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1 商業地產案例:如何花500萬拿下4500萬的公寓樓

長沙某公寓樓房開盤的時候,王總預付了500萬定金訂了一棟公寓,可是交房的時候,王總卻沒錢支付剩下的尾款了,這幢公寓房共有300個房間,他預定的時候價格是4800元/平,到快交房的時候,價格已經漲到6500元/平了。

如果王總不支付剩下的尾款,就算違約了,500萬定金就會打水漂,可是王總現在已經沒有錢了,怎麼辦呢?

下面我們看看王總是用什麼方法,在沒花一分錢的情況下,把這棟樓拿下的:

首先,把這300個房間設計成酒店,當時,王總算了一筆帳:這幢公寓共有300個房間,每個房間大概30平米,按4800元/平,一間房大概15萬,300間房乘以15萬就是4500萬。

也就是說老王如果要買下這幢樓,減掉已經交付的定金500萬元,他還需要再交4000萬,可是,現在老王連40萬都拿不出來啊!

但是,如果不交錢,開發商就把他交的500萬定金沒收了,現在的市場價是6500元/平,但這一幢樓是商業房,只有一個房產證,分不了房產證,他就賣不出去,要賣,房子也只能賣給一個人,無法切割賣。

針對這種情況,把這300間房改造成酒店還是比較合適的,那麼,做成一個什麼樣的酒店呢?在長沙這個省會城市,三星級的酒店一般300多塊一晚,五星級的酒店應該500多、600多,像萬豪酒店都900多、1000多,所以,老王決定按照三星級酒店的方案來做,你可能在想,這跟老王的4000萬沒啥關係呀?告訴你關係很大。

其次,融資,用酒店作為載體去運作企業的現金流,去運作企業未來的錢和社會的錢,基於此,我們就用酒店作為載體,用使用權和收益權來融所需要錢。

如果按50元一晚對外銷售,會不會有人搶著買?如果30呢?於是,王總就設計了以10年的使用權和收益權作為一個產品包對外銷售。

老王算了一筆帳:如果按30塊錢一天,一年是多少錢?一萬,賣10年行不行?10年就是10萬,如果今天一個賓館的房間10萬元,給你十年的使用權和收益權,你要不要?

結果是基本上都被搶完了!這樣,老王一個房間能賣多少錢?10萬!那麼,300個房間就是3000萬!拿這3000萬去買4000萬的房子,能不能買下來?答案是太能了,按照百分之30首付是1200萬,百分之50首付才2000萬,這個時候房子就成為老王的了。

設計完這樣的方案以後,老王身邊的朋友買買就賣完了,在朋友圈一個人買10間,30個人買就賣完了,假如你是老闆,你買10間,你也可以送給朋友住,也可以招待客戶用,也可以賣給別人住,10萬塊錢住10年太划算了!

今天你買了一個客房,這個客房你會不會一年住365天啊?答案是不會,你天天住酒店你家老婆都會有意見,所以基本上100天你都住不了,那麼,就算你住100天,那還剩265天呢?265天我幫你賣出去,按300元每天來賣,收入咱倆平分,我要150,你要150,這150能夠酒店的開支吧?

那麼這一年的開支就夠了,買房的人每天收入150元,假如賣出去200天,那就是3萬/年,那麼,三年多投資者就回本了,而且,一年還可以免費住100天,就運用這樣一個方式,老王在短短一個月時間,就把房間賣完了!他只花2000萬就把整幢把房子套下來了。

到此你明白了:客戶買的是什麼?買的不是產品而是未來,未來的收益權和使用權

賣什麼都不如賣未來;

賣什麼都不如賣預期;

賣什麼都不如賣真實的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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