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馮提莫被央視點名,稱將退還930萬公款打賞,此事對她會有多大影響?

帥氣的磊哥哥


最近馮提莫有些黑啊,先是鬥魚TV一姐離婚事件,雖說沒實錘是她,但是也是折騰的她夠嗆。離婚風波還沒徹底過去,央視今天又點名馮提莫,雖說沒點名馮提莫,但是明白人都知道說的是馮提莫。

央視報道的會計挪用公款打賞女主播涉及範圍很廣,但是裡面最顯眼的就是馮提莫。不過,對於這波央視的點名倒不至於馮提莫被封殺。畢竟馮提莫沒有做過什麼性質惡劣的事情,會計刷公款也是會計自願。

2018年5月15日,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庭審,法院當庭作出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責令被告人退還所有侵佔被害公司的款項(930萬)。雖說這個錢夜色覺得是別人給她們刷的,退還也不應該是主播的事情,應該是盜用公款的人,但是幾名女主播迫於輿論還是表示會把打賞金額如實退還。

馮提莫最近真的是多事之秋,直播界的事情真的不是我等普通人能夠搞明白的。


解說夜色


有人扒過馮提莫,一起來看幾組圖片把。

以前的馮提莫

現在的馮提莫。


網絡主播之前有很多事情都是不可告人的秘密。據說有人專門開貼扒了她。那些更深的內幕我們就不說了。後來她竟然將視線轉移到另個主播身上。可以說心機很深啊。


不過這一次可以說她被坑住了。或許她自己比較小心,但是那些粉絲可不管。你竟然隨處留情,給很多人幻想。那就別怪粉絲來賣你了。這不,就有一個粉絲,自己月薪3000,家庭情況一般,但是竟然偷偷盜取了公司930萬,其中一半都用給了馮提莫的打賞中。同時還和其他主播私下見面,花費了數百萬元不等。最後被抓起來,判刑7年了。


這時候馮提莫在自己的主播中說,自己還權這個人把錢收回去,我就呵呵了。就只有你們兩個人,你說什麼都沒有人證了,隨便說誰不會了。只是這樣的方式真的好嗎?


我們知道,有很多網絡主播動不動就是哥哥長,哥哥短的喊,還動不動就要打賞,這種不斷的地暗示真的好嗎?這樣不是在破壞家庭嗎?有人會說,這怪這個男的,把持不住。沒錯這個男的確實有病,絕對應該跟他離婚。但是試想一下,若是就看看視頻,主播也不去說打賞,不使勁勾引,你說誰會寧願冒著被抓的風險來打賞呢?


所以,對於這種網絡直播之類的,尤其是主播,一定要嚴加限制,同時對於打賞進行管控,大筆的打賞就要介入,比如第二天到賬或者證明什麼的。這樣也可以救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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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偵查記


這個問題最麻煩的地方,就是打賞行為到底是消費還是贈與。


贈與是要追回的

筆者一直沒有弄明白直播裡面的打賞,到底是消費還是贈與。

一直以來都有很多人說打賞是贈與,可是打賞這件事兒本質上跟平臺的經營者卻有著利益關係。

也就是說,你要買平臺的道具,才能實現打賞。

而所謂主播,在接受打賞的同時,卻要與平臺經營者分成。

在這種情況下怎麼看都是在打工賺錢,只不過收入不固定罷了,就像是銷售提成那樣,賣出去東西就有錢賺,賣不出去什麼都沒有。

可是與很多人法律界人士認為,這種行為屬於贈與,那麼筆者也別跟著掰扯了。

當然,如果是贈贈與的話,挪用公關打賞主播這件事兒,主播是有退還義務的。

也就是說,接受贈與的馮提莫以及另外接受打賞的人,應該把得到的錢如數退還給被挪用公款的組織。

不過這裡還涉及到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抽成的平臺所獲額的錢,又應該怎麼定性?如果抽成的平臺跟打賞行為無關的話,總不能讓主播實質上得到50%,卻要償還100%吧?

雖然筆者不知道抽成的比例到底是多少,可是對於抽成行為,還是希望法律界有人能給出一個結論。

如果打賞是消費,又當如何處理?

其實筆者總覺得給主播打賞是為了消費,消費的動機無非是想讓對方唸叨自己幾句,這也是基於心理需求的一種做法。

對於這個問題,雖然很多人不解,但是請不要否認現實情況的存在。

如果屬於消費的話,這個錢是不能追回的。

筆者看到了一些人舉了莫名其妙的例子,對此筆者也可以舉幾個例子,比如,如果你拿贓款乘坐飛機,那麼航空公司是不是要退還?

如果你天天拿贓款在固定的地方吃早餐,請問早餐鋪子是不是也要退還這個錢?

對於這個問題,竟然有人問造成的損失怎麼辦?

一個人挪用公款,對公司造成了損失,難道要被消費的單位承擔責任嗎?

換句話說,一個人挪用公款吃喝,結果要提供食物的酒店承擔責任?是不是也要把酒店負責人一起抓起來?


誰犯了錯,誰承擔責任,誰同樣要承擔損失。

他花了錢想要回來的話,那他是不是也應當承擔對方的勞動損失。很多人都覺得網紅如何如何,其實筆者也不太喜歡這個職業,但不要忘了,網絡直播確實解決了一部分死宅的心理需求,而他們實質上付出的勞動,就不應該有回報嗎?

當然,如果打賞屬於消費的話,其實也應該解決下那些網紅的稅務問題。

說到底,這個問題核心是在於網紅的定性

而贈與和消費這兩個概念的區分,一直是網紅這個職業的爭議根源,同時在這其中,其實也涉及一系列的問題需要解決。

如果能夠有效解決網紅這個問題,本質上對於互聯網經濟的發展是有很大好處的。

對於那些無論如何都瞧不上網紅的人,筆者其實不太明白這些人的心態。他們總是覺得網紅不勞而獲,可是實質上有那麼多人做直播,真正做到網紅的有幾個?真正紅遍全國的有幾個?

說到底,做直播成功的幾率甚至比高考還要低,沒有努力怎麼可能上位?就算真有一個兩個被天上掉下來的餡餅砸到的人,那也是人家的運氣。


所以說,待著沒事兒就知道酸的朋友還是省省吧,與其浪費時間,不如考慮下明天早上起來吃什麼比較好。

至於錢的事兒,筆者更多希望能夠藉助這個問題整頓下,實在沒有道理讓一個產業這樣一直遊離著。


小言詹詹


十年寒窗苦讀,哪怕考上清華北大,還不如初中畢業做個主播,天天嘟嘟嘴、賣賣萌掙錢多。

還有各種遊戲主播,年薪又是千萬又是過億,生活規律顛倒,而且滿嘴髒話,帶壞了社會風氣,影響了很多孩子。


所以,很多初中高中的孩子認為,那樣的人生才是成功,因為很輕鬆就能賺到錢。而上學要很多年才能熬出頭,畢業了可能還找不到工作。這些主播給社會帶來了什麼價值?反而都是負面影響。

挪用公款打賞主播,這已經觸犯了法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程序執行,不是馮提莫本人知不知情的問題。如果是用私人的錢打賞,這倒無可厚非,畢竟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這是公款,不是當事者本人的錢,馮提莫必須退還這幾百萬。



那些愛看主播愛打賞的人,可能自己省錢吃泡麵,對主播倒是很大方。殊不知自己省吃儉用,卻是替別人養老婆。


堅果旅行


盜用財產打賞主播的新聞越來越多,不僅是成年人,很多小孩也深陷其中。

從前幾年開始,各種直播平臺都紛紛登場,遊戲的、唱歌的、跳舞的、聊天的,非常火爆。原本是一件娛樂消遣的事,但是很多人都花大把錢去打賞主播,甚至有些小孩偷用家長的錢去打賞,到底是為什麼呢?

就在前不久,一個11歲的女孩,把父親辛辛苦苦攢的5萬元,全部打賞了給直播平臺的主播。

原來女兒喜歡玩遊戲、看遊戲直播,加上知道父親的手機支付密碼,就在直播平臺上,通過送花、送禮物、充值成為主播的守護等方式,給十多個遊戲主播打賞。

現在很多直播平臺不需要實名認證,一些小孩可以直接註冊進入,導致現在小孩偷拿家長的錢打賞主播的新聞越來越多。

主要是因為現在父母的陪伴少,小孩都喜歡玩手機,他們對新鮮事物比較感興趣,加上缺乏判斷力,對金錢的概念還不夠了解,可能覺得好玩才會去打賞主播。

其實現在不僅僅是小孩,很多成年人也深陷其中。

主播的大部分收入都來自打賞,當觀眾打賞的時候,有些主播還會特地跟你說謝謝,這也滿足了一些人的虛榮心。

而且很多平臺會安插託進去,不斷的送禮物,然後帶動真實的觀眾去送禮。

有些主播見你送禮物的比較多,還會記住你,然後私底下再跟你聯繫,各種套路要求打賞。

總之啊,喜歡主播可以,但也要理智消費哦,家長也要多點時間陪伴小孩。


找靚機科普君



這一次鎮江會計案最終審判結果看似對“馮提莫”非常不利,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人家又憑藉著這條新聞爆火了一把!但是要注意的是930萬公款並不是全部花費在了馮提莫一個人身上,而是好幾個小主播再加上馮提莫一共揮霍了930萬元的公款。


而馮提莫又在直播中做了一些似是而非的澄清,說僅僅是線下聚會和這個會計見過一次,而且會考慮把會計在他直播間充值的160萬禮物款退還,但是款項要除掉稅和平臺分成所以金額沒有多少云云。個人認為既然930萬屬於贓款,那麼鬥魚TV也要站出來配合退款,將會計個人在鬥魚平臺的所有刷禮物贓款都予以退還!


僅就目前來看,馮提莫應該不會被封殺!畢竟會計對自己所有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而且一個公司有這麼多錢可以供一個會計隨意支配是有點問題的。但是個人認為,馮提莫從出道到爆火中間穿插了太多的負面新聞,使很多人對於“女主播”這三個字已經深惡痛絕了,而且每一次負面新聞的炒作之後,馮提莫都會借力向娛樂圈靠攏發展,這顯然是要從直播平臺走向泛娛樂化的手段。


個人認為,封殺直播不太可能,但是希望能夠對一些試圖依靠負面新聞炒作試圖進軍娛樂圈的人進行限制!以上僅為個人觀點,感謝用戶“我是劉415”的邀請!謝謝


三旬遊戲


馮提莫這回深陷“會計門”,可算是出了大名。被央視點名,如此惡劣事件,對她的影響可謂是巨大的。這種負面影響,尤其深陷“會計門”,怕是有再多的粉絲支持都難以挽回形象。這種沒有底線之人,就該被封殺,也算是咎由自取。


馮提莫形象可謂是一落千丈。“會計門”王某迷戀直播女主播,為了所謂的面子挪用公款打賞主播。並且每週以出差為名瞞著家人往返上海,與知名主播私下見面,豪擲千金,每次多則十幾萬,而後公司查賬,王某自知挪用公款事件敗露,在酒店自殺未遂。

現在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也算是罪有應得。

雖然這些深陷“會計門”知名女主播打了馬賽克,但還是有網友看出其中就有鬥魚知名女主播馮提莫。

並且馮提莫自己也承認,線下與王某見過一次面。並直播時說希望執法單位聯繫她,她將退回打賞金額。

這說明什麼?說明馮提莫也是毫無底線,自作自受,如今又被央視點名。可謂是火了。負面影響鋪天蓋地,形象一落千丈,這種負面影響怕是再也難以挽回。

至於對馮提莫的影響,那可謂是巨大的,無法挽回的影響!


珞珈社


這是另一種亂象。

前一段,大概是春節階段,馮提莫陪著鄉下的家裡人,到什麼地方去旅遊。

那張照片還感動了一些人。

也是前一段,好像是她,還說了一句很有點水平的話。

大意是,荷爾蒙的愉悅感,只是短暫的,而名譽對一個人而言,帶來的愉快則更長久。

馮提莫是一個奇蹟,草民奇蹟,草根奇蹟,新媒體奇蹟。

唱得還不錯,但更多的,還是得益於相貌和聲音帶來的性感潛意識的吸引。

要是這樣,也無可厚非。

恰恰是在這個時候,出現了用有人用公款來打賞她,消費她的歌聲和直播。

這樣一來,性質就完全變了。

要說她對這一切完全無知,恐怕也不大可能。

那個人說和馮提莫見了不少次面。而馮提莫則說只見過一次,而且願意退回高達幾百萬的打賞款。

今後的事態,會向著什麼方向去,還能很難說。

但這件事情,的確讓我們產生了重新審視網紅直播歌手這個炙手可熱的現象。

新媒體帶來了碎片化 傳播,流量成了當下新媒體時代的王者。

娛樂多樣化了,媒介化,新鮮化了。

但是,這一切,這些新媒體,新現象,新情況,到底哪些好,那些不好?

哪些能維持很長時間?哪些會轉瞬即逝?

到底應該怎麼分辨?進行什麼樣的引導?

是順其自然?還是引導疏通?關鍵時刻,還得封堵?

這是一個問題,這是一堆問題,需要人們,更需要相關部門,好好琢磨,好好分析,好好判斷,好好調查,然後,拿出有效合理的辦法。

以避免用公款打賞馮提莫的現象。

至於馮提莫,也許會從此一蹶不振,也許會基本不受神什麼影響。

關鍵還要看她本人,會怎麼回應?怎麼看待?怎麼處理?怎麼面對?


手機攝影藝術


雖然我不贊同主播的收入,但也不應該返還!就事論事,如果那個是炒股賠了是不是也要讓債券公司返還?再如果是買彩票呢?公款是錢,那別人用自己錢大賞導致傾家蕩產的怎麼辦?

問題是這筆錢經過一系列的流動,已經不是原來那筆了。我這麼說吧,這個會計充值幾百萬,獲得了相應的魚翅,那這筆交易是會計和鬥魚公司之間的。之後把魚翅打賞給了主播,公司根據合同,給主播發放了工資。所以說,會計和馮提莫並沒有發生實質上的交易,真正的交易者是鬥魚公司,即使還,也是鬥魚公司還。

如果要讓馮提莫還,那她是不是也可以說,我用這筆錢買了一輛車,你讓汽車公司還吧。這樣追下去就全亂了 打賞的錢也是先到直播平臺的賬上,然後再根據主播貢獻值來分成的吧,一味的把責任都往主播身上推,那會計和直播平臺都沒責任嗎?不是全部,是190萬,打賞是通過鬥魚平臺,平臺會抽成。

馮提莫說到底就是鬥魚的員工,鬥魚都還沒退還。 別人惹的禍,現在要馮提莫來承擔,說要退的話本就不應該退,要退也是三比一。憑本事賺的錢,不偷不搶不坑不蒙不騙,打賞多錢完全是他個人自主意願,沒人強迫他,憑什麼要還?


笑搞


最近馮莫提負面信息不少,馮提莫出境CCTV被打馬賽克,“會計門”內情被曝光!

據央視新聞報道,江蘇29歲男子王某挪用公司公款930萬元打賞女主播,瞞著妻子與女主播線下幽會,每次多則揮霍數十萬元,最終該男子因職務侵佔罪被判刑。

不過,在央視新聞報道中,資料照片和視頻雖經過馬賽克,仍有網友辨認出是“主播一姐”馮提莫。

首先我覺得馮莫提不會被封殺。能夠出現這種事情,這個月薪兩三千塊錢的會計要負很大一部分責任,自己已經是成年人了,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能力負責。再者,一個公司的小職員竟然能夠偷虐九百多萬的公款才被發現,也說明這個公司的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這對於公司而言也是一個深刻的教訓!

當然了,鬼迷心竅的這個男子也將面臨法律的制裁,一個月薪兩三千的人竟然挪用這麼多公款,也真是厲害了!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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