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罚单落地 藏格控股遭顶格处罚

北京商报讯(记者董亮马换换)12月2日晚间,藏格控股(000408)披露公告称,因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等问题,公司收到了青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公司实控人肖永明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具体来看,藏格控股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事项等违规行为。

对此,青海证监局决定对藏格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肖永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吴卫东、刘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曹邦俊、肖瑶、王聚宝、郑钜夫、王卫国、姚焕然、亓昭英、邵静、侯选明、李光俊、蒋秀恒、方丽、张生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

另外,青海证监局决定对肖永明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吴卫东釆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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