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陝西這個殺人犯靠交代新命案多活10年 終被執行死刑

陝西這個殺人犯靠交代新命案多活10年 終被執行死刑

老刑警孫永孝重回狼溝

見習記者李強 文並攝

這是父子倆最後一次見面。

2019年11月20日,在看守所裡,陳金河隔著鐵窗,看見兒子陳旭穿著乾淨的灰色監服,坐在他對面。

會面很簡短,陳金河估計,“只有兩分鐘”。

“事情已經做出來了,你自己要承擔嘛。”陳金河簡單安慰了兩句,就像見面之前法院提醒的那樣。一直以來,他對兒子都有些失望,但那一刻,淚水在他眼睛裡打轉。兒子道了聲對不起:“爸,我來生再報答你吧。”

第二天,陳旭已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就傳來了。

陕西这个杀人犯靠交代新命案多活10年 终被执行死刑

陝西省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張貼的佈告中寫道:2006年6月,陳旭將19歲的葉某殺死;2008年8月,陳旭將19歲的郭某某殺死。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的命令,於2019年11月21日,將罪犯陳旭驗明正身,在指定的刑場,採用注射的方法執行死刑。

早在2008年,兇手陳旭就已落網,2009年初,他被依法判處死刑。

對郭茂運而言,女兒郭雲燕的仇,終於報了。只是10年來,他再沒機會站在上山的涵洞口等穿著藍色校服的女兒歸來,再沒有機會帶女兒吃一頓羊肉泡饃了。

致命相遇

一頂灰色的帽子,遮住了郭茂運稀疏斑白的頭髮。

站在銅川市中醫醫院門前,晌午的陽光穿透霾,照在他依然愁雲密佈的臉上。他身後,不時有穿著藍白相間校服的學生路過,郭茂運說:“我每次走到這學校門口,看著那些上學娃娃一出來,我不由得就哭了。”說這話時,他的眼角又一次落下淚水。

他不太願意再提起陳年舊事,怕心裡難受,更不願讓兇手已死的最新消息,傳到仍躺在醫院病床上的妻子的耳朵裡,怕她再受刺激。

當初,厄運降臨之前,先到的是一個好消息:作為銅川市第一中學高三複讀生,郭雲燕被大連大學錄取。時間大概是2008年7月底8月初。

郭茂運有4個孩子,老三郭雲燕是唯一考上大學的。女兒學習上的事,郭茂運總是全力支持。這個住在山頂的農民,靠種地幾乎掙不來錢。年過半百,到山下的城裡幹活沒人要,他和妻子就在家附近撿廢品賣。

門前的深溝裡,前些年常堆著從城市運來的生活與建築垃圾,他和老伴兒撿來廢紙、廢鐵、廢棄的磚頭賣錢。郭茂運記得,有一次學校要收費,女兒從家拿了200元,他說:“你拿的這些錢,要我跟你媽從這深溝裡撿上來2000塊磚。”女兒聽完很感動。

他還記得有一次去開家長會,女兒考了全班第十二名,“電子屏上(名字)一出現,心裡高興得很”,還有一次,女兒說想吃“羊肉泡饃”,他才意識到,作為陝西人,娃還從沒吃過這種小吃。

2008年,中國發生了許多大事,汶川特大地震、北京奧運會、神七飛天。郭茂運有印象,地震發生後,郭雲燕曾從零花錢裡拿出一些捐去災區。

8月2日,19歲的郭雲燕吃過早飯,穿著綠色連衣裙,揹著白色單肩包出門了,“去(學校)看下通知書來了沒”。那是郭家期盼已久的。臨走前,郭雲燕拿了幾十元錢。當天下午,大連大學的錄取通知書被學校送到家裡,郭雲燕卻沒回來。

郭茂運慌了。地震與奧運會都與他無關了,他腦子裡只剩下尋找女兒。當地的報紙和電視臺刊登了郭雲燕的尋人啟事,公安機關介入調查。

“全國各地,找了幾個月。”如今68歲的郭茂運告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那時候,哪裡有點消息,這個從沒出過銅川的農民就和小兒子一起,帶著乾糧去尋,西安、渭南、平涼都去過,“最後啥都沒找到,大海撈針一樣”。

郭家人打遍了郭雲燕老師、同學、朋友的電話,沒人知道女孩在哪兒。唯一找到的線索是,8月2日上午,郭雲燕曾去過一家網吧,之後便沒了蹤跡。那時,尋找郭雲燕的人們還不知道,女孩在網吧裡,遇到了有犯罪前科的陳旭。

這是一個讓父親頭疼,讓鄰居畏懼的青年。

陳旭生於1985年,小學沒讀完,“也不找工作,啥也不幹”。父親陳金河是銅川市桃園煤礦的維修工,少有時間管孩子。那些年,煤礦開始走下坡路,在2003年徹底倒閉。買斷工齡後,陳金河四處謀生,當過建築工人和清潔工。

2005年,20歲的陳旭和同居女友生下一個孩子。陳金河給他們在縣城租下房子,配置了沙發、冰箱等傢俱。陳金河說,陳旭很快就把傢俱賣光了,搬回桃園煤礦家屬樓,連孩子也想丟給父親管。

“我沒辦法。躲了!”陳金河如今琢磨著,“哪有老子躲兒子的。”但當時他覺得沒辦法。2006年春節過後,陳金河瞞著陳旭去了金華山煤礦,繼續下煤窯。

2008年底,郭茂運和陳金河都接到警方的電話。

“完了完了,東西一見我就知道完了。”郭茂運說,他在派出所看到女兒平時用的銀灰色“小靈通(手機)”。陳金河見到的,是自家的被子。

小靈通是在一個村民蘿蔔窖裡發現的,裝在一隻白色包裡。村民是郭雲燕失蹤3個月後才撿到這個包的。包裡面裝著一本團員證、一雙淺色休閒鞋、一把藍色摺疊傘,還有一張身份證,上面的名字是郭雲燕。

那位村民記得,銅川電視臺播過一條尋人啟事,於是報了警。警方以村民蘿蔔窖為中心,開始搜尋。

11月28日,警方在一棵桐樹旁的新墳下,發現郭雲燕的已經白骨化的遺骸,旁邊有兩孔廢棄的窯洞。在東側的窯洞口內,發現一條被撕爛的女式內褲。

郭雲燕失蹤當月,就在同一窯洞內,陳旭將另一位被害人張某(女)拉來,進行毆打、恐嚇,逼張陪其睡覺,張某趁陳旭熟睡逃走。陳旭因此被銅川市公安局虹橋分局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即使被抓,陳旭殺害郭雲燕一事,也未暴露。

發現郭雲燕遺骸16個小時後,在銅川以南70多公里外的西安市臨潼區金海豚網吧,犯罪嫌疑人陳旭被警方抓獲。

陳旭招供了。在(2009)銅中法刑一初字第3號判決書裡,陳旭稱,他與郭雲燕在網吧相識後,先到公園內喝酒聊天,再到陳旭家中,最後來到一孔廢棄的窯洞內,發生了性行為。而後陳旭在窯洞內將郭雲燕殺害,埋於窯外一新墳旁,並拿走了郭雲燕包裡的54元錢。

陕西这个杀人犯靠交代新命案多活10年 终被执行死刑

郭雲燕遇害的窯洞

法院開庭審理郭雲燕被害一案,陳金河沒敢出庭。對兒子此前的所作所為,他感到麻木。他記得,2001年,陳旭16歲的時候,就因為犯了強姦罪被判了四年,在西安的少管所關了三年後被假釋。這次,他也是聽其他人說,兒子“殺了人”。

“就讓他在裡邊吧。”陳金河當時心想,但又覺得,“還是不要判死刑,畢竟他也有孩子,孩子沒爸也不是個事兒。”

2009年5月15日,陝西省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陳旭將被害人姦淫後,採用勒頸的手段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陳旭在2005年假釋期滿後的五年內又犯罪,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法院判決陳旭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陳旭因無賠償能力,免於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經濟損失。

陳旭被執行死刑,是10年以後的事情了。

人命關天的事情

新的情況出現了。

2009年,是死刑核准權統一收歸最高人民法院行使的第三年。在郭雲燕被害一案的程序從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到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期間,陳旭在看守所供述出一起新案。

之後,陳旭又不斷供述出數起命案。

“他這個案子就是几上幾下,一到關鍵時候,就會提出來一個(新案),然後就得重新偵查。”12月6日下午,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傳教育處處長張婉告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其實沒有啥問題,最主要就是程序公正,人命關天的事情。”

在11月21日張貼的那張佈告中,法院只提到與陳旭有關的兩起命案,共涉及兩具女屍,為被害人葉某、郭某某。

參與偵破陳旭案的老刑警孫永孝向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透露,警方在陳旭指認的其他埋屍現場,還挖掘出另外一具女屍,最終鑑定為楊某某。

2019年12月8日,孫永孝和記者一起重返陳旭殺人埋屍現場——“狼溝”。

狼溝位於陝西省銅川市王益區新興社區,因為過去這裡常有狼出沒,當地人習慣稱之為“狼溝”。狼溝東西走向,南北兩側是荒草雜生、黃土裸露的山塬。

狼溝的居民們,在警察押著陳旭到溝裡指認現場後,已經慢慢將此事淡忘。以至於一位老住戶最近得知陳旭2019年才被執行死刑後,有些驚訝地罵道:“他狗日的,活到現在,我以為早槍斃了。”

陳旭過去的家,在狼溝深處桃園煤礦的一座家屬樓上,煤礦關閉10年後,樓拆了,那裡如今是一片新造的松樹林。過了松樹林往東,村民修建的墳冢遍佈,人稱“死人溝”。

案發多年來,警方在狼溝附近共挖出3具女性屍體,都已白骨化。

銅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民警最先發現的,是郭雲燕的屍體,就在狼溝深處一片槐樹林附近,除了墓碑和零散的生活垃圾,荒無人煙。樹林南北兩側均是陡峭的土崖,北側的土崖上,有兩孔廢棄的土窯洞。靠東側的,正是當年陳旭殺害郭雲燕的窯洞。

從陳旭家步行到此,至少需要8分鐘。如今,坍塌的黃土快要把洞口埋掉了,洞口東側的墳立起了墓碑。

第二具屍體,是在陳旭家往東100餘米的山洞內發現的。

根據陝西省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佈告,這具用被子包裹的屍骨,是一名葉姓女子,與郭雲燕一樣,她被害那年也只有19歲。她與陳旭同樣是在網吧認識的,女子被陳旭帶往狼溝的家中。2006年6月的一個上午,被反鎖在房屋內的葉某趁陳旭外出向鄰居求救未果。陳旭回家得知情況後,將葉某殺死。

一位曾經住在陳旭樓下的鄰居告訴記者,她對有女孩求救的事情,並不知情。

在她的印象裡,陳旭是個身材瘦高、面容俊秀的小夥子,只是從小手就不太乾淨。她家14英寸的彩色電視機,沒買多久就被陳旭偷走了。還是陳旭的繼母告訴她:“嫂子你別找了,電視已經賣到陝北了,等我有錢了賠你。”

當時的陳旭讓父親陳金河感到無奈:“這個事情,咋說呢,我的膠鞋、工作服,他都能拿出去給我賣了。我也說不上來他怎麼養成了這個習慣。”常常有人因被偷找上門來,陳金河就給人賠禮道歉,“從小就不叫人安生!”

偷東西、打遊戲、不回家,成為陳旭青少年時期頻繁發生的事,而陳金河處理此類事情的方式通常是打罵一頓。他曾給陳旭立下規矩:“不準帶其他人回家,無論男女。”他在家時,陳旭並未逾矩。“他怕我。”陳金河說。

作為父親,他心裡也明白,“我這個孩子太壞了。不能說我沒責任。這個孩子學壞,與我家庭有關係”。妻子在孩子還年幼時,就離開家了,他一人帶著兩個兒子。

“我一個男人,我要上班,我不上班,我這孩子要吃要喝呀。”他每天下午4點去煤礦,有時直到凌晨甚至天亮才能回到家。從礦上回來,陳金河經常去尋找兒子,幾乎每次都是在網吧或遊戲廳找到的。

2006年6月葉某遇害時,陳金河剛瞞著兒子去金華山煤礦打工不久。他向記者回憶,當時的事他不清楚。

“供述出來葉某,他純屬想立功,說是別人殺的。”孫永孝說,後來警方調取了全國70多位和陳旭指認的兇手同名同姓者的照片,在看守所裡擺好讓他辨認。結果陳旭說“沒有”,最後他承認是自己所為。

根據孫永孝的回憶,葉某失蹤時,陳旭還找過葉家人,以自己可以幫忙尋人為由,索要錢財。孫永孝在辦案過程中還了解到一起類似的情況,一位付(音)姓的女子失蹤後,“陳旭當時也答應幫忙找,還要過錢”。

第三具屍體,也是整個案子挖出的最後一具女屍,還是在狼溝。

孫永孝回憶,陳旭供述這起案子大概是2014年,這個埋屍點離郭雲燕埋屍地不遠。在狼溝挖屍體時,陳旭也被帶到現場。“我們挖不出來,他急啦,拿了我們同事一個鏟子,幾下就挖出來了。”經公安部鑑定,屍體屬於楊某某。

最終,這具屍體背後的命案,並未認定為陳旭所為,“原因是證據很差”。

“她的失蹤時間、失蹤地點、失蹤時有什麼特徵、失蹤時和誰接觸過,一概不知。”孫永孝告訴記者,由於時間過於久遠,被害人楊某的父母一個吸毒居無定所,一個長期服刑,被害經過誰也說不清楚。

但屍體被挖出來時,從捆綁姿勢可以看出來,“和郭雲燕是一模一樣”。孫永孝告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咱認定就是他捆綁下的。那只是你的分析,作為案件是要講證據的,沒有證據直接證實的情況下,只有不認定。”

“死刑的案子,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沒有證據,是認定不下來的。”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傳教育處處長張婉告訴記者,而陳旭之所以這麼做,是想“多活兩天”。

“所謂的這3具屍體,不是他今天一天供認出來,一天就挖出來的。”孫永孝說,“過一年後他供認這個,有;過兩年以後他說哪裡又埋一個,去一挖沒有;再供認說其他地方又埋一個,挖了又沒有。”這個說法與銅川市人民檢察院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講述的情況基本一致。

“就是專門拖延時間。”孫永孝察覺到,陳旭總在案子的關鍵時刻,交代新情況。

“比如說郭雲燕這個案子,咱們已經移送到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完畢馬上就要移送省高院的時候,他給你寫一份檢舉材料,檢察院又要把它返回來重新偵查。重新計算羈押期限,再延長羈押期限。”跟陳旭接觸過多年的孫永孝用“刁蠻”“狡猾”來形容他。

“要我說那就是個壞東西,恁長時間把人快煩死了。”陳旭的辯護律師告訴記者,“檢察院起訴的有好幾個,至於他其他說的(命案),查實查不實,幾乎都沒查實。”

11年來,郭茂運一直在等待兇手被執行死刑。

家中所有關於郭雲燕的東西,都被藏了起來,包括那份來自大連大學的錄取通知書。郭雲燕的照片,也從窯洞的相框裡被取了下來。晚上,郭茂運要喝上二兩酒才能安穩睡去,否則在夜裡總是胡思亂想。

他不敢去人多的地方,怕人們問起女兒的事。每年他都會詢問法院兩三次,兇手啥時候執行死刑。後來他才從法院聽說,陳旭又交代了新情況。

“法律規定,又發現新的犯罪事實,就要重新偵查。”張婉告訴記者。

“咱要確保向法律負責,確保向犯罪嫌疑人負責。”孫永孝解釋道,“向法律負責的原因是啥呢,案件不能漏罪,也不能漏人。向他本人負責是,人家檢舉,咱不能不去挖,不能不理睬,不能不給人立功機會。”

“空殼”現場

在這些“新情況”裡,除了挖出屍骨的3個埋屍現場外,陳旭還指認了另外3處埋屍地點,都在狼溝附近。但孫永孝說,這3個全是“空殼”。

最典型的一次,在狼溝山頂高家塬上。孫永孝記得,陳旭指認說埋屍的地方附近有3棵柿子樹。“我們開始僱了5個農民,把這塊地全部找遍了,沒有。”孫永孝說,“最後就僱了一臺挖掘機。”

多年以後,記者跟隨孫永孝重返陳旭曾經指認的埋屍現場。孫永孝指著3棵柿子樹旁的荒草地說,“從這裡開始,東西30米,南北15米,挖的深度1米至1.5米。”當時陳旭也被押解至現場,但那一次除了一些牲畜的屍骨外,什麼也沒挖著。

在郭雲燕遇害的狼溝,警方還曾挖過兩次陳旭指認的埋屍現場,均一無所獲。

“單人的案卷19本,是我幾十年經歷的最大的案子。誰要把這個案子吃透,沒有一個月時間看卷看不下來,裡面真話假話交叉。”孫永孝用“案情極其複雜”來形容陳旭案,“把好長時間都佔用了,但要保證他的個人權利,哪怕他說的是謊話。”

陳旭一直待在看守所裡,偶爾會出現在狼溝指認現場。陳金河每年往看守所跑三兩次,給兒子送些錢、秋褲、襪子等,但“案子還沒有定,不能見”。陳金河還記得,警方曾詢問過他,是否知道其他的案情。他說自己不知情。

記者在狼溝採訪時,多位村民向記者提及一位賣雞蛋的老人與一位釘鞋的男人,多年前也曾被人殺害,他們都猜測,會不會和陳旭有關係。記者向孫永孝求證,這位退休刑警表示,這兩個事情,還是第一次聽說。

即便陳旭已被執行死刑,孫永孝說:“不敢保證他的犯罪就證實完了。”

陳旭死後,孫永孝把法院張貼的佈告,細細看了兩遍,發現裡面未提及“強姦”二字。孫永孝表示,也能夠理解,由於屍體被發現時間較晚,挖出來時已經白骨化,作案現場的很多證據已被汙染,無法提取。

“總的來說,能夠認定這兩個(命案)執行死刑,就是對死者的告慰。”離開狼溝的路上,孫永孝說,這個案子在當時轟動銅川,“都知道陳旭這個案子是我辦的,我也出了個小名。”

孫永孝原本2009年已經退休,陳旭供述出葉某的案子後,2010年左右他被單位返聘回來,繼續參與指導陳旭案的偵破。從拘留到執行死刑,陳旭案拖了11年。

這11年,陳金河只見過兒子兩面,“剛進去的時候,說要見他媳婦和我,隔了一個窗戶,兩三米的樣子。”第二次便是陳旭被執行死刑的前一天。

那天,他接到來自法院的電話,“隱隱約約有感覺”。

陳旭被執行死刑後的第三天,陳金河去法院取回了兒子的火化證、骨灰寄存證和兩把貼著編號的小鑰匙。鑰匙是取骨灰時用的,但陳金河沒取,他暫時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骨灰這件事。

他不知道,如果以後陳旭的兒子問起來,爸爸是一個怎樣的人,他該如何回答。他也想跟被害人家屬道個歉,但至今不敢見,怕被打被罵,怕受害人家屬向他索要賠償。陳旭被執行死刑甚至讓陳金河覺得,“是一種解脫”。

如今,陳金河早已從金華山煤礦退休,小兒子在外打工,平日裡,他會花更多的時間照料小孫子。“像我那時候下午4點上班,天明才回家。”而陳旭留下的那個男孩,已隨其母遠走他鄉。

同樣來自法院的電話,也打到了郭雲燕的父親郭茂運那裡。11月21日午後,電話裡傳來陳旭被執行死刑的消息時,郭茂運在電話這頭一個勁地說“好好好”,當時就哭了,“這把仇給娃報了”。

郭雲燕的屍骨火化後也沒回家,當地有“沒結婚的娃不能回村”的風俗。晚上,郭茂運帶著兒子、孫子尋了個十字路口,給女兒燒了些紙,告訴她這個仇報了,還端來一碗魚。那是當天得到消息後,他讓兒子捎回來一條帶魚,親自在廚房給女兒做的。“給娃盡興的,娃平常愛吃。”

那個不到兩分鐘的電話,解開了郭茂運心中纏繞了11年的結。但這個消息,他一直沒敢告訴老伴兒。女兒死了,他沒拿到兇手家的賠償,只有3萬元國家救濟。這3萬元,郭茂運本來想留著養老,可是老伴兒一病,現在就得用錢。 (文中陳金河、郭雲燕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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