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禾珂
来源/同人法律传媒
“法学专业,选择做律师,法务还是考公检法的公务员?”
这是80%的法学生都会思考的问题,当然也不乏有20%的人秉着强大的信念从一开始就选择了自己的职业路径。
于是这80%的人犹犹豫豫、战战兢兢,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否适合自己,那20%的人也偶尔会在焦头烂额之时怀疑自己是不是选择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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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虑·选择
“我是不是选择错了?”
“我是不是不适合当律师?”
“真没意思,我不想再过这两点一线的生活了!”
“每天要处理各种合同、纠纷,还要经营在公司的人际关系,真的太南了!”
对,没错,大家都各有各的难!
法官说:我每年要处理300件案件,办案压力大到头秃!
法务说:我360行,行行都要会,同事就是客户,能力要求太高了!
律师说:我一天24小时都要保持手机开机,时时刻刻接受当事人的拷问!没有下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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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流动
1. 法官“下海”
1996 年我国《律师法》制定后,律师制度蓬勃发展。同时,律师的经济收入开始高于法官、检察官,并且差距越来越大,因而吸引了一些有志于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官、检察官。
四川省2005年至2008年上半年流失的873名法官中,有605人辞职从事律师等职业。辞职者的去向基本上是做律师,并且辞职的法官都是年纪轻、学历高的业务骨干。
根据苏力教授的调查,不论在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还是在上海、广东这些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都存在法官通过司法考试后便辞去法官职务“下海”做律师的现象; 在他访谈了广东、深圳和湖北武汉的一些法官后,也发现类似的现象。(参考苏力《法官遴选制度考察》,《法学》,2004年第3期。)
实际上,我国司法官流向律师职业的现象,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到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都存在。
2. 律师“上岸”
近十多年来,全国有不少法院、检察院公开选拔优秀律师担任法官、检察官,全国也有一些资深优秀律师经公开选拔后担任法官或检察官的。
但从全国范围看,终究还是少数。相反,律师界对从优秀律师中选拔司法官的导向反应淡然。
“在法国,司法官通常是根据家庭传统或个人性格所选择的职业。此外,被这一职业所吸引的还有一些没有野心的人,他们宁可选择简薄的待遇和安定性,以避免竞争中的偶然性、商业生涯中的风险和成败不定的命运。选择法官职业的人至少可以期待在就职后的若干年后能够在地方城市过一种平稳的生活。”(参考[日]大木雅夫,《比较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93页。)
通常,与律师职业相比,法官职业更为安稳,也更缺少竞争,因为他是以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出场的,身份和经济的基本保障都比律师职业更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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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原因
1.法官与律师
法官、检察官的物质收入偏低,工作自主性弱我国法官、检察官的物质收入偏低,工作自主性弱,职业荣耀感不强,已成为我国法律职业互动困境的现实因素。
“不是实在没办法,我不会想要离开。法官承载着我对法律的信仰,可是这点工资确实没办法体现我的价值,对家人也没有办法交代。”
“我离开了法院,去做律师,做律师初期是比较艰难,但收入远远高于我做法官时的收入,而且时间上是自由的,所以我不后悔。”
2.律师与法务
“太累了,我已经30多了,我已经不能这么熬夜、通宵。而且我还有两个孩子,不能这么全国各地到处跑了。”
对于新人来讲,律师转法务远远比法务转律师容易。但是法务转律师,多是工作时间就,手头有资源的资深人士。
“法务的天花板太低了,法总人在壮年,我没有什么晋升可能了,我觉得我不能就停在这了。”
法务需要不仅是专业,还有公司业务的掌握,要面对突如其来的需求和各路领导不专业的提问,不仅要考虑法律风险防范,还要有经纪人的思维,站在为公司盈利的角度。
无论是从法务到律师,还是律师到法务,都会有利有弊。做完法务转律师,从头再来的心理是否能调整?做完律师转法务突然面临更为复杂的关系网络,能力是否能跟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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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没有一项工作是简单的,在有限的选择和一定的妥协里,普通人往往只能选择一个自己最能接受的。
有的人能够接受用高强度的工作量换取较高的报酬,有的人接受安安稳稳平平淡淡的工作生活。
但事实确是每个人不可能总能提前看清楚这些得与失,不可能总想清楚那些利与弊。这时就需要变通。
每个出入法律行业的小白都想弄清楚律师、法务、公检法之间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区别,试图从差异中找到自己选择的理由。
但是人生并非是一条路走到黑的,职业道路也是。你我谁也不是全知视角,无法辨清楚所有的利弊。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同样可以运用到职业选择上。人生的大部分选择都可以有余地,要有勇气去选择,也要有勇气去改变。
但同时一定要审慎地思考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可以妥协的是什么?不要盲目选择与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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