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 【每日一星】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丽英

【每日一星】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丽英


李丽英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名家简介


李丽英,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四级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兼职律师。任黑龙江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省妇儿工委特聘专家,黑龙江省“五五”、“六五”、“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黑龙江省级人民监督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特聘法律专家、黑龙江省监察委特聘首届特约监察员,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等职务。

从事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工作三十余年,先后在《中国律师》《学习与探索》《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商业经济》等杂志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数余篇,参与中国法学会、司法部、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省司法厅课题的撰写和担任主持人工作。论文曾获全国十三省、市、自治区经济法研讨会二等奖、获首届“东北法治论坛”二等奖、获黑龙江省社科青年奖等。曾荣获司法部个人三等功,省司法厅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省政府妇儿工委优秀专家,哈尔滨市妇女维权先进个人标兵称号等。


擅长领域:


房地产纠纷

金融纠纷

公司法律事务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简称哈仲,英文简称HRBAC)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8月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哈仲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停车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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