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洛川縣檢察院:與監察委建立公益訴訟協作機制

近日,洛川縣檢察院與縣監察委共同研究會籤《關於在履行行政公益訴訟職能、促進依法行政中加強協作配合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依法推進該縣行政公益訴訟工作穩妥有序順利開展,有效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切實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洛川縣檢察院:與監察委建立公益訴訟協作機制

《意見》指出,洛川縣檢察院與監察委按照橫向協作、全面整合、總體統籌的工作思路,建立和完善工作協作機制,增強監督合力,預防和糾正行政機關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促進依法行政。

《意見》明確,建立案件線索雙向移送機制,通過案件線索移送反饋、聯合監督檢查、信息資源共享等方式,及時督促糾正行政違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效能。

《意見》要求,雙方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提升訴前檢察建議效果。洛川縣檢察院在履行行政公益訴訟職責中發現被建議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不回覆或無正當理由不採納檢察建議,該院應將檢察建議書移送監察委備案。經催辦仍拒不回覆和採納檢察建議應當及時移送監察委處理或者共同辦理。監察委在辦理案件中,發現行政機關存在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有侵害可能的案件線索,應依法移交縣檢察院處理。

《意見》強調,雙方對影響重大、案情複雜敏感或社會反應強烈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要進行會商、研討,提高監督實效。

《意見》的出臺,加強了檢察機關和監察委員會對公益訴訟工作的協作配合,對督促行政機關廉政、勤政,依法履職,提供了制度保障。(洛川縣檢察院 李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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