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容留、介紹失足婦女賣淫,通化一起刑事案件線上審判,被告獲刑

2020年3月5日上午,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法院第三刑事審判庭莊重肅穆,伴隨著主審法官呂晶法槌敲響,一起容留、介紹賣淫罪的刑事案件審理正式開庭。法庭中卻不見公訴人和被告人的身影,各方訴訟參與人庭審的實時畫面呈現在主審法官面前的屏幕上,原來這是一起利用智能審判系統線上審判的刑事案件。

本案中,被告人孫某2019年在其位於通化市東昌區某小區住所及同單元出租屋中,容留、介紹失足婦女劉某某等3人賣淫5次。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庭審依託智慧法院雲庭審系統,公訴人、被告人利用各自終端,在主審法官呂晶的主持下,嚴格按照刑事案件審理程序,進行充分的質證和法庭辯論,最終本案當庭宣判,被告人孫某被判處與其罪行相適應的刑罰。

容留、介紹失足婦女賣淫,通化一起刑事案件線上審判,被告獲刑

本案主審法官呂晶介紹到,本案的審理,是疫情防控期間,東昌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的一次全新探索,依託法院智能審理系統平臺,有機整合檢察院、看守所、取保候審被告人住所各終端平臺,將傳統刑事案件審理方式轉化為線上審理,全程留痕記錄,更為高效、高質的發揮出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職能。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疫情防控期間,正義的裁決“不遲到”,東昌區人民法院立足中心工作,結合全省法院系統“加強管理年”活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要求,不斷探索審判執行新模式,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履行人民法院神聖職能,全面促進各項工作紮實深入有序開展。 來源:東昌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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