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煙臺:建立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述法制度

煙臺市堅持開拓創新、實效管用、剛性制約的工作原則,在全省率先啟動了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述法工作。2月25日,煙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關於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述法工作的方案》,分別對述法對象、主要內容、方式步驟和工作要求等作了詳細規定,為述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述法對象為縣市區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

縣市區黨委主要負責人,主要圍繞充分發揮黨委在推進本地區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將法治建設納入地區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嚴格依法依規決策,堅持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教育等七個方面開展述法。

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主要圍繞加強對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積極推動法治政府示範創建工作,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行政規範性文件,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統籌推進對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等十個方面開展述法。

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主要圍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黨委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全面正確履行部門職能,依法制定部門規章或者行政規範性文件,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強和改進行政複議工作,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建立部門領導班子定期學法制度,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統籌推進對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等十二個方面開展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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