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一家三口均殘疾 為啥不能辦低保 民政局:條件不符

直播日照8月14日訊 城鄉低保是我們國家在城鄉居民中實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於沒有收入或者無法進行日常生活開支的群眾是一種基本的生活保障,凡是符合低保條件的市民都可以申請享受。不過市民崔女士給我們打來電話稱,自己一家三口殘疾,但是向民政部門申請低保時,卻遇到了重重阻礙,那事實又是怎樣的呢?

崔為香是嵐山區黃墩鎮崔家溝村村民,之前在青島做了多年義工,現在回到老家和父母一起生活,她告訴記者,因為家庭困難想為自己一家辦理低保,但是一直沒能成功。

“我們家是一家三口殘疾,我父親今年88歲是二級殘疾,依靠柺杖輪椅勉強能活動,老母親84歲,也是二級殘疾,癱瘓在床兩年。”崔為香說,她是三級殘疾,曾經也是癱瘓在床,但是在好心人的幫助下現在勉強的能生活自理照顧老人。2015年的春節她從青島回到老家和父母一起生活,多次申請低保,均被以各種理由拒絕。

崔為香說,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向她解釋,因為她的父母有多名子女,不符合辦理低保的條件,這個她能理解。但是自己也是身體殘疾,無法從事重體力勞動,目前還要依靠父母的補助金來維持生活,為此,她想以自己的名義申請低保。

“堅決不給我辦理,第一就是說我沒和父母分戶,我這個房子是爺爺奶奶留給我爸媽的,肯定我是自己沒有房產,派出所那邊說要分戶必須有自己的房產,這一條我就達不到,第二是你要證明你和男友分手,問我要離婚證,我是2012年5月6號在青島第三海水浴場搞了一個沙灘公益婚禮,媒體給我做的,我沒有結婚證,這也談不上離婚,他們又說我這是事實婚姻。”崔為香說,她覺得是故意刁難她,她現在有三級殘疾證,如果要申請低保必須去人社局去做勞動等級鑑定,勞動局又說她有殘疾證也不是工傷,不需要做鑑定。

崔為香說,民政部門工作人員提出的這些材料自己無法提供,也不知道該如何辦理。那麼,對於崔為香申請辦理低保的事,真如她自己所說的這樣嗎,真是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故意刁難她還是另有原因呢?崔為香到底符合不符合申請低保的條件呢?

為了進一步瞭解崔為香申請辦理低保的事,記者來到了嵐山區黃墩鎮民政辦。在黃墩鎮民政辦,工作人員也沒解釋清楚為何崔為香不能辦理低保以及申請低保究竟要符合哪些標準。為此記者來到了嵐山區民政局,向工作人員作進一步瞭解。

嵐山區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低保政策是一條紅線,從目前情況看,崔為香不符合低保辦理的條件,之前崔為香對辦理程序有誤解,是因為黃墩鎮民政辦工作人員沒有把具體標準解釋清楚,為此他們也跟崔為香多次電話溝通,將會嚴格按照標標準規定,依據政策,嚴格按照相關程序審核辦理。

城鄉低保,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作為黨和政府解決困難群眾最基本的兜底性社會救助工程,政策性強,制度嚴格,是一條紅線。現在很多人認為年紀大了,就可以辦理低保,認為自己殘疾了,就可以享受低保,或者是認為自己家庭中沒有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就能申請低保,其實這是對低保政策的一種誤解。它有著嚴格的申請條件和嚴格的辦理程序,容不得半點馬虎。

對於崔為香的訴求,嵐山區民政局工作人員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覆,將會嚴格按照標準、規定、政策辦理。在這裡,希望打算申請低保的市民認真瞭解相關政策,如果符合條件,那就按照程序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如果你的申請沒有通過,也請你對於這項工作給予充分理解和支持。畢竟這項制度是最基本的、兜底性的生活保障制度,是為了救助更困難的人。(日照生活幫/直播日照記者:張田 夢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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