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惠州明年底“裝配式”建築須超兩成

惠州明年底“裝配式”建築須超兩成

近年來,隨著綠色建築工作快速發展,惠州建築節能工作穩步推進。而同樣作為建築節能最重要方式之一的裝配式建築工作則稍顯緩慢。隨著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日前印發《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將工作的相關建設標準和任務目標進行明確,惠州裝配式建築有望迎來“加速度”。

《實施意見》明確,明年底,全市實現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要達到20%以上,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築面積佔比達到50%以上。而到2025年這一目標分別將達到35%和70%,並形成一批設計、施工、部品部件生產規模化企業。在實施指引環節則要求,政府投資的大中型建築和保障性住房項目,以及建築面積不低於2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築等均採用裝配式,而建築面積不小於5萬平方米的居住建築項目裝配式建築面積佔比則需超過35%。

“無論是綠色建築還是裝配式建築,都是城市建設技法的集中體現,隨著該項工作的不斷推進也必將帶來城市建築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城市建設品質的提質發展。”惠州市住建局總建築師謝偉藝介紹,該局下來將進一步推動裝配式建築各項建設標準和指引體系的完善,推進工作的實施落地,切實的優化和提升城市的建設水平。

產業基礎:

多個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在惠州落地投產

伴隨城市生態文明建設發展,建築節能不斷成為行業熱詞。綠色建築和裝配式建築作為推動建築節能工作發展最有力的兩項工作也不斷取得進展。

在綠色建築工作層面,隨著行業機制和規劃體系不斷完善,城市新增綠色建築標識面積規模逐年實現翻番。在今年,截至當前,全市已完成綠色建築標識認證工作16批次,新增“覆綠”建築面積規模近2000萬平方米。反觀裝配式建築工作的發展則稍顯緩慢。

儘管此前召開的惠州城市工作會議,以及近期實施的住房發展規劃均提出要推動新型建造方式發展,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築。但落地到實際的行業發展進程中則較為緩慢,尤其是對比長沙、濟南等內地城市而言,惠州裝配式建築工作仍待“加速度”。

“相較於傳統建築方式,裝配式建築有著顯著的優勢,無論是在節能環保層面,還是建設的效率上都有著天然的優勢。”惠州某裝配式建築企業機構相關負責人介紹,主要是通過工業化和裝配式的方式實現建築的標準化。

針對工作的發展,該負責人認為,對於惠州市場而言現在正當時。他認為,無論是產業的佈局情況,還是城市建設水平提質發展的需求都對裝配式建築有著顯著的訴求,但也指出有待相關法規和標準的建立,更有效的規範行業行為和推動提質發展。

然而,隨著《實施意見》的印發實施有望帶動工作的突破發展。記者注意到,該實施意見針對惠州裝配式建築的各項工作任務和目標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同時要求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結合推進裝配式建築的發展,並切實做好工作相關的規劃引導、政策支持和市場培育,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作用,逐步形成有利的體制機制和市場環境,促進行業的有序發展。

“不單是該實施意見,關於裝配式建築發展的相關規劃和標準要求都在推進落實,後續工作的推進是比較樂觀的。”惠州市住建局科技教育科相關負責人對此表示,當前的惠州市場已經佈局了中建鋼構、杭蕭鋼構、中民築友、遠大建工、有利華建材等一批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也能夠保障較為穩定的裝配式建築產能的供應,能夠有效的滿足工作的發展需求。此外,試點項目鴻鵠·藍谷的建設落成對於工作的進一步鋪開也提供了有效的經驗。

發展目標:

2025年底全市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達35%

如何更有效的推動裝配式建築工作的發展,記者注意到,《實施意見》對於建設目標,相關標準,以及建設指引都予以明晰。

在目標指引上,該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底,全市將實現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達到20%以上,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築面積佔比達到50%以上,同時推動建成不少於3個裝配式建築生產基地,基本形成適應裝配式建築發展的政策和技術保障體系。

進入到規劃的遠期週期,《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的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將達到35%以上,而政府投資工程的佔比規模則將超過70%。與此同時,還將形成一批設計、施工、部品部件生產規模化企業,以及不少於5個裝配式建築生產基地的建設。

具體到工作的落地,該實施意見還將結合全市各縣區建築市場的現狀進行任務分解。提出各縣、區都要逐步提高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比例,到明年底和2025年底,惠城、惠陽、大亞灣和仲愷四個市區組團佔比均分別不低於 22%和38%;惠東、博羅則不低於18%和30%;龍門則最低,分別為不低於15%和20%。

結合目標任務和當前的裝配式建築現狀,任務無疑艱鉅。如何更有力的推進?《實施意見》針對當前尚未完成規劃報建手續的建設項目提出,屬於政府投資項目的大中型新建建築和納入全市保障性住房項目,計容積率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築、廠房、研發用房均需採用裝配式建築,而計容積率建築面積不小於5萬平方米的居住建築項目則應有35%以上的計容積率面積採用裝配式建築。

“任務的劃定也是經過前期深入的調研基礎上的,當前的惠州有著這樣的裝配式建築產能,部分建築企業和項目也切實有著相應的裝配式建築需求。”市住建局科教科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推進工作的開展,該局還將不斷的研究制定技術指南和質量控制體系,完善立項、規劃、設計、施工圖審查、部品部件材料生產、物流運輸、施工、運營、維護、監理、檢驗和驗收等監管體系及工程造價和定額體系等,做好行業發展的各項服務指引。

此外,綜合當前裝配式建築市場各類型建設技法的特點,《實施意見》針對不同類型的建築形式還將因地制宜統籌考慮。提出居住建築、工業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建造適宜推廣裝配式混凝土建築和裝配式鋼結構建築;風景名勝區及園林景觀、仿古建築等則倡導現代裝配式木結構建築的發展;而農房建設、臨時建築、管道管廊等則宜各自選擇合適的裝配建築方式。

市場引導:

項目提高裝配式建築比例可獲得建築面積獎勵

關注《實施意見》的既定建設目標,雷同於綠色建築工作的推進方式,惠州裝配式建築也將依託公用建築等示範性項目的建設逐步帶動市場企業的參與。對此,部分業內人士就認為,公用建築的帶動能夠有效讓市場企業切實瞭解到裝配式建築的好處,但聚焦到工作的普及,最終還是要市場的有效推動。

“公用建築的體量通常較小,且可複製性較低,裝配式建築定模的難度和成本更高,而商住型產品由於可複製性高,且建設體量大,實際上更有利於裝配式建築降低成本,有著更廣闊的發展和應用空間。”市住建局熟知該項工作的相關知情人士對此亦如是介紹。

如何吸引企業積極參與?《實施意見》在政策審批和嘉獎環節推出了多項激勵舉措。

在明確新出讓(含協議出讓)的建設用地出具規劃設計條件需增加裝配式建築指標的同時,實施意見提出對於自願提高比例實施裝配式建築的項目將對提高比例的部分予以計容建築面積獎勵,獎勵的計容建築面積不超過裝配式建築提高比例面積的3%。

針對實施意見發佈前已完成用地出讓但尚未辦理規劃報建手續的項目,裝配式建築部分也將得到獎勵,獎勵計容面積同樣也需不超過裝配式建築面積的3%。

在建築行業審批和項目銷售環節,《實施意見》要求對於採用裝配式建築的產業化住宅項目開闢綠色通道,加快辦理規劃許可、初步設計、施工許可、房屋預售、預售監管資金撥付、規劃及工程竣工驗收等相關手續,優化審批服務和優先辦理。同時在行業評優評獎和綠色建築評價過程中,裝配式建築項目將優先列入。

另在企業最為關注的財稅和金融機制方面,該實施意見還要求財稅部門積極研究措施進行支持。針對經科技部門認定並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且符合裝配式建築標準的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發和生產單位,全面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新型牆體材料目錄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優惠政策。

金融部門則需對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生產基地和裝配式建築開發項目給予綜合金融支持,同時給予開發貸款利率、消費貸款利率的優惠。而對於購買裝配式建築項目的消費者則予以優先放貸、並適當的提高貸款額度支持其消費需求。

與此同時,面向裝配式建築發展的嘉獎機制也將逐步建立。依據《惠州市綠色建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惠州每年都將安排300萬元的綠色節能專項資金,用於獎勵扶持綠色建築及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和推動裝配式建築的有序發展。

【記者】張峰

【攝影】梁維春

【通訊員】趙麗霞 倪銘睿

【作者】 張峰;梁維春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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