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落马厅官纵容孩子、母亲、胞弟敛财,还和情妇“一唱一和”

撰文 | 蔡迩一

观海解局12月2日注意到,最新一期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披露了广西玉林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麦承标案件的相关细节。

麦承标,男,汉族,1967年9月生,广西玉林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学管理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

落马厅官纵容孩子、母亲、胞弟敛财,还和情妇“一唱一和”

公开资料显示,麦承标曾任桂平市市长、市委书记,北海市委常委、合浦县委书记,玉林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6年8月被查。

据上述媒体披露,麦承标蜕变的起点时间是在2006年,当时,不到39岁的麦承标任桂平市市长。

“我到桂平市工作后,经常到广东等地招商洽谈项目,接触的老板比较多,感到自己思想观念比较保守和落后,在潜移默化中,原有的思想防线也随之改变了。原来,老板请吃饭上点好酒和好菜,自己觉得太破费了,很不好意思,可吃多了也就慢慢习惯了。后来,人家请吃饭没有高档酒菜,就觉得人家不够热情了。”

2008年底,麦承标担任桂平市委书记,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愈发严重。

麦承标一边在规划调整、征地拆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方面为私营企业主们谋取利益,一边收受着老板们递来的“回报金”,数额在20万至140万元不等。他还默许孩子和母亲接受老板的礼金。

观海解局注意到,麦承标的胞弟也涉案其中。

2014年初,吴某为承建合浦县科园路建设项目,请麦承标帮忙。麦承标通过其胞弟,一次就收受吴某送的350万元。

观海解局在麦承标的双开通报中发现,他“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约谈、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的报道中也提到了麦承标的情妇周某某。报道称,“想要麦承标办什么事,找周某某很管用。”

有一次,麦、周两人帮助合浦某混凝土公司的老板庞某拿到了一个道路工程,庞某将300万送给了周某某,麦承标默许了。但让庞某意想不到的是,这笔钱送出后没多久,自己就因在别的案件中涉嫌行贿罪被检察院批捕了。

庞某的妻子花某拿着200万元找到周某某,请麦承标帮忙协调,好让庞某早点放出来。事情办妥后,麦承标又收受花某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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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承标究竟是如何“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据披露,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收到举报,反映麦承标插手工程建设收受贿赂、任人唯亲、独断专行等几个方面的问题,随后对麦承标进行约谈。

但麦承标提交了一份《对有关问题的情况报告》,并写下了“没有收过任何人的钱物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保证书,否认存在问题。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写道,就在他暗想写了保证书就可以回去时,自治区纪委干部“请你配合组织审查”一句话,如五雷轰顶,让麦承标的脑袋一片空白。至此,原本再平常不过的“回家”,对他而言,已变成了奢望。

2017年12月,麦承标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

资料 | 中国纪检监察报 新华社 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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