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被困湖北,4月1号不能返岗公司就要把我的岗位公开竞聘,合理吗?

用户2079925597118350


根据你的描述,公司应该是要对你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而并不是辞退你,所以我认为理论上是合理的。

其实这个问题,换位思考的话,比较好理解。如果你作为公司老板,一个比较重要的岗位一直空缺,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转,这个岗位上的员工什么时间返岗位置。面对这种情况,老板能做的就是及时安排其他人顶上,先让公司能够正常运转起来。

此时的你,该怎么办呢?

一、及时了解疫情解封信息,做好返岗的准备,当一有解封的消息,第一时间回归工作岗位。当然从目前疫情情况来看,希望比较渺茫,而且返回工作地之后,你还要隔离14天以上,才能正常工作。

二、俗话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工作岗位被调整也不一定就是世界末日,360行,行行出状元,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新的岗位,说不定也会做出一番成绩。再者,接手你原来岗位的同事,短时间内也不一定能完成撑起来,等你回来之后,说不定还会由你来做。

三、工作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觉得老板不近人情,新的岗位又无法适应,也可以选择骑驴找马,找一份更好的工作。


职场探索者1号


被困湖北,4月1号不能返岗公司就要把我的岗位公开竞聘,合理吗?

非常合理呀,如果你由于疫情原因一直不能返岗,难道你的岗位要一直空着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吗?公司作为一家盈利机构,他们是不可能允许这种情况出现的。

王珍在广州一家公司担任出纳,她是湖北黄冈人,1月20号她就回到老家准备过年了。后来由于疫情爆发,她就被困在老家不能出去了。

公司2月10号已经正式复工了,由于出纳这个职位需要经常跑银行。王珍根本不能在家远程办公,领导只能临时安排财务部另外一个同事明娟兼任出纳,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就随时打电话问王珍。

但明娟本来自己就有很多本职工作需要处理,她根本忙不过来,而且她对于出纳工作也不太熟悉。到了3月初,明娟顶了大半个月之后,终于受不了了。她跟领导提出,要么让王珍马上回来上班,要么就招一个人进来做出纳吧,她实在兼任不了了。

老板没有办法了,他再三打电话给王珍确认最早能复工的时间。王珍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但是无奈现在出不了湖北。

领导只能直接跟王珍摊牌:“明娟有本职工作要忙,而且她不太熟悉出纳的流程,根本忙不过来。而你又不能马上返回广州复工,这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我只能从外面再招一个人进来,暂时顶替你的工作了。”

王珍听了心急如焚,但是她能理解公司也是无奈之举。王珍大概估算了一下,如果3月10号之后能够解封,她回到广州还需要再隔离14天,大约也就是4月份能够上班。她跟老板讲,如果自己4月1号能够上班,回到公司后她的职位要怎样安排呢?

老板安慰她道:“如果新招进来的人能力过关,等你回来后,你就带带她一起做出纳。如果这个新人能力不行,等你返岗后,我就把她辞退,你依然做回你的出纳不变。”王珍听了,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只要公司不是要辞退她就行。

像王珍这种情况,如果员工因为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这个职位空缺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转,公司公开竞聘职位,这种做法合情合理。

关键是要看员工复工之后,公司要怎样安排。如果公司的本意不是要辞退你,而只是临时的应急措施。等你返岗后,再重新视情况安排具体工作,这种做法完全没毛病,而且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员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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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念一


争取4.1之前回到公司吧,回到公司后努力把落下的工作追回来,加班也要努力配合。湖北很快就能解封了,除武汉以外的湖北省其他地区已经连续好几天个位数了。此时公司说什么都不要表现得太抗拒,好好配合。希望你能顺利返岗!


haoba12345


咱们先看一下题主的问题:被困湖北,4月1号不能返岗,公司就要把我的岗位公开竞聘,合理吗?

从公司角度出发,这样做显然是没有多大问题的,比较合理些。对这个问题分析如下:

你一直不在,却占着岗位,但公司要继续开展业务

从题主的描述中可知,你所在岗位应该是比较关键的,直接影响了公司正常运行。如果一直不在岗位,很多业务是无法展开的,无奈之下,公司才做出这个决策。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题主被困湖北,公司也充分考虑了你的情况,把时间截止到4月1号。

钟南山院士前段时间在回答媒体时表示,疫情在4月份基本上可以解决。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复工,包括湖北非重疫区都开始陆续复工。

所以说,只要题主不是在武汉等重灾地区,4月1号之前还是可以返回岗位的。

综上,题主也不必过于担忧,自己岗位会被撤掉的风险,因为疫情马上就会过去。

另外,公司只是把你岗位解除,并没有开除你,所以题主只要去正常上班,相信以你的能力,很快就会有一番作为。


阿伽陀药


疫情期间,在如此艰难的局势下,企业要维持生存、寻求突围,必须关键岗位首先运转起来,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若按部就班等人返岗,公司说不准不存在了。在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利益的平衡中,劳动者应当换位思考,与用人单位同舟共济、相互体谅、支持理解,尽量协商处理劳动关系相关事宜。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并未对不能返岗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对岗位公开竞聘是可以理解的!

4月1日前不能返岗公司才考虑岗位公开竞聘。

那么,员工4月1日前是否能返岗?无法返岗,岗位被公开竞聘,如何应对?

第一,随时关注疫情动态及政府有关复工相关通知,第一时间获悉当地区域是否可以通过当地防疫部门作体检合格后,由公司出具复工接收函,以合适的方式前往工作所在地隔离14天后,回公司返岗复工(湖北部分区域已有实行)。

第二,若在武汉等相关重灾区预期无法按规定时间返岗,可提前积极与公司协商在家办公或在线办公,在家/在线办公期间,积极配合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按时工作进度,适当妥协公司在家办公对应地适当降薪要求。

第三,做好两手准备。a.岗位被取代,返岗后竞争不力,被换岗的准备;b.疫情结束后,返岗被辞退的准备。真的被迫走到最后一步,公司除了发放疫情期间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标准工资,还应当以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对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雨过天晴,工作依旧、生活依然。


王者上不了钻石


公司因为员工不能正常到岗,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公开竞聘是非常合理的事情。关键看返岗后公司如何安排,再考虑是否是被辞退的可能,还是其他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一个类似的案例分享

公司做美工设计的同事小李就是来自湖北,这次因为疫情被困在老家,至今不能回公司上班。老板让人事发邮件,通知他3月中旬必须回公司上班,否则这个岗位没办法一直为他留着。
我们公司做水果电商的,规模小,美工设计和文案、运营都是比较重要的岗位,人数不多,每个岗位就一两个人。公司2月10日复工,有的同事因为疫情比较疫情严重,都根据当地疫情情况选择时间来公司上岗。老板对员工是否能来上岗还是比较弹性的管理,只是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复工后不能到岗上班的,需要在家远程办公。
小李因为身在湖北,与很多同事相比,会较晚来公司上岗,这个老板都比较理解,可是小李这次回家没带电脑,老家农村也没网络,导致与公司处于“失联”状态。公司近期要策划女神节活动,上架产品、设计活动海报,因为小李不能到岗,只好找外面的临时工代替,成本高很多。
人事把公司的决定通过邮件发给小李,并且截图再微信转发给他,小李知道,只要在三月中旬不能正常工作,那就意味着回公司后没有自己的事了。本想着跟老板解释说明自己不能工作的原因,但想着老板已经很厚道,在还没回公司的这段时间,2月份都按照全勤发放工资。

小李后来跟老板说,只要公司有招到更合适的人选,他可以选择重新再找工作。没想到老板说,只要他回来好好干,还是会给他留位置的。

二、疫情期间被困在湖北不能及时到岗,公司公开竞聘这个职位是否合理?

1.公司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公开招聘,合情合理。因为疫情,有的员工不能及时返岗,而公司又需要正常运转,这个岗位又比较重要,尤其是一些技术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这种不可替代性只能决定着公司必须重新招人来应急,否则因为一个岗位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这种可能性不太现实。
2.公开竞聘职位,意味着有几种情况:
1)如果你是核心员工,自然不会随意辞退你,至少因为疫情这种不可抗力的外在因素不会辞退你。这种情况那就意味着公司招人一方面应当下所需,另一方面可以给新人一定的考核期,如果合适,根据业务需求考虑是否去留,如果不合适,等核心员工返岗后,再以试用期考核没通过为由让对方走人。
2)如果你是普通员工,那么公开竞聘一个人,就意味着这个岗位,互相竞争。公司会综合判断新进员工和你做个对比,观察谁更加合适这个岗位。一旦对方更加合适,那辞退你就顺理成章了。
3)如果你本是公司可有可无的人员,那趁此机会辞退。如果这个岗位本身有多人,或者你来不来对公司整体运作影响不是太大,加上平时表现一般,那么公司就会趁此机会辞退你。

三、遇到自己的岗位被公开竞聘怎么办?

1.冷静分析,理性判断。不要一听到公司公开竞聘自己的岗位就火冒三丈,和公司怼起来,其实大可不必。遇到这种情况,还是需要冷静分析,多方面判断公司做此决定的初衷。相信只要自己有能力,是核心的员工,都不会因此被裁员的。
2.与公司充分沟通,给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一般来说,当冷静分析后,判断公司公开竞聘这个岗位的原因,如果公司是补充人员使公司有效运转,那么可以让公司给自己一个机会,那就是看返岗后,谁的表现更好留着谁,至少给自己留了一个退路。
3.如果公司是考虑辞退,那就按照辞退程序走。如果公司在员工未能返岗变相裁员,那就留好相关证据,一般来说,疫情当下,不可随意辞退员工,一旦辞退,就按照辞退程序给出相应的赔偿走人。
总之,被困湖北,不能返岗回到公司上班,公司又公开竞聘这个岗位,单纯这个动作其实是非常合理的。至于公司具体想法,要看公司如何操作,再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应对。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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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说职场


我个人觉得是不太合理的,毕竟现在是疫情特殊时期,被困湖北也是客观原因导致的,所以如果因为不能按时返岗的话就要被公开竞聘,感觉还是不太合适的。

当然,也得看你所在的行业和岗位具体是怎样的,如果真的具有可替代性,并且必须到岗才能开展正常工作的话,

那么领导这么做也是从大局出发,所以还是可以理解的。

因此,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1.及时和领导进行沟通

接到信息以后,及时和所在公司的领导进行沟通,了解一下公司现在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确认是否必须到岗才能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如果不是的话,可以建议领导把工作转移到网上办公,这样的话自己通过远程办公的方式也可以进行下去。

如果领导很强硬必须到岗,否则所在的岗位就要让他人公开竞聘,作为底层员工如果想继续在这个公司呆下去的话,那么也只好听从领导的安排了,毕竟胳膊拗不过大腿,只能顺其自然了。

2.在家办公,把手头的工作汇总梳理

不管最终领导的决定是怎样的,首先先把自己手里的工作汇总梳理一下,让自己心里有个数。

如果领导已经决定了让其他人替代你所在的岗位,那么接下来肯定要做工作上的交接,这样提前梳理以后自己也有个准备。

如果领导那里还有周旋的余地,以后可以在网上远程办公的话,这样也能保证自己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保持良好的工作效率。

3.利用在家的这段时间,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

通过这次事情也可以看到职场上的竞争是非常的大的,所以不防加强学习,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和素质,这样就算面临被裁员的情况,心里也会有底气,

可以找到其他适合的工作。

当然,如果有条件的话还是发展一份副业,这样在主业出现问题的时候能够帮助自己解决燃眉之急,不至于太被动。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是@冯阿元 ,分享温暖、有料、走心的文字给大家,关注我,一起遇见更好的自己。


冯阿元


【九九观点】这属于正常现象,公司领导不可能把这个岗位一直给你留着,尤其是这个岗位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前景,关系到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生产规划时。

一、公司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

在常规情况下,如果一个员工长久的不回公司工作,如果一个员工长久的不能跟上公司的进度,那么公司就会把这个岗位拿出来给公司中更优秀的员工。

只不过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领导不愿意让员工公开竞聘,而是直接指派一个员工去做这样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之下,公司领导掌握着绝对意义上的权威。

可是如果公司领导愿意把岗位公开竞聘,以公司员工共同竞争的方式来挑选这个职位适合者,那么公司领导就已经做了很大的妥协,这样一家企业从本质上来说差不了。

员工没有必要一直埋怨公司,也没有必要说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毕竟自己没有办法近期在这个岗位工作,公司领导要么把这个岗位砍去,要么把这个岗位转让给他人,合情合理。

我们不妨用同理心换位思想一下,如果自己有一个企业并且设置了该部门,这个部门当中有一个岗位,只不过这个岗位员工因为一些问题不能来工作,如果你是公司领导,你会怎么办?

你会把这个岗位一直流着,哪怕等一个月,等两个月,一直等那个员工来了,再把这个岗位交接给他吗?你能够保证把这个岗位交接给他的时候,他能够适应整个社会的发展,能够适应经济大形势吗?在这几个月的空白期中,还能够再一次回归自我吗?

二、员工接下来的两条路。

公司领导既然已经仁至义尽,并且给你规定了期限,而且这个期限是20多天之后,那就说明公司在这件事情上已经撇清了责任。

公司领导已经明确告诉你:如果在4月1号之前你不能够到岗,如果在4月1号的时候,你依然不能够在这个岗位上办公,那么就自动认为你的岗位失效。

可是请注意:这个岗位失效并不是说公司领导可以无条件的把你开除,也不是说你和公司断绝任何联系,仅仅是你不能够在这个岗位上继续工作而已。

如果遇到这种特殊事件,而且题主真的没有在4月1号的时候到达公司,那么将会面临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公司领导把你开除,并且给你赔偿对应的补偿金。至于补偿金的赔偿究竟是n倍还是n+1倍,亦或者有没有代通知金,有没有精神损失费等这些费用的话,则需要你和公司领导进行协商。

如果协商不到位,或者公司领导压根就没有赔偿你的意愿,你完全可以投诉公司领导,来获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种情况是给你安排其它岗位,只不过这个安排其它岗位,通常情况下来说不会比你现在的岗位好。

只会给你安排一个与这个岗位相差不多,或者在公司里面影响力不大的闲职,再之后究竟在公司当中怎样晋升,在公司当中怎样发挥自己的余热,需要看你的综合实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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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九九


当然合理!

在这里给朋友们纠正一种思想。那就是不要因为自已由于疫情被困,而无法赶到公司上班,公司便无权解除劳动合同。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事实上,只要公司所在地允许复工开业,那么公司便属于正常上班,员工便应该无理由不返回,那怕就是因疫情被困,无法赶回公司,那也只能是员工自身的问题,一旦超过公司规定的时间,公司便可以按自离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支付经济补(赔)偿金。

如果是公司所在地因疫情防控需要,而导致公司停工停产无法复工,那么公司便无权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停产期间工资依据有关规定支付,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

请大家认真读一读吧!

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

根据1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员工工资照常支付, 详细内容如下!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也就是说企业复工复产之后,这种情况结束,便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来处理解决。

②、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非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而现在公司已经复工复产了,那么题主就应该回到单位上班工作,而你因疫情无法返回,那只能是你个人的问题,公司便可以按照相关制度来执行。只要你不上班的时间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便可以直接解除!

所以,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因疫情防控或其他自然灾害,员工无法返回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题主的这个问题,公司已经算是做得比较人性化了,不存在任何问题。

客观的说,如果公司现在已经开始正常上班了,题主因疫情无法赶回公司,只要达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便可以直接按自离解除劳动合同。

而现在公司给题主将返回公司的时间,延长至4月1日,这已经是公司很人性化的处理方式了,为此这段时间公司将不得不额外支付费用,请员工代加班来完成你的工作。

假如题主因为疫情将被困到7月份,难道公司必须要为你留下岗位,等待这几个月吗?这对疫情之后的公司来说,本来生存都很困难,那岂不是太不公平了,这也与我们倡导的法治精神相违。

所以题主的这个说法,根本就是没有法理依据的,公司的这种做法也是合理合法的。

正确的处理办法是:题主尽可能在公司规定的时限内赶回去工作,如果实在不行便只有主动与公司协商,请求再延期几天!若是公司不能答应,便只好自已考虑新的求职工作。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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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如果公司把你的岗位公开竞聘,那么就意味要解除劳动合同开除你,正常给你补偿就没有问题。如果公司逼你自己离职,就搜集证据,到劳动局申请仲裁,没问题的。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各行各业都面临运营问题,也是要体谅公司情况。说白了公司都要活不下去了,还管员工怎么样。所以吧,积极和公司协调沟通,争取4月1日前想办法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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