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滕州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滕州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5月25日,市纪委通报姜立珠等4名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为:

2017年10月8日,鲍沟镇孙岗村党支部召开关于王绪杰同志批准为预备党员的表决大会,王绪杰自费购买了三箱饮料、一斤瓜子和一条泰山牌白将军香烟用于招待参会党员,姜立珠和村党支部委员孙井安、吕红艳都没有制止。会议结束后,王绪杰在官桥镇某酒店按照每桌600元左右的标准摆设了3桌宴席,每桌摆放了6盒利群香烟、一箱今缘春1948白酒和一箱王老吉凉茶饮料,姜立珠、孙井安和吕红艳也没有制止,且参加了宴请。该4名同志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对此,鲍沟镇党委给予姜立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孙井安和吕红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绪杰延长预备期一年的处理。

通知指出,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召开党员会议接纳预备党员是党组织生活中神圣的时刻,是一名普通同志走进党的大门、接受支部全体党员检阅的一刻。但是,鲍沟镇孙岗村党支部,特别是王绪杰同志把本应珍惜的庄严时刻人情化、世俗化,违反党的纪律。这充分暴露出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肃性,背离党的宗旨和光荣传统。这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不抓党建、不治党风、不讲政治的问题。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自觉遵规守纪,保持警钟长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用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滕州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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