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延川法院:舅母外甥對簿公堂 法官助力再續親情

親人間對簿公堂是我們最不願意看到的事情,但有時候也無法避免。11月28日,延川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特殊的“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一案”,在辦案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調解下,雙方當事人冰釋前嫌、握手言和,濃濃的親情得以延續。

原告馮浩系張奇的外甥。2008年9月,馮浩在西安修車時,眼睛不慎受傷,受傷後,馮浩母親委託張奇去西安處理此事,經過協調溝通,修車行老闆給馮浩賠償了6萬元了結此事。因為當時馮浩年齡還小,家人害怕他拿到錢後亂花,所以就讓車行老闆把賠償款打到張奇的賬戶上。張奇當時心想馮浩的家人沒有要這個錢,估計是不著急用錢,所以就與馮浩母親協商,提出把賠償款對外放貸,等獲得利息後再交給馮浩使用,沒想到馮浩母親竟然同意了。過一段時間,張奇告知馮浩及母親,這筆錢連本帶利共有10萬元,但是因自己生病用錢,所以就把錢先使用了,等以後再歸還。可是,從2015年開始,當馮浩及母親向張奇索要該款時,張奇卻一直沒有償還,後來張奇因病去世,該款至今未還。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017年3月,馮浩將張奇的妻子及兩個兒子起訴至延川法院。

受理案件後,承辦法官將雙方當事人傳喚至法院,在瞭解事情原委後,承辦法官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但因原告證據不足,遂駁回訴求。原告不服判決,上訴至延安中院,延安中院發回重審,延川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了第二次審理,判決三被告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償還原告10萬元。被告不服判決,遂上訴至延安中院,2019年6月延安中院第二次發回重審。辦案法官在受理案件後,認為雙方雖有怨氣,但並沒有到完全不可調和的程度,故從真正化解兩家矛盾、維繫親情關係的角度出發,不厭其煩的講解相關法律規定,闡述情與法的利害關係,耐心引導雙方互諒互讓。

經過辦案法官的耐心勸解和疏導,11月28日,雙方終於打開心結並達成和解協議,被告現場償還欠款3萬元,並約定於2020年5月30日之前償還剩餘3萬元。至此,該起案件圓滿完結。(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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