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有學生說,你敢碰我一下,我就去教育局告你,作為老師的你怎麼看?

馬萬富


之類的問題在“頭條”可以說是“然火朝天”。面對這樣的問題,作為老師應該問為什麼?是不是有動粗的習慣?其他的同學被動粗過?另外該老師可能不怎麼受學生“待見”,要不怎麼會聽得到如此有威脅性的語言?管學生好像有“風險”,於是眾多高手指點:放棄了,不管了。這種見地居然贏得了眾口一詞的點贊,實在是不可思議不好理喻。一個班級只要有一個你不敢管,或者說你管不了的學生在眼前愰來愰去,說輕點,你心情好得了?說重點,這個班你怎麼管?如果一放棄就百事大吉,不會找“茬”,這個學生還不壞嘛。老師你們認為呢?我們經常講,“一個螺絲壞一鍋湯”。好像是螺絲錯了。哪個螺絲願意置身於這種“與眾不同”的環境中?是誰把TA放在“湯”裡呢?你也會有走眼的時候。

作為老師你為什麼要”碰”學生呢?為什麼一定要“碰”肢體呢?只能有兩個目的:教育、“立威”。首先說教育。既然學生公然威脅,足見教育效果不怎樣。豎立威信?我們不少老師,一廂情願,想通過嚇、吼、動粗來達到“立威”的目的。能達到嗎?威信是學生給的,老師只有通過處理師生矛盾,讓學生看到你的品德、能力、修養,才會贏得學生的尊重欽佩,威信自然就來了。

罰站是一個普遍現象,有個別學生不願離開座位,往往老師為了“面子”要去“碰”一下,何必呢?“碰”得動“碰”不動你都沒“面子”。老師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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