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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分,誰說你過分了。夫妻離婚時,一般是有有三個問題需要處理,一是是否解除婚姻關係,二是子女撫養問題,三是財產分割。
第一個問題不是問題,都要離婚了,當然就是要解除婚姻關係,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訴;
第二個問題,關於孩子的撫養,涉及三個方面,一是孩子歸誰撫養,二是撫養費如何支付,三是探視權的安排;
第三個問題,關於財產分割,包括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共同債權,共同債務。
題主的妻子執意要離婚,看樣題主也不打算挽留了。那麼,要求孩子的撫養權,並且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是完全正當的。至於家庭債務,你願意自己背,法律也認可。
只是,如果雙方對以上問題達不成一致的話,還需要去法院訴訟載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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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粟
對不起!您在在題目中對撫養費的法律主體關係理解錯了!
一、應當是:
1、撫養費是父與母給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
2、孩子屬於親生父親與親生母親共同所有,孩子的撫養費,就是由親生父親與親生母親各自支付50%。
3、親生父親與親生母親婚姻存在期間,與孩子共同生活,孩子的撫養費,就是由親生父親與親生母親共同支付清了。
4、親生父親與親生母親離婚後,孩子只有隨父(或隨母)一方生活,與孩子共同生活一方只需支付孩子的50%撫養費;剩下50%撫養費,就是由不與孩子共同生活的另一方親生父親(或親生母親)獨立支付孩子的50%撫養費。
二、建議您把題目改一改:
(一)題目更正為:《妻子提出離婚,(我同意離婚了;雙方約定女兒歸我撫養),我(代理女兒)要求(前妻支付)女兒撫養費正常嗎?》。
(二)正常。
1、妻子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您是“被告”。
2、媽媽要離開爸爸家出走了,女兒向人民法院提出“索要撫養費訴訟”,女兒是“原告”年幼無法獨立行使“訴訟權”,您是女兒的爸爸是“法定代理人”,你前妻即女兒的媽媽是“被告”。
黃金時代當家
想要撫養權?需要結合實際情況的。
離婚原因是什麼?如果是和平離婚的話。
1、小孩多大年齡,兩歲以內,法院基本上會判給女方。
2、經濟能力,如果自己經濟能力有限,礙於家庭壓力,父母肯定會讓你再婚,再婚後還想要小孩,你的壓力會太大,要不要撫養權得考慮清楚。
3、家庭關係,如果你的家庭關係太複雜,女孩家關係簡單,建議撫養權給女方,有時候你工作忙,照顧不到她怎麼辦?
4、小孩自己:你自己平時有陪伴過孩子嗎?如果女方是一個很細心很愛小孩的媽媽,撫養權建議給女方,相信她,她會把孩子照顧得很好的。
5、不要因為賭氣故意去爭奪撫養權,小孩不是你們出氣的工具,不管大人做了什麼,都與小孩無關。
6、如果真的愛小孩,就不要為了撫養權撕破臉,兩個人心平氣和談孩子的問題,分析彼此的情況,誰能給小孩更好的教育、生活,那就讓孩子跟對方吧。
7、小孩是你們共同的孩子,有時間多陪伴多關心,在不在你的身邊也是一樣的。不要怕小孩不在身邊就跟自己不親,你多陪伴她、多關心她,她會記得的。
8、如果擔心再婚後沒有時間陪伴她,結婚前跟對方商量,偶爾接她過來小住,不見前任就好。
想要撫養權很正常的,你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去要撫養權,千萬不要意氣用事。
木木伐
正常,法律規定:不隨子女生活的一方,要給予撫養費,數額為每月收入至少百分之二十,兩個子女不超過百分之五十!也可協商一次性給付!給付到十八週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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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寂滅
正常啊,扶養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放棄扶養孩子的一方索取撫養費。但是如果家庭共同財產不願意分割,撫養費就要好好商量了
平凡的世界中的你我
很正常,夫妻雙方都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和責任。
但是,你的生活條件很差這很正常,如果你的生活條件優渥,那說明你的動機不純。
路過春天的風2
正常不正常每個案例不同,每個家庭情況不同,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判決。
手機用戶54654043717
只要女兒的撫養費嗎?還應該賠償器官磨損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