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5 收3000元“關照”生活,看守所輔警幫嫌犯互傳紙條串供

收3000元“關照”生活,看守所輔警幫嫌犯互傳紙條串供

一張張標記著特殊暗號的小紙條,通過輔警甘某的幫助,在看守所內傳遞。這些甘某看不懂的暗號是兩個涉嫌犯開設賭場罪的嫌疑人的約定,小紙條上記載著他們如何串供,幫助自己減輕處罰。

直到瀏陽公安局和瀏陽檢察院在案件偵辦中發現端倪,甘某的身份才浮出水面。近日,甘某因犯幫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被瀏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

收3000元,“關照”三人的生活

甘某今年31歲,2015年7月以來,甘某在瀏陽市看守所擔任警務輔助人員。瀏陽檢察院起訴稱,2018年6月,危某女友張某涉嫌開設賭場罪被羈押在瀏陽看守所,危某找到甘某,要其關照張某的生活,隨後危某通過甘某幫助將生活信息、日用品傳遞給張某。

“2018年6月13日,我聯繫了甘某,通過微信給了他1000元,讓他關照張某。我寫了信,買了零食,通過甘某送給張某,信裡講的是一些生活上的事。”危某稱,過了一段時間,他又託甘某給張某帶了化妝品,裡面還有一封信。8月底,他又託甘某遞了一封信給張某,講了家裡的事情。

2018年7月,張某的同案人朱某、林某也被羈押於瀏陽看守所。原本只是傳遞家裡的信息,在朱某家人的加入後,情況開始變得不同。

危某經朱某家人委託再次找到甘某,讓他關照二人的生活。

甘某稱,危某介紹朱某等二人的家屬來找他,通過微信轉給他1000元,過了兩天朱某的妻子打電話聯繫他,通過微信又轉給他1000元,還給他發了兩條信息,讓他告訴朱某家裡都還好。“之後,危某多次給我信,讓我幫忙轉給三人。我知道三人是同案犯,但我之前收了錢沒被發現,就還是照做了。”

傳遞紙條信息,嫌疑人之間進行串供

起訴書顯示,同年8月中旬,危某受朱某家屬委託,向朱某傳遞案件辦理信息,並要求朱某供述時將涉案金額減少,作案時間縮短。危某遂將相關信息寫在紙上,並委託甘某傳遞給朱某,甘某在明知道張某、朱某、林某系同案人,正在查明案件信息的情況下,仍將信息傳遞給朱某。

危某受朱某、林某家屬委託,向二人傳遞案件辦理信息,並要二人虛構另一上線,減輕罪責。危某以同樣的方式通過甘某傳遞了信息。9月上旬,朱某、林某收到信息後進行串供,將串供信息以暗號的方式寫在紙條上,委託甘某在二人中間進行傳遞。甘某遂多次幫二人傳遞紙條。

同年12月,危某受朱某、林某家屬委託,要二人供述時必須減少涉案金額,危某以同樣的方式再次通過甘某傳遞了信息。隨後,朱某、林某在接受公安機關詢問時,按照事先翻供時的決定共同翻供。

“朱某的妻子多次讓我將信交給甘某,讓其轉交給朱某,其中包括一定要把數額降下去,最好降到100多萬元。”危某稱。

朱某稱,看到甘某帶來的信裡寫著讓他翻供,於是他寫了紙條要和林某同時翻供。過了兩天,甘某帶來林某的回信,朱某看後又讓甘某把回信給林某……

幫嫌犯傳遞案情,協助串供

2018年12月17日,瀏陽公安局的一份說明稱,在辦理張某等人涉嫌開設賭場一案中,犯罪嫌疑人反覆逃避打擊,2018年6月以來,通過甘某傳遞紙條信息,犯罪嫌疑人之間進行串供,多次歪曲犯罪事實,給案件的正常辦理帶來難度。

甘某的辯護人辯稱,對於委託人交給甘某的信件內容,是密封的,他並沒查看,而且生活用品裡夾雜信件時,他給予了剔除。紙條上看到的也是一些生活常識,寫的是家裡的情況,本意上甘某沒有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

法院審理認為,甘某身為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幫助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傳遞案件信息,協助串供、翻供,其行為構成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判處甘某有期徒刑1年。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長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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