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 一份2019年的襄州檢察成績單——胡芝春檢察長向襄州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報告工作

12月27日上午,襄州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召開,襄州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鬍芝春向大會作檢察工作報告。

2019年,我院在區委和上級檢察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和區政府、區政協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的總要求,以“穩進、落實、提升”為工作總基調,聚焦主責主業,服務保障大局,奮力推進四大檢察[1]全面協調充分發展,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服務大局精準發力,檢察擔當進一步彰顯

始終將服務保障大局作為工作主線,為襄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及生態文明建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積極參與金融風險整治,嚴懲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金融詐騙、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起訴14人。堅決守護綠水青山,起訴非法採礦、盜伐林木等破壞環境犯罪7人,辦理環境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8件。落實脫貧攻堅責任,為幫扶的四個村爭取各類資金2356萬元,捐助物資14萬元,幫助53戶114人脫貧致富,實現全員摘帽;配合打擊扶貧領域職務犯罪,起訴2人。

全力投身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批捕35人,起訴49人。成功辦結上級交辦的樊某某涉黑集團及劉某某涉惡團伙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並依法辦理轄區內常某某等29人及王某等6人涉黑涉惡犯罪案件。突出繳財斷血,配合公安、法院完成清查、監管、收繳黑惡勢力資產合計5億餘元。堅持破網除傘,辦案中整理並移送保護傘線索4條。強化檢民聯動,選派骨幹加入我區掃黑除惡宣講團參與宣講,組織幹警前往84個村開展宣傳走訪,並將收集的線索依法移送相關部門。

護航襄州經濟社會發展。認真貫徹新“鄂檢十條”[2]精神,堅持打擊與保護並重。堅決懲治破壞市場秩序犯罪,依法起訴虛假廣告、合同詐騙、非法經營等犯罪17人,起訴假冒偽劣商品、偽造公司印章等犯罪7人。對涉嫌犯罪的民營企業家,犯罪輕微且認罪認罰態度良好的,慎用強制措施,依法作出不捕決定或建議變更強制措施27人。

全力促進反腐倡廉建設。立足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等職能懲治職務犯罪。提前介入監察委調查案件11件,對移送案件依法審查後,決定起訴9人,成功辦結上級交辦的原老河口市公安局胡某某職務犯罪案。堅持與監察委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建立健全辦案銜接和線索雙向移送、反饋機制。結合辦案,向區監察委移送公職人員違法犯罪線索7條。

二、維護穩定有為有效,懲防效果進一步增強

在保護特殊群體的同時,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534人,同比上升22%,起訴772人,同比上升49%。

著力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重點打擊危害政治安全犯罪,起訴利用邪教、迷信活動破壞法律實施犯罪4人;嚴厲打擊故意殺人、搶劫、強姦等嚴重暴力犯罪,起訴44人;持續打擊盜竊、詐騙、故意毀壞財物等侵財犯罪,起訴149人;突出打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訴245人;堅決打擊聚眾鬥毆、尋釁滋事及黃賭毒等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起訴183人。

強化對特殊群體的司法保護。積極參與“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工作,通過發揮民事、刑事檢察職能,為務工人員追討資金50餘萬元。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批捕14人,起訴15人;落實未成年人普法責任制,選派檢察官擔任中小學法治副校長,開展法治宣講30餘場次;全面落實最高檢“一號檢察建議”[3],配合區教育局開展校園隱患排查20餘次,健全完善各項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開展涉檢矛盾大排查大接訪活動,認真落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制度,按照“七日內程序性回覆,三月內實體或進展答覆”的要求,依法妥善處理群眾信訪56件。認真開展刑事和解、不捕不訴案件公開審查工作,促成刑事和解13件。充分發揮申訴檢察職能,對因案返貧的被害人及其家屬開展司法救助,發放救助金8萬元。

三、四大檢察協調發展,監督質效進一步提升

立足法律監督主責主業,堅持依法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做優刑事檢察監督。堅持打擊犯罪不放縱,依法追捕追訴漏犯52人,追訴漏罪32起;貫徹寬嚴相濟理念,依法決定不捕不訴67人;嚴防冤假錯案,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依法抗訴7件,工作成效位居全市前列;注重糾防不當行為,辦理立案監督案件11件,針對訴訟活動違法發出書面糾正意見及檢察建議23件。全面增強刑事執行監督,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36件,督促執行財產刑34件,核查財產刑金額2567萬元,針對社區服刑人員監管活動發出書面糾正意見35次。

做強民事檢察監督。在精準、優質上下功夫,全年辦理民事訴訟監督案件23件,其中裁判結果監督12件,發出再審檢察建議3件;民事執行監督7件,發出的5件檢察建議均被法院採納,王某某等人與大漢光武釀酒股份有限公司勞資糾紛案被評為全省民事檢察典型案例。嚴防“假官司”,依法辦理虛假訴訟案件,結合辦案發現並移送犯罪線索2人,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做實行政檢察監督。開展行政非訴執行監督專項行動。針對涉及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行政非訴執行案件,依法向法院發出督促執行檢察建議,半數以上得到執行,使行政處罰落到實處,較好的實現了行政、司法雙贏的法治效果,工作經驗被省院肯定並在全省推廣。

做好公益訴訟檢察監督。開展食藥安全專項工作,以“網絡食品安全”、“校園食品安全”等小專項為抓手,立辦訴前案件24件,相關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專項工作,針對養殖汙染、垃圾處置、非法佔地等問題,及時督促行政機關履職整改。著重抓好國有財產保護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案件辦理工作,督促主管部門向涉案單位收回應繳資金240餘萬元。

四、司法改革縱深推進,檢察活力進一步釋放

以釘釘子的精神在已構建起框架的改革“毛坯房”中繼續施工“精裝修”,完善配套制度建設,司法改革多點開花。

紮實推進內設機構改革[4]。按照省院統一部署,重新確立“8+1”型內設機構模式。結合刑事檢察實際情況,突出專業化要求,根據罪名及流程的不同,將輕重案件適當分離,精辦難案,快辦簡案,促進辦案質量效率的雙提升。全面推行“捕訴一體”的辦案新模式,將“捕、訴、監”充分整合,一個案件由一個辦案單元一辦到底,在優化資源、統一尺度的同時,有效避免群眾因環節變化而多頭跑路。

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5]。新刑訴法確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後,第一時間向人大常委會、區委政法委報告,與區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聯合出臺《關於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實施意見》。主動與司法局對接,就值班律師制度落實統一意見;邀請法院刑事審判法官參加交流座談,學習刑罰量刑標準;建立專題培訓制度,通過學習夯實隊伍思想和能力基礎。全年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314人,依法提出可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179份,配合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49件,較好的實現了保障當事人權益和節省司法資源、消除社會矛盾等改革要求。

繼續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針對內設機構改革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後的新變化,修訂完善了《員額檢察官、檢察官助理責任清單》及《檢察人員管理辦法》等制度,明確辦案人員職責權限,確保檢察權制度化、規範化運行。堅持領導帶頭辦案,具有檢察官身份的院領導帶頭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244件。開展常態化案件評查和流程監控工作,監控、評查案件337件,及時發現辦案不規範問題並督促整改落實。

五、隊伍建設全面從嚴,履職基礎進一步夯實

以習總書記提出的“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為總要求,全面從嚴治檢,鍛造過硬檢察隊伍。

堅定不移深化黨建引領。始終將政治理論學習放在首位,強化理論武裝。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等為學習重點,邀請市區知名講師、院領導等講授黨課27次。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定期開展專題學習,組織全員對照黨章黨規進行自我檢視,針對問題制定整改路線圖,明確完成時限和落實措施,確保在學習中進步、在落實中提高。

持之以恆整頓紀律作風。務實開展作風建設“擔當年”活動,結合省院巡視工作和市政法委組織的專項紀律作風整頓活動,對幹警隊伍是否存在“不想擔當、不敢擔當、不會擔當、不能擔當”等問題進行了全面“體檢”。加強檢務督察工作力度,圍繞四風問題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開展專項督察。堅持發現問題立即通報、整改問題必須徹底,並將相關情況作為依據計入績效考核檔案,年終統一結賬,獎勤罰懶,倒逼作風轉變。

堅持不懈提升素質能力。以賽代練、以訓促學、以學促提升,切實開展教育培訓、崗位練兵和實戰鍛鍊。選派37人次參加省、市院業務培訓,在市院五項核心技能大賽中,取得5人次分項優秀、1人次綜合第一的優異成績。積極開展法律實務研究,先後在中部崛起、省刑法年會、“智慧襄檢”等法學論壇獲獎,全年在各級法學期刊發表文章12篇。

自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始終堅持將檢察工作置於黨的領導之下,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監督。先後向區委和人大報告工作23次。認真執行區委、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對人大及其常委會交辦事項在規定期限內全部辦結。主動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及人民監督員視察工作,廣泛徵求意見建議。以公眾開放日、新聞發佈會等為載體,開展常態化檢務公開工作,接受群眾監督,全年公開重大案件信息120條、法律文書419份。

各位代表,一年來,全體檢察干警凝心聚力,銳意進取,真抓實幹,取得了不俗成績,先後榮獲“全國檢察宣傳工作先進單位”“省級文明單位”等榮譽,5個集體和14名個人受到市級以上表彰。這些成績的取得,得益於區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政府的關心、政協的支持和社會各界的幫助。在此,我謹代表區人民檢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檢察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服務大局的針對性、時效性不強,創新舉措不多;工作發展不平衡,尤其是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較為薄弱;司法辦案、檢察監督的效果與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差距;檢察人員素質不能適應新時期檢察工作的要求等等。問題催人警醒,責任倒逼擔當,我們一定緊盯不放,著力解決。

發佈:襄州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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