权受到严重侵犯,而导致劳动者劳累过度而死亡。在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工厂为了追求利润,不顾劳动者的权益,任意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违反了劳动法的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加班不得超过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的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工艺公共利益,必须抢修的,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高强、长期的加班会给劳动者造成心理和身体上的疾病,有的甚至造成劳动者猝死。工厂的行为侵犯了员工的休息权和生命健康权。

现在还有很多为了生活、家庭而在工厂一线工作的兄弟姐妹,都很辛苦,但希望大家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对工厂超强度、超时间的工作,对工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对强迫或者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方法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行为等行为,要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有的工作去试用期发现问题及时辞职换一份规范公司的工作,保护好劳动者的权益,让这样的悲剧不要重演。


北京谢泽光律师


责任肯定是有的,不管在哪里工作,只要是在工作地点内出了事故都是有连带责任的


不愿这样


如果那间厂上夜班十二,十三小时劳动局可以向厂家整改整顿不要姑息。


一厢情愿7844


应该算工亡吧


窝牛35


有责任。长期12小时,机器也会磨损,何况是人?直接责任也不为过!应当典型处理,给违反《劳动法》企业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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