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為什麼漢代要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制度?

薛佩萁


現實中,有一個跟問題的情況很相似的例子,那就是HongKong。割讓給英殖民之前,是大清的土地,區域行政關係上,那也只能是中央——州郡——地方,這樣的一套中國體系。1883年《南京條約》之後被日不落給佔了去,開始實行殖民的那一套。也就是這塊地方面積小,那時候人口也不多,要不然,這種突然的管理制度上的變化,必然會導致大規模的反抗和起義,因為它直接帶來了利益衝突,原居民和外來侵入者的不可調和的矛盾。事實也是,殖民的剛開始甚至是前幾十年,一直都會有各種各樣的小範圍的人民反抗反壓迫,只是力量上相差太懸殊,也就掀不起太大的風浪。

我們要明白一個基本的道理,就是,一種制度的存在是依附於社會人文理念和現實的利益關係,脫離了這些,再去討論任何的一個政治體制,都是空的,沒有實際意義。

97年,條約期滿,給收了回來,政策是“一國兩制”。小平同志也說了,這種制度至少會保持50年不會變,至於50年之後會是什麼樣,各位大概率也可以猜到。你想想,中央難道不想全部的去除殖民時期遺留的那一套東西嗎?肯定是想,只是殖民的時間太長了,制度實行的太長了,香港的現階段的居民已經熟悉了這一套治理體系,你要猛然全把它換成社會主義,勢必也是會出問題,而且一出就會是大問題。所以才會有“一國兩制”,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是一種妥協,當然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畢竟當時內地跟香港之間發展上的差距,是巨大的。後來40年不遺餘力的改革開放,才把這種差距慢慢縮小,甚至反超。

你看看,收回一個香港這樣的跟內地國土面積相差甚遠的小地方都需要一個制度上的過渡、緩衝,更不要說劉邦那時候要治理的是秦國遺留的40個郡了,這是多大的體量,可想而知。

高中課本的文章和學過的歷史早就告訴我們一個基本的歷史概念:天下苦秦久已!

百姓為什麼感覺苦呢?苦的是秦朝的什麼呢?

也很清晰,是徭役!

陳勝、吳廣之所以能夠帶領群眾揭竿而起的現實原因也在這,徭役太重,老百姓日子是真的過不下去去了。始皇陵修了多少年?有40年了吧,徵了多少民丁?不下70萬,這還是保守的估計。40年兩代人,不是被徵兵就是被拉去當苦力修陵寢、修長城,家庭還有勞動力嗎?還有收入嗎?沒了,那就只能反了,橫豎都是個死。

至於郡縣制,那確實是好的制度,後來也被證實是適合中國的國情的,只是秦國的步子邁的太大了,吞併六國之後,最急切和最正確的應該是讓百姓休養生息,再配合這一套制度,秦國,可能真的可以十世、百世乃至萬世。

劉邦聰明就聰明在看透了這個問題,接過了秦國的勝利果實,但是不是全部照搬。

秦末全國有40個郡,到了漢初,增加到了54個,但是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轄的只有15個,分別是河東郡、河南郡、河內郡、雲中郡、廣漢郡、南陽郡、南郡、漢中郡、巴郡、蜀郡、隴西郡、北地郡、上郡、上黨郡、內史郡,從地理位置上看,這些郡都是內陸腹地。而封國呢?基本是沿著現在地圖的沿海分佈,從西北到東南,看起來,封國把郡縣給包圍了。

前期的封國和郡縣

後期的州郡縣

中央——封國——郡縣

之所以要這麼做,是因為劉邦在立國之初需要穩定局勢,需要給這些曾經幫他打天下的異姓王一個榮譽,一個至高無上的榮譽,用封國和榮譽把這些人短暫的控制住,來換取漢朝初期的和平局勢,畢竟,經不起內亂啊。國家需要休養,人民需要休養,北邊還有匈奴得時刻小心提防著,他只能這麼做。

再後面,很短暫的緩衝階段之後,劉邦就開始了翦除異性王的政治舉動,韓信、英布、彭越等等,先後被殺。在中國的歷史上,這屬於典型的卸磨殺驢,歷朝歷代都出現過,說到底,家天下的政體之下,是不允許有功高蓋主的情況出現的,權力達到了一定程度,鬼神都會忌憚,更何況是坐在九五之位上的那個人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為了保證權利的順利過渡,誰都不想放著一個足以威脅到下一任天子繼位的潛在威脅,那隻能是根除。

再後來,異性王是沒了,宗室的劉姓王倒是起來了,一波七國之亂,又是打打殺殺,更加暴露了封國制度定時炸彈般的危險性,不得不除啊。於是,到了第四代領導人漢武帝,推恩令開始,封國一層一層被削弱,一步步被瓦解,對中央的威脅約等於0了。郡縣制完全登上歷史舞臺。


不知周禮


當分封制所代表的貴族政治被證明隨著血緣關係的淡化,貴族會為了權力向君王發出挑戰時,秦始皇將目光朝向了以官僚政治為核心更加穩定的郡縣制。

秦朝滅亡後,劉邦和項羽又圍繞著該實施郡縣制、還是實施分封制的問題,展開了新一輪的討論。

這一次爭鋒的結果,最終以劉邦實行郡國並行制告終。

那麼,劉邦是出於什麼樣的考量,才會做出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制度呢?

一、漢代的郡國並行制是基於特定環境下的產物

一切制度的設計,都要結合本國實情,做到實事求是。

秦始皇推行郡縣制前,曾讓大臣們進行過一次討論,丞相綰(王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

李斯卻認為,分封制的實施,正是導致周朝社會動亂的根源。

李斯的話,促使秦始皇做出了決定,他選擇了——郡縣制。

劉邦在做出決定前,也有過類似的考量。

1、劉邦為了緩和與六國貴族的關係,做出的一次政治妥協

劉邦之所以能夠統一天下,而實力更強的項羽只能以失敗告終,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劉邦捨得和六國貴族、功臣瓜分蛋糕。

楚漢爭霸期間,六國貴族的影響力依舊巨大,對當時的貴族和百姓而言,以分封制為核心構建出的國的羈絆早已深深刻在了骨子裡。

劉邦要想讓新生的漢王朝穩定下來,只有先與這些六國貴族們達成妥協,再逐步考慮分化、瓦解的事情。

2、劉邦在吸收了前人治國經驗的基礎上,為了避免像周朝那樣陷入諸侯混戰的局面,以及如秦朝那般早亡

漢承秦制,這種吸收前人治國經驗為己用的例子,是一個新生王朝,成長起來的常用手段。

畢竟,如果新設計制度,我們要考慮制度的可行性,制度存在得到變數,制度需要投入的成本等等話題。

擺在劉邦面前的教訓有兩個:周朝實施分封制結果引發了諸侯混戰、秦朝實施郡縣制結果被六國百姓推翻了。

那如何才能防止諸侯混戰,又能避免六國百姓牴觸呢?

劉邦面前的答案很簡單:既分封,又郡縣。

首先,將天下絕大多數領地歸納在中央手中,實施郡縣制,然後再以功臣和宗室子弟為王侯,在某些特定區域實施分封制。

這種特區+郡縣的手段,便在這樣一種特定的情況下誕生了。

二、漢代實施郡國並行制是基於滿足讓政權長治久安的需要

劉邦晚年,舉行過一次殺白馬起誓的大會,會上劉邦發言說:非劉氏而王者,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

這句話,揭示了劉邦為何要在郡縣制的基礎上再行分封,咱們細細品,不難發現,劉邦的行為頗有深意——他想建立一個不滅的王朝。

怎麼做呢?

郡縣做基礎,搞好基層工作,劉氏宗親和功臣為左膀右臂,起到安邦定國的作用。

從想法來看,郡國並行制在西漢初期,確實符合一個新生政權,融合多股勢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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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初,對於地方的管理,漢代雖延續秦朝的郡縣制,但同時也恢復了西周的分封制,即一方面設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和異姓為王,建立諸侯國,而這就是“郡國並行制”,此時,西漢是既有周朝的封建制,又有秦朝的郡縣制,是“一朝兩制”。

那到這裡,很多人就會問,劉邦在建國之初,為何要實行“郡國並行制”?

首先,我們要知道,在秦漢交替之際,“大一統”的思想並未深入人心。時秦國統一六國雖說是順應潮流的,但從某種方面來說,也是強加給六國百姓的,秦國一統六國是用兇殘的殺戮,血腥的戰爭來實現的,因此對於六國百姓來說,秦的統一併非是他們所想要的,為此,直到始皇帝一統天下數年後,楚齊趙燕韓魏等六國百姓是前赴後繼的,不屈不撓的抵抗。



簡單的說,秦漢之際,大一統的思想並未在百姓的腦中形成,如《淮南子·覽冥》所言:“七國異族,諸侯製法,各殊習俗”,當時七國就是七個完全不一樣的國家,有著自己的政治模式,自己的法律,自己的文字,自己的語言,自己的習俗。而秦代的一統,說白了,只是政治上的一統,並非是思想上的一統,因此,六國百姓自始至終都對滅掉自己祖國的秦王朝很是敵視。

可以說,當時的百姓並不適應一統的秦王朝,他們還是更加適應“小國寡民”的生活環境,畢竟想想看,分封制已歷經近千年的時間,而秦朝一統天下才十餘年的時間,始皇帝妄想用單純的武力鎮壓去改變早已在百姓的腦中根深蒂固近千年時間的分封制,這絕對是不可能的。相反,秦朝使用野蠻的武力鎮壓,這不但不會讓百姓接受大一統,反而會讓百姓加深復仇復國鬥爭的怒火,讓他們更加牴觸大一統。



如此,時六國貴族就藉著百姓對於秦王朝的仇視之心,在秦末發起了一場又一場的復國行動。秦二世二年十二月,魏咎為王,魏國復國;秦二世二年,田儋為王,齊國復國;秦二世元年八月,武臣為王,趙國復國;漢元年四月,韓成為王,韓國復國;漢元年,臧荼為王,燕國復國。

從六國接連復國,我們就可以看出秦國推行的大一統並不成功,百姓還是對自己曾經的國家很是懷念,都希望自己的國家能夠復國,都依舊是想維持著曾經“小國小民”的生活狀態。

正如錢穆先生所說:“始皇既卒,趙高用事。天下解體,怨望日甚。封建之殘念,戰國之餘影,尚留存於人民之腦際。於是戍卒一呼,山東響應,為古代封建政體作反動,而秦遂以亡”,在秦漢交替之際,分封的政治格局仍是不少百姓眼中的理想國。



由此,正是基於這種大環境,如果漢初依舊強硬的延續著秦代“郡縣制”的統治模式,剛剛才稍微穩定的天下勢必會大亂,首先那些已經復國的,及剛剛建立諸侯國的諸侯王們,他們肯定不會坐以待斃的看著劉邦建立“郡縣制”,因此他們肯定是想盡辦法,或兵諫,或造反,總之是不會讓劉邦好過。之後,一旦戰事再起,漢初那脆弱的經濟,勢必就會再次陷入土崩瓦解的境地,而這對於西漢來說,卻是極為不利的事情。

因此,對於漢初的劉邦來說,他最佳的選擇無疑就是持續延續“分封制”。當然,劉邦也認識到“分封制”是十分不利於西漢以後的統治的,分封制雖然能夠加強漢朝對於地方的統治,但卻也能弱化漢中央對於地方的統治。諸侯王若忠於漢朝,則漢中央對於地方的統治就能穩如泰山。反之,若諸侯王有異心,那漢中央對於地方的掌控勢必會被削弱很多。由此,“分封制”對於漢初是既有利,又有弊。



基於此,劉邦開國後,因種種原因不得不用“分封制”,但為了大漢天下,他也同時採用了“郡縣制”,既在偏遠地區,漢中央控制不到的地方用“分封制”,而漢中央能夠直接控制到的地方,則用“郡縣制”。

綜上所述,個人認為,劉邦會採用“郡國並行制”,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穩定天下的需要。當時,劉邦所分封的異姓功臣全都是不得不封的。當年楚漢之爭時,如果單憑劉邦一個勢力,他是鬥不過項羽的,因此在最開始他決定與項羽爭奪天下時,劉邦就採納了韓信“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的建議,即把封王作為誘餌來刺激拉攏團結各軍事實力派首領,以此來結成廣泛而脆弱的反楚同盟,最大限度地孤立瓦解項羽集團。



可以說,劉邦這般用王位來瓦解項羽集團的決策是十分成功的,當時梁王彭越、九江王英布、常山王張耳、燕王藏荼、韓王信、淮南王英布、長沙王吳芮等曾經依附項羽的諸侯王,最後都是被劉邦用王位吸引而來,選擇叛項投劉的。

此後,這些異姓諸侯王雖都被劉邦利用各種原因所滅,但“分封制”依然有存在的必要性。此時,異姓諸侯王雖被滅,但對於他們留下的疆土,漢中央還是沒有足夠的力量去統治這些地方,與此同時,在封王裂土的誘惑下,那些西漢的開國功臣們渴望分封的狂熱是依然不減,甚至都有兵變的前兆。

如此,劉邦意識到單純的實施“郡縣制”,這條路是絕對行不通的,要想穩定天下,他必須,也只能是選擇繼續接受“分封制”。但是異姓諸侯王絕對不能再封的,繼續以異姓為王,只會讓日後漢朝的江山變得更加的混亂。由此劉邦只能是以封劉氏宗室為王來填補那異姓諸侯王所留下的權力空白,畢竟自家人遠比外人來得可信的多,在那宗法觀念濃厚的封建時代,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劉氏諸侯王,他們雖然不能保證世世代代忠誠於漢中央,但在短期之內,他們不僅不會謀逆反叛,反而還能替漢廷鎮撫四方,拱衛中央。



二、屏藩中央。劉邦繼續延續“分封制”,分封同姓為諸侯王,除了有穩固天下的需要,最大的原因在於“屏藩中央”。眾所周知,劉邦建國之初,他在總結秦王朝滅亡的原因時,曾認為秦會亡,是因為沒有分封親戚子侄為王,所以導致在秦被六國軍隊圍毆時,無人去救援,最終致使秦亡。

由此,劉邦為了維護劉姓對於天下的統治,遂就開始大封同姓為諸侯王,希望藉助他們來鞏固漢朝對於天下的統治。而事實上,劉邦這般做法,在呂氏專權時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在呂祿、呂產等“呂家幫”掌控朝政大權時,最先起兵發難的就是齊王劉襄。

而後,在呂氏被滅後,那些功臣會重立劉姓為皇,這裡面雖然有功臣忠於劉姓皇族的原因,但也有他們懼怕漢同姓諸侯王的原因,“高帝封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此所謂磐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強”;“外畏吳、楚、淮陽、琅邪、齊、代之強”,他們懼怕劉姓諸侯王的實力,因此才只能是選擇劉姓為皇。



由此,正是基於以上兩點原因,最終促使劉邦選擇繼續延續西周的“分封制”。

當然,漢初所實行的“郡國並行制”對於漢朝的國力增長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其中最顯著的作用就是可以讓漢初的經濟、社會生產得到最快的恢復。眾所周知,西漢立國之初,社會是“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天子不能具純駟,而將相或乘牛車”,但是不到七十餘年的時間,此時的西漢卻是“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餘財,京師之錢累百矩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腐敗不可食”。

而這時,西漢能夠做到“京師之錢累百矩萬貫”、“太倉之粟陳陳相因”,這之中雖有種種原因,但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諸侯國的原因。當時,諸侯國利用漢中央所給予的治民權,同時為了加強本國的實力,他們是因地制宜,大力發展本國的經濟,“孝惠高後時,天下初定,諸侯各務自附其民,吳有豫章郡銅山,即招致天下亡命者盜鑄錢,東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國用饒足”,如吳國,吳王就藉助著本國的銅山、鹽池大力發展經濟,最後是國用饒足。



如此,隨著諸侯王的治理,漢初各地的經濟都得到了較大的發展。而隨著漢朝經濟的發展,百姓的生活自然也就越來越好。

不過凡事都有利有弊,“郡國分封制”亦是如此。該制度最大的弊端就是一旦諸侯王有異心,漢中央朝廷就會受到嚴重的威脅。自劉邦分封同姓諸侯王之後,諸侯王反叛漢中央的事情就時有發生,如文帝事情,文帝之親弟淮南王劉長稱東帝,文帝堂弟濟北王劉興居舉兵為亂;景帝時期,吳王劉濞、趙王劉遂、濟南王劉闢光、淄川王劉賢、膠西王劉昂、膠東王劉雄渠等以“清君側”為由,發動七國之亂。

可以說,劉邦的“郡國分封制”是既讓漢初經濟得到快速的增長,又讓漢中央疲於應付著層出不窮的諸侯王叛亂,只得說是有利又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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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最早誕生於商朝,只不過商朝時期分封制還處於雛形,只有侯和伯這兩個爵位,到了周朝時期,才把分封制進行了完善補充,使其正式成為了王朝統治天下的一種政治制度。分封制的誕生源於古代封建社會,交通不便,社會生產力低下,中央朝廷無力掌控幅員遼闊的疆土。所以便開始大規模的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諸侯在其封國內享有世襲統治權,也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說白了,分封制的初衷就是要諸侯替天子牧民,而中央朝廷只要管控諸侯就可以了。雖然在早期分封制確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生產力以及科技的進步。分封制就開始顯得雞肋了。正所謂天高皇帝遠,原本替天子牧民的諸侯逐漸成為了國家尾大不掉的威脅。

春秋戰國時期,周王室名存實亡,此時更多諸侯們也意識到了分封制的弊端。所以郡縣制的雛形也就開始誕生了。據史料記載,“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的楚國,當時正是楚武王熊通時期,而“郡制”起源於秦國,當時正是秦穆公嬴任好時期。後來經過法家的不斷完善。郡縣制的雛形終於誕生了。秦始皇時期,秦國平滅六國一統天下。秦始皇改元稱帝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王朝後,秦始皇深感分封制的弊端。所以秦始皇又開始深入改革郡縣制。並且完全廢除分封制,改為全面實行郡縣制度。也因此郡縣制成為了秦漢之後國家執行的政治體制。

郡縣制的優勢就在於中央可以垂直管理地方,有利於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國家統一。如果國家統一,但執政制度還是按分封制來執行的話,那麼統一的國家遲早有會分裂。地方勢力尾大不掉,中央政權日漸低沉。那簡直又是周朝的翻版。春秋戰國時期是怎麼來的?不就是因為分封制導致的地方政權尾大不掉,中央權柄丟失的結果嘛。

劉邦擊敗項羽建立漢朝之後,漢朝的一切制度完全照搬了秦朝的制度,所謂“漢隨秦制”就是這個意思。郡縣制在秦末被起義軍認為是暴政。但事實上劉邦很清楚郡縣制的好處和分封制的弊端。原本劉邦要是聰明的話,那他就該嚴格的遵循秦法。但劉邦畢竟是草根出生,他的出生決定了他是缺乏安全感的,他需要藩屬來保護中央,保護自己。而且平民崇尚“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他們認為自己成功了,自己的家人也應該受益。但劉邦又害怕完全的分封制會毀了漢朝的國運。所以劉邦就想了一個笨辦法,那就是分封制和郡縣制並存。從這裡也可以看出劉邦根本沒有秦始皇的大氣魄。劉邦以為自己的決定很英明,但事實上,就因為劉邦的搖擺不定,這才導致後來漢朝皇帝全都擺脫不了削藩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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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施行分封制,結果把自己給玩兒沒了;秦朝廢了分封制,結果最後沒人來救。漢太祖劉邦建立漢王朝之後想來想去,乾脆分封制跟郡縣制一起施行好了。

分封制的利弊

商朝開始,就出現了分封制,而周王朝建立之後,為了控制管理經營遼闊的疆域,根據宗法制的規制施行分封制,將周王室的同姓子弟還有部分的功臣、前朝後裔、先賢后裔,分封到天下各處建立從屬於周天子的諸侯國。最開始在分封制下,大量的諸侯分散到各地,服從天子號令,定期朝貢並且提供賦稅力役等,的確很好的拱衛了周朝的江山。

然而,諸侯們在各自的封國之中享有世襲王權,而且隨著時間推移,諸侯之間互相攻伐兼併,很多的大諸侯實力不斷增強。而周天子,土地越來越少,實力越來越弱,威望越來越低,到了西周後期周王室的王權受到嚴重削弱,分封制受到破壞。平王東遷之後,周天子基本已經淪為中看不中用的象徵性存在,諸侯們平日裡做事,壓根就不理會周天子。

郡縣制取代分封制

春秋時代的楚國誕生了歷史上的第一個縣,而秦穆公時代秦國出現了最早的郡,郡縣制開始萌芽產生。郡縣的產生與當時諸侯國的情勢發展密切相關,由於土地私有制與按田畝徵收稅賦的發展,分封制時期的采邑制、世卿世祿制已經不能再適應當時的需要。所以,當時的諸侯開始在新徵闢的土地上設立郡縣,由國君直接派人管理。

秦王朝建立之後,秦始皇深感當年的分封制弊端諸多,分封諸侯最終尾大不掉害了周王室自身,所以乾脆就廢除了分封制,將秦王朝土地分成若干的郡縣,由皇帝直接派遣官吏進行管轄。郡縣制之下,郡守與縣令由皇帝直接進行任免,同時也不得世襲,如此一來使得皇帝手中的皇權得到極大的強化,理論上有利於安定與發展。

漢朝郡國並行

漢朝不同於之前施行分封制的周朝,也不同於施行郡縣制的秦朝,而施行的是分封制與郡縣制並列的“郡國並行制”。漢朝在繼承秦王朝設立天下郡縣的基礎之上,又大量分封諸侯,將同姓的劉氏宗親分封到各地為諸侯。

本來在楚漢爭霸之時,當時的劉邦為了聚攏更多的力量,所以答應分封韓信等功臣為王,然而狡兔死走狗烹,漢朝正式建立之後,劉邦又以各種藉口與方式將這些“異姓諸侯”紛紛剪除,再分封同姓的皇族子弟進行代替,最終除了長沙國之外,漢朝諸侯國均為劉姓同族。

郡國並行的原因

最初,漢朝在施行郡縣制的同時又保留分封制,的確是權宜之計,畢竟剛開始為了對付項羽,劉邦想要拉攏更多的六國遺臣,當然要給予適當的好處,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裂土分封,讓他們能夠在地方上成為一方諸侯。不過,這畢竟也只是一時之策,當漢朝江山坐穩之後,劉邦剪除異姓諸侯之後,依舊還是保留了這種制度。

在劉邦看來,完全施行分封制的確很容易重蹈覆轍,就像當年的周王室那般,最後反倒是被諸侯們給欺負得慘兮兮;而郡縣制雖說很好,可完全施行郡縣制好像也不行,當年秦王朝沒有諸侯王,結果危亡之際孤立無援,那乾脆就兩者一起施行。

另外漢朝初期,天下經歷了春秋戰國、秦朝、楚漢爭霸這數百年的亂世,早就已經是凋敝不堪,漢朝推行郡國並行之制,給予諸侯國很大的王權不加干涉,也是當時漢朝施行“無為而治”之思的表現,漢朝也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促進地方上的恢復發展。


澹奕


劉邦之所以要分封和郡縣並存關鍵在於,劉邦認為東周亡於分封,而秦代亡於郡縣。為了避免相同的歷史重現,劉邦採取了分封和郡縣並存的政治制度。意圖使得大漢王朝千秋萬世。而事實卻證明了劉邦的想法是自以為是。最終還是導致了七國之亂。

大漢初立,在採取何種“政體”問題上,朝堂上下不同看法,有的說分封制有利,有的說郡縣合理。“打江山易,守社稷難”,如果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國家管理機制,新建立的大漢王朝也會重蹈大秦帝國的覆轍,隨時都有被顛覆的情況發生。而劉邦最後採取了兩者兼顧的制度。即部分宗室封建地方為諸侯國,其餘地區實行郡縣制。讓兩個政治管理制度並存,共同發揮作用護衛大漢王朝,但問題是這兩種制度是無法兼容的、二者屬於天然對立。

我們也必須承認,劉邦在當時採取兼収並用郡縣制和分封制確實有他的高明之處。分封制可以有助於穩定國家政局,防止新的叛亂以及舊貴族的重新崛起。可以起到鞏固國家的作用。周代無疑是分封制的頂峰,但由於周王室的衰落,導致了最終秦朝滅六國取代周朝建立起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王朝。秦始皇由於認為周朝亡於分封,而徹底採取了郡縣制。秦始皇一死,由於陳勝吳廣起義,秦朝無宗室在地方就藩。一旦起義如燎原之火熊熊而起,六國紛紛復立。秦國驟然而亡。

鑑於周朝和秦國的亡國教訓,所以劉邦採取了二者並用的措施,實際上這也是劉邦的無奈之舉,在楚漢相爭之際,劉邦必須要整合所有的利益集團共同對付項羽,而最好的方式就是列土封疆。封王拜侯。所以才不得不咬著牙封韓信為齊王,只有提高這些人地位,給足利益。他們才會共同抗擊項羽。而項羽卻沒有這一點眼光和政治智慧。所以劉邦最初分封是時候有七個異性王。

在漢朝建立之後,異姓諸侯王成了劉邦的心頭之患,也是劉邦必須剷除的政治不安定分子,所以劉邦在剷除英布、彭越、韓信,張敖,盧綰之後,定下了“非劉姓不得封王”的規定。宗室就藩地方成為定例。剷除異性王首先就是劉邦卸磨殺驢的帝王陰暗面因素,更多地是劉邦作為一個政治家,為了家天下順利延續而做出的必然決定。但劉邦意料不到的是,由於劉邦給予諸侯王的巨大權力和地位。導致諸侯國實力極具膨脹。而漢朝中央政府衰弱,削藩就成為必然,在這種情況下 七國之亂的爆發就也就是必然。待平定七國之亂以後。分封制徹底退出歷史舞臺,郡縣制就一直成為封建王朝統一的政治制度

漢代的社會形態已經與周朝和秦代有所不同,貴族已經失去了他的歷史舞臺。地主階級的興起促進了郡縣制的發展。也就是說郡縣制更加符合經濟發展。劉邦分封制並沒有保證漢朝內部長治久安。倒是郡縣制延續了漢朝的壽命。

我是清水空流,歷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和點評。


清水空流



秦朝的崩潰就意味著郡縣制的失敗,在陳勝吳廣起義之後,六國貴族就已經紛紛復國了,而且基本上都是很快就控制了自己原來的地盤。到陳勝吳廣死後,就更加如此了,連首先舉起反秦大旗的楚國也恢復了原來貴族為王的狀態,原來一些陳勝所立的諸侯王也很快紛紛被殺,大體上就回到了秦滅六國之前的狀態。

到劉邦和項羽奉命北上救援趙國的時候,就已經完全是六國之前的格局了,章邯在擊敗楚軍,擊殺項梁以後,大體上就是沿著之前秦滅六國的路線,繼續向東進攻,只要擊敗當時相對實力比較強的趙國,關東各國抗秦就沒有主力了,只是在鉅鹿之戰中項羽破釜沉舟,擊敗了秦軍,又迫使章邯的二十萬人投降,情況才逆轉了。

之後按照楚懷王的約定,先入關者為王,項羽率軍與章邯的秦軍對峙,劉邦則率兵直接進攻秦國關中故地,最終成功突破秦軍的防線,進入關中,秦王子嬰出降,秦國滅亡。按照之前楚懷王的約定,那麼就應該劉邦為秦王。項羽卻表示不服,率兵擊敗了劉邦派到函谷關的守軍,並且拆毀了函谷關,進入關中,大肆焚掠,之後又大會諸侯,調整了各國封地。


因為項羽調整各國封地的主要目的是削弱其它各國,所以原來各國都被拆分了,而他留給自己的是楚國比較核心的地盤,他自己為西楚霸王,所以導致他剛一回到都城彭城,其它各個諸侯國就開始相互攻擊,天下再次大亂,而項羽則先率兵北上進攻齊國,劉邦乘機從漢中返回關中,消滅三秦,派韓信率兵進攻趙國和齊國故地,他本人則率兵直奔彭城。

在楚漢相爭的過程中,各國諸侯也在項羽和劉邦之間選邊站隊,劉邦一邊拉攏那些反對項羽的諸侯,一邊消滅仍然站在項羽一邊的諸侯,最終連項羽自己分封的九江王英布等諸侯都背叛了項羽,眾叛親離的項羽最終在垓下之戰中被韓信擊敗,他本人在逃到烏江邊後自殺。楚漢相爭最後以劉邦的勝利告終,而這時候仍然保留了大量之前的諸侯,以及他自己冊封的齊王韓信等諸侯。


所以,在擊敗項羽之後,劉邦接著就開始進攻異姓王,最終消滅了韓信,英布和彭越為代表的異姓王,而將他自己的子侄派到各地作為諸侯王鎮守,並約定非劉氏不得王,否則就天下共擊之。這時候劉邦分封的諸侯王,越往東南,地盤越大,而大多數諸侯王的地盤都是隻有之前項羽分封之後的地盤大小。

劉邦定都關中之後,能夠直接控制的關中地區和中原大地上的一些地區,主要是韓國和魏國的一些地方,能夠直接控制的基本上都採取了中央直轄的管理方式,也就是郡縣制,而其它那些中央當時還鞭長莫及的地方,則保留了分封制,但是諸侯王都是劉氏子侄,以保持全國的穩定。也就是說,漢初分封制和郡縣制並存的局面並不是劉邦設計的,而是歷史遺留問題。


蕭武


這個應該是劉邦在充分考濾了分封制和郡縣制的優劣後做出的決定。

先來說說分封制

分封制指的是帝王為了統治廣闊的土地而分封諸侯國的制度。分封制始於商朝,後來在西周之時便開始了大規模的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給王室子弟或有功之臣!

分封制的好處

在商周那個極其不便利的時代,中央王帝要想親自管理與統治廣闊的疆域是極其困難的,而分封制的出現剛好解決了這一難題!

周天子做為天下共主,將比較遠的統治區域分封給自己的王室子弟與有功之臣,讓他們去獨自治理,從而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

且每當中央王室有難,則通知各個諸侯國前來支援,以此來確保大周的長治久安!

分封制的壞處

我們知道,每個人就會有自己的私慾與野心,擁有自己領地的一方諸候更是如此!

隨著時間的發展,周王室的實力與影響力漸漸變弱,各方諸候的野心也開始膨脹起來,慢慢不再受中央王室的控制!

東周的春秋戰國時期,自諸候國之間為了各自的利益而互相征戰,周天子天下共主的身份名存實亡!!

再來說說郡縣制

秦國一統六國之後,正是看到了分封制的弊端,所以始皇帝嬴政聽信了李斯的建議,改分封制為郡縣制。

採用郡縣制的秦朝,中央高度集權,地方不曾擁有任何勢力,從根本上消除了秦皇室被地方勢力架空的危險。

然而,楚漢反秦之時,面對劉邦與項羽的攻秦大軍,咸陽危難之時,秦國的地方政府卻沒有任何實力對中央施以援手!!

正因為如此,惜日強大的秦帝國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崩塌!!

分封與郡縣並存

劉邦在建立漢朝之後,在決定使用何種管理制度之時肯定有做過全面的思量。他深知周朝的分封制使東周陷入了春秋戰國的混亂局面。

同時,大秦帝國中央危難之時,因地方無力救援而迅速敗亡的過程也給劉邦敲了一記警鐘!!

正是出於各方利弊權衡之下,最終漢代選擇了讓分封制與郡縣制並存的統治方式!

事實證明,也正是因為兩種制度並存的方式在某種程度上救了漢朝:

劉邦建立漢朝不久就駕崩而去,之後就是呂后專政,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呂后正是因為對各個劉姓諸侯的忌憚,才沒有將大漢江山的姓氏由劉改成呂!!畢竟,每一方諸侯都手握重兵!

後來呂后過世,掌握了一定兵權的呂氏家族也正是因為擔心其他劉姓諸侯的討伐而不敢篡位!!


暗夜思考


打個比喻,如果你去管理一個工廠,對於廢品量的問題,如果你嚴格限制廢品量,工人自然睜隻眼閉隻眼,導致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如果不限制廢品量,而追求質量,廢品量又大幅度增加,你怎麼辦?只能找中間的平衡點了吧?

劉邦面對的選擇也是一樣,

他在總結秦朝滅亡的經驗教訓,得出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在於秦朝沒有分封,導致地方造反不能迅速鎮壓,朝廷裡權臣可以殺皇帝,可以控制外廷,

如果秦始皇分封子弟為諸侯王,固然可能導致諸侯王造反,但是,如果分封了,諸侯王重兵鎮守六國故地,劉邦項羽這些人就不敢有造反的想法了,即使造反,也能迅速撲滅,不會坐大,有了強大諸侯王制約,趙高敢殺皇帝?敢指鹿為馬?

北宋以前的歷史告訴我們,如果不分封子弟為諸侯王,單純的施行郡縣制,那是在找死,看看曹魏,限制宗室權力,權臣就篡位了。

漢武帝削番成功後,諸侯王的威脅解決了,但是,矯枉過正,步子跨的太大了,把諸侯王完全清理出局了,權臣就層出不窮,最後權臣篡位。

但是,如果分封諸侯王是不是可行?

實際上,也不可行,分封諸侯王,必然導致諸侯王叛亂,皇室傾軋,然後帝國在諸侯王叛亂中滅亡,或者削番成功後,被權臣篡位。

既然分封導致諸侯王叛亂,郡縣制導致權臣篡位,那就折中吧?

實際上,魏晉南北朝很多朝代,都是在劉邦的基礎上做出微小的改變,比如李世民,同樣分封諸侯王了,

郡國並行制,並不是什麼新鮮事,早在春秋時期,大國滅小國之後,就在這個國家基礎上設置郡縣,派遣非世襲流官管理,而不是分封出去,戰國大多國家也是這樣。

劉邦立國之後,自己獨佔關中,原秦國故地,把六國故地分封給子弟,在關中設置郡縣,也就是郡國並行制。

如果劉邦沒有分封諸侯王,那呂雉會不會成為第一個稱帝的女皇,誰也不敢保證,呂雉當時就已經有一枚皇后玉璽了,跟皇帝沒啥區別了,這還是有劉氏諸侯王的基礎上,如果不分封呢?

周勃敢殺皇帝,但是,劉恆做了皇帝后,就是貨真價實的皇帝了,

同樣條件下登基的劉賀,沒有了諸侯王的拱衛,也想學漢文帝奪權,結果呢?

如果沒有諸侯王,誰敢說,劉恆不會成為傀儡?

劉邦這樣的牛人,選擇的制度必然是權衡利弊做出的決定,是符合當時的政治環境的,


南朝居士


這個問題問的非常好,但是答案可能和歷史教材中給出的有些不一樣。劉邦之所以選擇郡國並行制,主要還是受到了形勢的裹挾與推動,與他的本意可以說是截然不同。劉邦自從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正式參與角逐天下之後,就一直想要恢復秦王朝的郡縣制,建立一個大一統的王朝。他打下三秦地區,便在這裡實行了郡縣制。他向東討伐,消滅了西魏國建立了河東郡,兼併了河南國,建立了河南郡,可以說在這一階段,劉邦根本沒有考慮在自己的國家內進行分封。可是隨著戰爭情況的不斷轉變,韓信、彭越、英布紛紛以王位、土地為交換條件和劉邦討價還價,不分封土地他們就不出兵幫助劉邦。所以劉邦不得不把大片土地分封給他們建立王國,漢朝也就開始並存兩種制度。

隨著劉邦統一全國後逐步剪除異姓王,劉邦也發現了郡國並行的好處。劉邦的高明之處在於,他吸取了周天子和楚霸王的教訓,在分封時將疆域最大、人口最多,地勢最險要的一部分留給了自己。史書記載:“天子自有三河、東郡、潁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京師內史凡十五郡。”可以說是囊括了天下所有的軍事重鎮,中央得以長期享有優勢地位。

加之當時正處在十字路口上,秦始皇實行郡縣制不過數十年就亡了國,項羽實行分封制不過數年就身死國滅。可以說,兩種制度都難以保證國家能夠長治久安。而且當時的漢朝立國未穩,北面的匈奴是心腹大患。而中央難以將觸手伸向邊境的基層社會,地方勢力又難以整合集中力量,所以必須依靠諸侯國作為中央的屏障在第一線抵擋匈奴。所以,西漢早期的諸侯國大多都設立在北方和沿海地區。可以說,在一定的時間和歷史階段,郡國並行制對於西漢王朝的穩定與發展是做出過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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