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酒司機”不悔改 再次飲酒駕駛被行政拘留5日

“酒司機”不悔改 再次飲酒駕駛被行政拘留5日

“酒司機”不悔改 再次飲酒駕駛被行政拘留5日

9月12日21時30分許,高速交警思南大隊民警在思劍高速公路思南西收費站對一輛白色越野車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趙某涉嫌酒後駕駛,經檢測,駕駛員趙某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酒司机”不悔改 再次饮酒驾驶被行政拘留5日

查獲及開出罰單

經詢問得知:趙某當天因與家裡吵架心情不好,便喝了一瓶啤酒,酒後,朋友打電話來說有事找他,趙某便心存僥倖駕車上了高速,沒想到最後還是被查到了。隨後,民警暫扣其駕駛證,並告知其15日內到高速交警思南大隊接受處理。

“酒司机”不悔改 再次饮酒驾驶被行政拘留5日

移交拘留所

次日上午,趙某來到大隊接受處理,民警查詢發現,趙某曾於2016年12月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過,屬於再次飲酒駕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警方對趙某依法處以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其駕駛證被吊銷且2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

民警提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確因緊急事情需要處理一定要找人代駕,千萬不要心存僥倖鋌而走險!

審 核:楊義軍

編 輯:吳白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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