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去年,開發商“舉報”自己無證銷售,今年,稱房子賣虧了,要補錢

去年,開發商“舉報”自己無證銷售,今年,稱房子賣虧了,要補錢

樓市裡,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有時讓人非常費解,不可思議,而真實的原因又讓人倍感作嘔。

比如去年西安某開發商"舉報"自己無證銷售,將業主告上法庭。事情的大概經過,不少人應該印象深刻。該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前提下,以內部認購合同的方式,與12名購房者簽訂了買賣協議,並收取了12名業主的全額購房款。後來,隨著西安房價一路走高,該項目也漲了近3倍,開發商便撕破臉皮,以沒有預售證為由,"舉報"自己,狀告12名業主。

去年,開發商“舉報”自己無證銷售,今年,稱房子賣虧了,要補錢

這是明顯的一起喪失誠信,惡意追求不合理利益的典型事例。為了錢,已經沒有了臉皮,一般人是真做不出來。最終,事件以開發商的敗訴而告終。

按道理,這種事有了失敗的前車之鑑,後面應該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了。可是,我們還是高估了自己的想象力。時隔不到1年,一件更奇葩的事情發生了。據人民網消息顯示,怪事發生在雲南昆明,主角還是開發商。這次開發商使用的技能不是"舉報"自己,又有了新招,拒絕交房。至4月份,距離與業主約定交房的時間已經超過了將近2年。

開發商稱,房子"賣虧了",購房者需要先補錢才能完成交房手續。

去年,開發商“舉報”自己無證銷售,今年,稱房子賣虧了,要補錢

這種操作有沒有刷新你的三觀?如果按照該開發商的邏輯,那麼我賣股票賣虧了,是不是可以要求買方補錢。可是,如果你這樣做,別人肯定以為你腦殼有問題。作為一個大眾都能理解的常識,開發商理解不了嗎?恐怕不是不理解,而是面對一些利益,已經喪失了最起碼的底線。

為什麼會發生這些情況?月星集團老總丁佐宏說,你看看全國,有大的,有小的,是千軍萬馬都在做房地產。千軍萬馬做房地產,就造成了魚龍混雜。而一些人的初心並不是做大做強一個企業或者一個品牌,只是想掙一些快錢。這樣的初衷,不發生這樣的怪事,那才是"怪事"。

去年,開發商“舉報”自己無證銷售,今年,稱房子賣虧了,要補錢

360老總周鴻禕說,企業家與生意人是有本質區別的,生意人到處找風口,他今年可以炒房子,明年可以炒股票,後年可能炒比特幣,但這不是最終能夠給中國經濟帶來推動的企業家精神。他認為,企業家是通過自己的產品、服務能力改變世界,雖然最終的結果企業家也會掙到錢,但二者有本質區別。

以周鴻禕的話作對比,那些喪失了底線的開發商,恐怕連最起碼的生意人都不能算。"賣虧了",能讓購房者補錢;那"賣賺了",會不會補償給購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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