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请各位网友告诉我,疫情期间没上班有工资吗?

东哥生活记GO


这就得看你是从是什么工作的?国家正式员工在疫情期间,应该有工资吧。如果你是给私人打工应该是没有工资的,那就看老板怎么说了。不工作应当没有工资。


爱花人1956


请各位网友告诉我,疫情期间没上班有工资吗?

回答如下:

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有!

根据社保局发布的(2020)五号文件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得随意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等权益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对于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工的,该期间的工资发放,单位和职工可以协商处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三、适当延长春节假期

  迅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根据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劳动报酬。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企业可以采取调整开工时间、避免人员密集生产活动等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

  四、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对于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回企业复工的职工,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五、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处

  引导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通过电话调解、在线调解等非接触即时沟通方式及时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往返和聚集次数。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以上是政府颁发的相关规定,你可以结合情况,沟通公司。


奔跑在人生的道路上


按照正常的法律规定:

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受疫情影响,目前多数省份已经宣布延迟企业复工,在此期间,部分地区表示延迟复工期间属于休息日,休息的职工应按劳动合同支付工资,上班的应补休或支付两倍工资。隔离治疗期间,人社部明确规定,企业应向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支付工作报酬,并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对于大部门的企业而言,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一般采取的是稳定就业,不轻易裁员。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但是要充分与我我们劳动者协商一致。若是企业出现减产乃至停产的,在停工的第一个月时工资应当正常发放,但若超出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而员工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可是适用各省市应当发放生活费标准发放工资。但在超过工资支付周期内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发放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这个各个地方,各地企业在此期间都不能随意降薪克扣或者直接不发工资,总体还是需要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下,与我们劳动者进行协商,大家都不容易,还是商量得当,相互考虑为主。

同时在这样特殊情况下,大家都不能出门工作,作为不能去直接去上班的劳动者,也要多变通,能够进行线上工作的,就线上工作进行,多一些互联网思维。

目前在这样的环境和背景之后,将出现很多类似可以线上办公的机会,让我们足不出户,也能工作,这样我们就不会愁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了。





天道酬勤1988


这是很多上班族都关心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核心是要分清楚法定假期、休息日、工作日,把这个概念分清楚了,你明白疫情期间不上班是否有工资了。

1、疫情期间的法定假日、休息日、工作日分布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工作日是三个不同的概念。要了解工资怎么发,先要知道这三个概念意味着什么。

简单来说:工作日,工资正常发放;

休息日,如果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如果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具体到今年来说:属于法定休假日的为大年初一至初三(1月25日—27日),这3天如果加班,可以索要3倍工资;

国务院将春节假延长到了大年初九(2月2日),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初四至初九这段时间参照休息日处理,如果加班,可以申请补休或索要2倍工资;

(各省基本类似)广东将复工时间延长到了正月十六(2月9日),但要注意的是,初九至十六这段时间,已不属于假期,是工作日。所以这段时间上班,正常发工资。

2、疫情期间不上班的工作处理

除了国务院要求的延期,也就是2月2日前不上班是有工资外,各地方要求的延期属于工作日,不上班是没有工资的。

各地方政府要求,企业安排休年假或者调休后面再补上班。如果这段时间里遇到了星期天,员工又加班的话,就按休息日标准处理。延长假期和延迟复工的期间工资计算是不同的!

如果你的公司不支付工资也是允许的,广东要求在家线上办公替代去公司复工,鼓励企业安排休年假或者调休,疫情结束后来补上班。

3、下面给大家看看各省市出台的办法


广州光飞


大家好,我是财经泥石流界中的一股清流。

按照目前人社部的规定,疫情期间属于春节假期的延长,既然是假期那么是带薪休假有工资的。并且在隔离治疗期间,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各有各的难处,大公司能撑下去,可中小微企业,本身发展就很难,疫情期间对外业务影响不说,对内连人都不能来上班,1个月 2个月这么下去,说不定撑不过去了,所以不少企业协商降薪,希望员工能共患难、共进退。

作为员工来说,如果在家上班,能完成公司上班一样的工作,我还节约了上下班的时间,但降薪不太接受;如果在家上班,工作效率打折扣,甚至有些必须到公司才能做的事完成不了,那就应该接受降薪;如果在家什么事都不能做,有些公司已经降薪至20%以下了。

如果因为这事走法律程序,确实劳动者占上风,但这么做把自己的路堵死了,你有法理但没有情理,以后被人知道了,江湖上可能会不受欢迎的,毕竟一个行业的圈子其实很小的,低头不见抬头见,给别人活路也是给自己后路。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有帮助,认可和喜欢的朋友们可以点关注或留言


水石T


我是山东的,像现在这种情况,一般省里面都会下发文件,按百分比发工资即生活费,然后各地市企业会根据这个最低值来管控,例如青岛有的企业是按照90%来发,有的按照80%。


吃货5755


我是本着尽量不裁员同甘共苦的情况下,就鼓励员工同舟共济,安排暂时调整薪酬,缩短工时,轮岗轮休的方法来应对这两个月,没想其中有个员工不愿意,嫌工资少,不如在家休息,说等我正常工作运作的时候再来上班,更气人的是还鼓动其他员工也和他一样来要挟我,这种不知好歹,没有敬业责任心,无情无义的人,我立刻毫不犹豫的开掉了


佛手橄榄树


就拿我自己来说,公司通知复工时间是2月3日,我是2月2日坐车来的成都,到成都1个小时都没有就接到社区和派出所的电话需要自行隔离14天,没办法只能跟公司汇报。2月17日上的班,上班后就担心工资怎么发放的问题,就找主管了解了一下,主管说2月工作照常发放,隔离期用加班和年假抵扣,我觉得还是很合理的。主要是看你公司实际是怎么实行的,建议你第一时间找你公司领导了解清楚,在做打算。[呲牙][呲牙][呲牙]


罗大叔叔在这呢


央企、政企、事业单位这些肯定有,其他基本都会有调整,餐饮旅游第一损失大户,估计公司能否存在是个疑问?所以可能是没有公资、没有补偿。第二就是中小企业无法开工,疫情导致生产力、生产物资基本调配停顿,政府要求配备预防消毒措施无法满足,再加上房租等费用,估计生存艰难,所以工资很难发出。基本上除了第一大类稳坐钓鱼台,其他都各自想想未来吧!


rosemary959


据我一些了解;如果是入职正式工厂或公司单位!一般会在这段疫情期间听众国家号召通知因疫情原因暂停开工等收到复工通知才上班……!在这段时间工厂公司用人单位等要照常给予每日工资!如外来复工的自主隔离14天的除了工资还会发放一些生活补贴!这段疫情期间我们要听从号召服从安排!但我们合法权益同样要受保护!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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