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明朝歷史上轟動大江南北的"蠶神殺人事件",究竟是怎麼回事?

疑今察古幾復


古人由於認知有限,經常將一些不可控的物體或者力量歸結於神。由此,演化出了很多的神祇,比如主管財富的財神趙公明、主管降雨的龍王,以及管理土地上莊稼生長的土地公等等。



同樣,各行各業也有自己的神祇,比如從事農業的人會祭祀三皇、山神、倉神、蝗神、土地神等等,從事漁業的人員會祭祀天妃、鄱官神等。從事運輸業的人員會祭祀馬神。而從事養蠶織絲業,在民間則祭祀馬頭娘,這裡的馬頭娘就是民間傳說中的蠶神。

古代神話傳說中,蠶神本是蜀地女子。有一段時間,他的父親外出,過了很久也沒有回家,這時他的母親非常擔心,於是向天懇求,誰能夠把自己的丈夫帶回來,便把自己漂亮的女兒許配給他。

話音剛落,家中養的馬奔出家門,過了幾天就把男主人帶了回來。女主人當時非常高興,不過看到帶回夫君的竟然是自己家的畜生,所以對嫁女一事食言了。

丈夫聽了妻子的賭咒後,立刻把這匹馬殺了,並且將馬皮晾曬了起來。後來,這家的女兒路過馬皮,馬皮竟然裹挾者她飛走了,當人們發現馬皮是,這家的女兒已經化成了一個蠶蛹。由此,民間奉祀她為蠶神。



既然成為了民間祭祀的蠶神,那麼馬頭娘就需要保佑蠶農們豐收,同時也會防止蠶農們虐待蠶蛹。

明代文學家陳洪謨撰寫的《治世餘聞》中有這樣一個故事。明朝弘治年間,有一起蠶神殺人事件。當時,湖州人以養蠶織絲為業,在湖州安吉縣有一個姓伍的大富豪,家中有大量桑樹林,而且還有數不勝數的蠶。

蠶的繁殖能力驚人,但桑樹葉的產量卻跟不上來。時間長了,伍家人便準備拋棄一些蠶蛹,於是,伍家的家主派遣了三個家丁拋棄了十餘框蠶,把它們埋到了一個地窖之中。

完事後,家中的桑葉還是不夠蠶吃,於是伍家的家主又派遣了三個家丁去臨近的集市上購買一些桑葉。三個家丁奉命駕船到去周圍集市採購,但當年的桑葉卻非常的稀少,無奈只能返回。



在返回的路上,三個家丁看到了一條非常大的鯉魚,於是三人將鯉魚打撈了上來,準備回家。就在這時,負責當地巡邏的官兵駕船例行檢查。

官兵問船艙中有什麼,三個家丁回答說是剛剛捕獲的鯉魚,於是官兵打開了船艙,並且搜查了一番。仔細搜索之後,官兵並沒有發現鯉魚,反而是發現了一條剛剛割下來的人腿。

三個家丁驚駭不已,面面相覷,於是官兵將三人帶回了浙江按察司。

當時審案,只要有證據,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實施大刑,所以官府將三人打的是皮開肉綻。終於,有一個家丁受不住了,招供說人是他們殺的,屍體就埋在伍家的地窖之中。



官府得到證詞,迅速組織了衙役前往伍家的後院,挖掘之後,所謂的十幾筐蠶蛹已經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一具屍體。屍體少了一條腿,傷口正好與船上發現的腿吻合。

鐵證如山,伍家的家主和三個家丁一同被官府判處了死刑。

事後,很多人瘋傳,這是伍家殺害家蠶過多,遭到了蠶神的報復。後來,這件事傳到了京城,更是引起了很大的轟動,成為了名噪一時的“蠶神殺人事件”。

顯然,所謂蠶神殺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唯一的解釋就是家主和家丁殺了人,之後準備毀屍滅跡。於是他們將屍體分割,然後,公開埋了十幾筐蠶用來混淆視聽。



之後,又把屍體埋在了當地,割下來的腿則由家丁以購買桑葉為名,帶上船準備拋棄,結果碰到了巡邏的官兵。

情急之下,家丁謊稱他們捕獲了一條巨大的鯉魚,其餘情況不知。不過,在嚴刑逼供之下,家丁最終沒能不住,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全部交代了出來。最終家主和三名家丁全部被處死。


我是越關


所謂的“蠶神殺人事件”記錄在《治世餘聞》一書中,案件發生在明朝弘治年間,地點在湖州,情節很詭異,大致過程是這樣的:

當地有一位姓伍的大戶人家,種桑養蠶。有一年蠶養得太多,桑葉的產量不夠吃,只好放棄一些蠶,一共有十幾筐,直接埋到土窖裡,任其死掉。

伍家又派三位家僕駕船去買桑葉,回來喂蠶。三個人到市上白跑了一趟,沒買到桑葉。駕船返回時,突然有一條几斤重的大魚從水裡竄上來,落入小船中。三個人大喜,準備帶回去送給主人。

三人半路要經過一個名叫皂林的地方,明朝時這裡設有一處巡司,負責盤查往來的船隻、貨物。三個人的小船有一點不尋常的地方,引起巡司官員的注意,就是小小的一隻船,卻用了兩隻櫓,跑起來特別快。於是官員追上去盤查,這一查果然查出了毛病,船倉裡竟然裝了一條人腿。

三個家丁也嚇了一跳,那個船倉裡明明裝著那一條几斤重的大魚,哪裡來的一條人腿?

這個已經屬於刑事案件,三個家丁被送到浙江按察司,投入了牢獄,嚴刑審訊,要他們交待人腿是哪裡來的,他們是不是在哪裡害了什麼人?

古人的審案手段是很可怕的,根本不會顧及什麼嫌疑人的權益,屈打成招的例子太多太多。而在這個案子當中,三個人的小船上藏了一條人腿,說明三人肯定有命案在身,或者瞭解某樁命案的實情,所以浙江按察司的審案人員毫不手軟,根本不相信什麼大魚的鬼話,只管痛打,要他們說出屍體藏在哪裡。

三位家丁熬不過去,只好胡亂招供說:屍體藏在伍家。辦案人員帶著他們回去尋找屍體,他們胡亂指了一個地方,挖下去,原來就是埋蠶的地方,十幾筐蠶已經無影無蹤,挖出來的竟然是一具少腿的屍身。

後來,伍家的主人和幾位家丁伏法,這一件“蠶神殺人事件”,傳遍大江南北,並傳到了京城,越傳越神。

今天我們已經無法還原案件的真相,但個人認為以下這些是可以明確的:

首先可以確定,這樁案子與蠶神無關,也與大魚無關,許多東西是在流傳的過程中添加進來的。甚至不排除《治世餘聞》的作者也進行了某種加工。

因為此書中是有一些荒誕的記載的,比如記載了南昌府一處城隍廟的地面上長出一塊石頭,幾天之內長到了三四尺高。再比如,書中記載太湖邊上的一座山向著湖中移動了幾畝地的距離,直到一位村民大喊一聲,那山才停下來。

其次,關於這個案子的幾點基本事實:一,在伍家找到了一具不完整的屍體。二,在小船上發現了一條人腿,屬於那具屍體。三,家丁知道藏屍的地點。

第三,不確定的部分:

死者是誰?他(她)與伍家、與幾位家丁是什麼關係?真正的死因是什麼?這些可能在當時審案的過程中已經有確切的答案,但被故事的記錄者略去。

第四,從邏輯上講,既然死者的屍體已經被妥善地埋藏起來,兇手就沒有理由再費事把一條腿拋掉,更不會在大白天裡帶著這條腿到處跑,並大搖大擺地在巡司的面前經過。

所以個人認為,這只是當時一件刑事案件,兇手極蠢,或者有某些非常偶然的因素,或者有些陷害的因素。


於左


“蠶神殺人事件”發生在明弘治年間,案發絲綢也最發達的浙江湖州。當地有一個伍姓大蠶絲商,伍家以養蠶產絲髮家,富甲一方,光桑樹林就幾百畝。隨著蠶寶寶不斷繁殖,銀子流水般進入伍家倉庫。

沒幾年,伍家遇上了幸福的煩惱,蠶寶寶繁殖太快了。小傢伙們每天就重複吃—拉—睡,把自己養的白白胖胖,然後給自己織一個窩,睡個長覺,再變身蠶娘準備繁衍後代。它們的窩,就是伍員外垂涎的寶貝。

見過養蠶場的都知道,走近了,耳朵裡傳來的都是“沙沙沙”的蠶寶寶啃噬桑葉的聲音,一片桑葉,一條蠶幾分鐘就吃光。估計伍員外家,負責採桑的隊伍不會小,否則根本供應不上。

這倒其次,關鍵是蠶孃的繁殖能力非常強,一次產卵幾百甚至上千枚,小傢伙們一孵化出來,就立刻加入“食客”大軍。問題是,桑樹生長的速度遠遠跟不上“食客們”的繁殖和進食的速度。

伍員外愁死了,就四處花錢買桑葉,無奈但凡有桑樹的地方,桑葉都供不應求。蠶寶寶們還很挑剔,除了桑葉別的都不吃。“饑荒來臨”,伍員外咬咬牙,讓僕人們實施“減員政策”,一次性活埋了幾十箱蠶寶寶!

即便如此,伍員外還是不停催促僕人外出尋找桑葉。一天三個僕人奉命外出,轉悠了一天,一片葉子也沒買到。三人垂頭喪氣,划船回家。

半路上“喜從天降”,一條大鯉魚突然從河裡蹦到船上,小哥仨一掃頹廢,手忙腳亂按住鯉魚塞進船艙,喜滋滋地划船回家。

半路遇上了官府的巡邏船隻,衙役們就發現前面一條空空的小船,似乎裝了什麼沉重的物體,吃水很深,便攔船檢查。僕人一打開船艙甲板,嚇得魂飛魄散,船艙裡哪有什麼鯉魚,只有一條血淋淋的人腿!

一頓大板子,哥仨皮開肉綻,誰也說不清鯉魚怎麼就變成了人腿。重刑之下,有個僕人胡亂招供,說是和主人一起殺人了,並將衙役帶到埋蠶寶寶的地方,說這就是現場。衙役揮鍬挖開土層,只見裡面赫然埋著一具缺了一條腿的屍體!

如此鐵證之下,容不得伍員外不招供,很快他和三個僕人,都以殺人罪伏法!

這件事被傳得沸沸揚揚,並被當時的文學家、兵部侍郎陳洪謨記錄於他的作品《治世餘聞》。人們都說,是伍員外殘害蠶寶寶,得罪了“蠶神”,蠶神設計報復了伍員外。

其實,這個故事打眼一看就是漏洞百出,荒誕無稽,根本沒有嚴格的證據鏈,連死者的身份都沒搞清楚,怎麼可能隨便下定論?況且,史書對這件事根本沒記載,陳洪謨的《治世餘聞》只是個人作品,可靠性不強。

幾乎可以斷定,這就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被人傳播的過程中,添加了因果報應的成分。自古無論哪個行當,都有對應的神祇,對神祇的敬畏就是行業之“道”,是天理。在世人眼裡,伍員外虐殺蠶寶寶,無疑是逆天理的惡行,蠶神絕不會坐視不管。

今天,我們把那些違背科學的事件,一律斥之為迷信。其實迷信並非都是壞事,有時候它所體現出來的敬畏之心,對於社會道德的塑造,和人們行為規範的約束,還是很有積極意義的!


尋根拜祖


明朝神秘“蠶神殺人事件”,究竟是怎麼回事,蠶神真的顯靈了嗎?

蠶絲是絲綢的主要原料,在明代的經濟生活中,絲綢的地位十分重要。尤其是江南地區,養蠶和種桑樹已經告別了小農經濟,變為商品化、規模化生產,江南地區也成為當時最重要的絲綢產地。

比如曾經熱播的《大明王朝1566》就是以改稻為桑為主線展開的故事,也說明當時的蠶桑業相當發達。

明朝伴隨著蠶桑業的發展,其民俗和祭祀活動也相繼出現,蠶神便是其主要祭拜的對象。各行各業都有祖師爺,到現在也是如此,造紙業可以祭拜蔡倫;建築業一般祭拜魯班;如果是醫藥業,可能要祭拜孫思邈;甚至於娛樂服務業,也可以祭拜管仲。

有些祭拜是行業流傳下來的規矩,而有些可能只是為保平安,求個心安。

掌管蠶桑業的神仙便是馬頭娘!

據民間傳說,有一位父親外出很久都沒有回來,家中女兒等得很著急,天天盼著父親能回來。為能見到父親,焦急的女兒對旁人說:

“如果誰能找到我父親,並把他接回來,我就嫁給他!”

這位姑娘的家庭可能比較貧窮,沒有錢給別人,只能以身相許。家中的馬聽到姑娘的話,直接衝出了家門,過了幾天真的把他父親接了回來,父親詫異地說:

“我正想回家,但是沒有盤纏,正好一匹馬到了我身邊,我就騎著馬回來了!”

如果是個小夥子,可能姑娘就真的嫁給他了,但人和畜生怎麼能成親呢?

父親一氣之下,殺掉了這匹馬,還把馬的皮剝下,晾在了院子裡。這馬能為了姑娘接回她父親,很可能是天上的神仙轉世。很快,異變陡生,有一天,馬皮突然捲起了姑娘,掛在了大樹上,不久便變成了巨蠶。

村民把蠶拿回家養殖,從此開始了養蠶的歷史,這棵樹也被叫做桑樹,馬皮裹著姑娘成為“馬頭娘”。這傳說中透著森森詭異,有些許細思極恐之感。

而題目所講的“蠶神殺人事件”,是發生在明弘治年間,據說是蠶神報復導致。當時的皇帝是明孝宗朱佑樘,也是明代少有的英明帝王,其治下政治穩定、百姓安樂,多被後人傳頌。

湖州人多以養蠶為生,祭祀蠶神的也很多。在當地安吉縣,有個姓伍的養蠶大戶,生意興隆,掙了很多錢。有一年,進的蠶太多了,而桑葉卻買不到了,這下愁壞了伍老闆。

史料記載:

“因蠶多桑薄,飼之不繼,乃棄蠶十餘筐,瘞之土窖中。”

為了保證生產,那就只能捨棄掉一些蠶,於是伍老闆讓人把十筐蠶埋在了地窖裡。因為伍老闆還有大量蠶,如果長時間買不到桑葉,那損失就太大了。於是又命三個僕人坐船到市鎮買桑葉,可三人到了市場,左轉右轉,根本買不著。

三人只能坐船往回走,沮喪之間,三人看到水中有一巨大物體向船襲來,離近後一條巨大的鯉魚竟然跳到船上。雖然三人沒有買到桑葉,但得到這個大鯉魚,也算是有所收穫,三人把鯉魚裝進了船艙。

這時,不遠處一艘小船靠近,小船是巡檢的船隻,專管捕盜抓賊。由於鯉魚太沉,船隻走得很慢,這引起了巡檢官員的注意。捕快很快就上了三僕人的船,要例行檢查,有些像港片中海警巡邏的味道。

捕快進入船艙,竟發現了一條人腿,不僅捕快驚訝,也令三個僕人不寒而慄,那條人腿是哪來的?

而這條人腿明顯是被人剛剛切下來的,還流了不少血,這顯然是一起重大刑事案件,驚訝萬分地捕快迅速捆住了這三人,一齊抓進了衙門。

到了官老爺面前,三人也是腿腳發軟,一通“嚴刑拷問”後,有一個僕人扛不住了,對官老爺道:

“殺人,身屍見埋在家隙地內。”

人是他們殺的,屍體在伍老闆的地窖裡,隨後,捕快們迅速趕到伍家,在其地窖中發現了剩下的屍體。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既然在你家發現了屍體,這三僕人和伍老闆只能抵罪了。其中有不少蹊蹺之處,為何原本埋蠶的地窖多出一具屍體,鯉魚為何要此時跳上船,那具屍體是誰?

這事情發生後,以訛傳訛,很多人說,這是蠶神馬頭娘來複仇了。因為伍老闆害死了十筐蠶寶寶,蠶神就要伍老闆償命,於是這一切就發生了。

如果是馬頭娘復仇,可能是蠶神發現了伍老闆害死了蠶,生生變出一具屍體。而那個僕人是屈打成招,碰巧說出了屍體所在地,接著以命抵命。這麼解釋太過牽強,無法令人信服。

事實上,很可能是伍老闆和僕人殺了人,至於這人為何而死,我們也不得而知,或許是私仇、或許是其他原因。殺人之後最重要的就是解決屍體,這是罪證,要想處理屍體,就必須找一個隱蔽的地方,地窖成了最理想的場所。

地窖陰暗潮溼,一般人也不會來到這種地方,這也解釋了,為何伍老闆要把蠶埋到地窖。把蠶埋到室外不是更好,何苦要埋到地窖,如果腐爛之後可能還會散發臭味,這是一大疑點。

埋屍體那就直接全埋了,為何還要割下一條腿放到船上?

原本伍老闆也許是想肢解後拋屍,第一步選擇鋸下一條腿,這工作需要強大的心理素質,還要有把子力氣。這個工作應該是兩到三個人完成的,人的大腿骨很硬,在沒有專業工具的明代,況且這幾個人很可能沒有這方面的經驗,很難完成這一操作。

在割下一條腿後,由其中一名僕人,放到了船上,準備找地方拋屍。或許是因為切割屍體太過費力,或許是有其他不可抗力,也就說可能僕人把腿放到船艙之後碰到了其他人,為了不被發現,這條腿並沒有再次移動。

就這樣屍體被伍老闆埋到地窖裡,另一條腿只能由僕人想辦法處理掉。於是對外宣稱,僕人們是去買桑葉,以掩人耳目。這三個僕人很有可能都是知情人,在拋屍的路上,他們碰到了一條大鯉魚,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大鯉魚讓這件事情漏了陷。

如果鯉魚的事情是杜撰的,那麼就是由於其他原因。三個僕人被巡視的官吏發現,或許是由於他們神色緊張,或許是因為船行駛得歪歪扭扭。

這件殺人案件很可能是真實發生的,但其中有當事人的編造,加之史料作者也無法實地考察,還有當地人信奉神靈的傳統,所以真相變得如此撲朔迷離。

但不管怎麼說,這個故事都告訴我們,但做好事,莫問前程,做了虧心事,半夜鬼也會敲門的。


楊角風發作


我國古代以農耕立國,其中養蠶和種桑又是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雖然朝代更迭,但蠶桑和絲織業卻從未間斷。經過數代人的傳承,其發展反而越來越興盛。

到明朝中葉,蠶桑絲織已經非常發達,特別是江南一帶,更是家家種桑育蠶。

(育蠶繅絲)

要論繅絲工藝哪家強,那還得是浙江湖州一帶。

明書《廣志繹》就曾對湖州的絲織讚不絕口,稱其“甲於天下”。

所以,湖州一帶的蠶桑業更是發達。

蠶桑業發達,人們自然敬奉蠶神。蠶神保護人,同時也懲罰傷害養蠶業的行為。

明朝弘治時期的湖州地區,就曾發生過一起“蠶神殺人事件”。說的是有人由於埋了十幾筐蠶,被蠶神報復而殺人的事情。

由於案件詭異,在當時傳得沸沸揚揚,後來還被明人陳洪謨記在《治世餘聞》中。

那麼,這究竟是一起怎樣詭異的案件呢?

弘治年間,由於明孝宗勵精圖治,大力改革弊政,並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因此朝野為之煥然一新,呈現出“朝序清寧,民物康阜”的盛世局面,又稱為“弘治中興”。

盛世當前,湖州一帶的蠶桑業更是空前的興盛。許多人因植桑育蠶發家致富。

(明孝宗)

比如,湖州安吉縣的伍姓人家,便靠幾代人養蠶,成為當地財力雄厚的大族。

這一年風調雨順,伍家的蠶出得比往年要多得多。

這本來是一件好事,可是,由於桑樹種植沒有跟上,導致桑葉根本供應不上。

無奈之下,伍家當家人命3個家丁,將十餘筐蠶埋到了地窖裡。

完事後,當家人為了能保障足夠的桑葉,又命這3個家丁到集市上去採購桑葉。

然而,這一年由於家家的蠶都出得較往年盛,因此集市上居然沒有賣桑葉的。

3個家丁無功而返,駕船回家。

就在3個家丁正愁不知如何向當家人交待的時候,突然江面上波濤洶湧,小船顛簸不能控制。

只見波濤中隱約有怪物徑直向小船衝來,3個家丁不免大驚失色。只見怪物衝到船前,突然躍出水面,直接跌到了小船的甲板上。

原來,是一條尋常難見,大如簸箕的大鯉魚。

3個家丁大喜,急忙用漁網將鯉魚網住,拖入船艙之中,並打算將其獻給當家人,指望靠這條魚讓他們少挨幾句罵。

由於魚太大,壓得小船行駛得無比緩慢。這引起了正在江上巡邏的捕吏的注意,他們將船隻靠過去,上小船上檢查。

3個家丁一口咬定,船上除了一條大魚,再無二物。

但是捕吏仍然覺得可疑,於是在船上認真搜檢。結果,他們在船艙的甲板下居然發現了一條人腿。

3個家丁見此,嚇得面如土色,竟都說不出話來。

於是,捕吏將他們都帶回衙門,仔細盤問腿是誰的?屍身又在何處?

(提審案犯)

起初,3個家丁都說不知,於是大刑侍候。

3個家丁被打得皮開肉綻,奄奄一息。其中1人實在扛不住,於是胡亂招供說,人就是他們幾個殺的,屍身還埋在伍家的地窖裡。

主審官員便將他們帶至伍家,下到地窖裡,要他們當場指認。

認罪的那個人無法,索性將他們埋蠶的地方一指。

誰知,衙役們在那裡居然真的挖出一具缺了一條腿的屍身。經過仵作的驗看,那條斷腿正與這具屍身的傷處吻合。

明明埋的是十幾筐蠶,怎麼就變成了一具殘缺的屍體了呢?

由於伍家當家人和3個家丁說不清楚,再加上證據確鑿,最終他們只得認罪伏法,被處以死刑。

此案傳出後,在江南一帶引起了極大的轟動。本來大家每年清明時節,為了能保育蠶繅絲能有個好收成,都會極虔誠地祭祀蠶花娘娘。

於出於對神明的敬畏之心,大家都認為,這是伍家當家人殺蠶太多,觸犯了蠶花娘娘,所以才遭來橫禍。

(蠶花娘娘)

那麼,真的是蠶花娘娘顯靈,報復伍家當家人和3個家丁嗎?

顯然並不是,為什麼這樣說呢?

其一,想要處理十幾筐蠶,在野外挖坑掩埋何其方便,怎麼還需要下到深深的地窖中去掩埋呢?

其二,船艙裡的一條腿,只能說是殺人後,為了不引人注意,想要分屍後再分塊運出去拋掉,以掩蓋殺人罪行。

那個認罪的家丁,顯然是參與了這起殺人案,否則怎麼會知道屍體被埋在哪裡呢?

所以說,真實的情況,就是伍家當家人確實是殺了一個人,為了掩飾罪行,才謊稱要埋掉十幾筐蠶,並埋進地窖中。

這樣一來,大家都知道那裡埋了十幾筐蠶,也就不會去地窖裡挖那塊地。

同時,伍家當家人在分屍後,將其一條腿交給認罪的家丁,並謊稱要買桑葉,讓另兩名家丁隨同前往,以達到有證人證明的條件。

可是,偏偏是這兩名家丁一路上可能和認罪的家丁形影不離,所以他一直找不到機會下手。途中偏偏又捉到一條超級大鯉魚,把船壓的吃水很深,讓巡邏的捕吏起了疑心,最終導致案情敗露。

真相也許被查了個水落石出,但是當時的人們卻更願意相信是伍家當家人殺蠶太多,所以遭到蠶花娘娘殺人,嫁禍於他。

以訛傳訛,很快,這起命案就成了一樁詭異的神靈事件。

(參考史料:《治世餘聞》等)


張生全精彩歷史


中國是最早種桑養蠶的國家,中國的絲綢業歷史悠久,技術先進。早在兩千多年,中國絲綢業就達到了登峰造極的水平。

1972年,長沙馬王堆漢墓曾經出土了兩件素紗禪衣,兩件衣服皆是絲綢製品,重量都不超過50g。這兩件衣服的出土震驚了世界,當時人們不知道兩千多年前的古人是如何製造出如此輕盈的衣服的。國內頂級絲綢專家經過十三年改良蠶種、改良紡織工藝,才重新仿製出如此水平的衣服。


和中國大部分行業類似,絲綢行業也有保護神。但絲綢業保護神有兩個版本,一個是官方版本,一個是民間版本。

我國古代,官方往往奉嫘祖為蠶神。螺祖是黃帝妃子,相傳她發明了種桑養蠶和抽絲,織絲為綢,縫綢做衣,後人稱她為“先蠶娘娘”。

民間的蠶神來源於東晉志怪小說《搜神記》。

民間蠶神又叫馬頭娘娘、馬明王、馬明菩薩。相傳遠古時代,一家父女二人相依為命,陪伴他們的只有一匹馬。某日,父親出遠門,家中只留小女和馬。

日久,女兒想念父親,於是自言自語到:“如果有誰能接回我的父親,我就嫁給他。”

馬聽見此話,飛奔出門。不久,父親騎著馬回來了。

父女團圓,甚是高興。

幾天後,父親見馬不吃食,每次見到女兒都長鳴。父親納悶,詢問小女。女兒將情況告訴了父親。

父親大怒:我女兒豈能嫁給畜牲?於是殺死此馬,剝皮曬於院中。

一天女兒和鄰居嬉戲,將馬皮裹在身上說:“一個畜牲,還想娶人當媳婦,被剝皮了吧。”剛說完,馬皮竟然將女兒捲起來飛走了。

經過幾天尋找,人們在樹林發現馬皮化為繭,女兒化為蠶。有人將蠶養了起來,收貨的絲是別的蠶絲的幾倍。此後人們就敬此為蠶神,稱為馬頭娘娘。

蠶神在民間,尤其是江南養蠶地區,“信徒”眾多,人人對此都懷有敬畏之心。有人敬畏,就有人藐視。明朝就曾流傳著一件因為藐視蠶神而受到報應的故事。

明代文學家、嘉靖年兵部侍郎陳洪謨在筆記《治世餘聞》中記載了明孝宗弘治時期的一件關於蠶神的傳說。

弘治中期,湖州安吉縣有個伍姓地主,以養蠶發家,富甲一方。

一年因為養的蠶過多,而桑樹種植卻沒有跟上,導致很多蠶沒有桑葉可食。

沒有辦法,伍地主就派三個家丁將十幾筐蠶埋在了地窖裡。這種行為得罪了蠶神馬頭娘娘,於是蠶神準備報復。


雖然處理了一批蠶,但桑葉仍然不夠。於是地主又派三人去集市上買些桑葉。

結果三人去的晚了,集市上的桑葉早就賣完了。於是三人只好坐船回家。

在河上,三人看見水裡有黑物靠近,嚇得面無人色。哪知黑物忽然跳上了船,原來是一條巨大的鯉魚。

三人捉住鯉魚甚是高興:雖然沒買到桑葉,但是帶著這麼大一條鯉魚回家,老爺一定不會罵了。

三人正合計呢,當地官府的捕快正架著小船在河上巡邏。捕快看見三人,發現三人乘坐的船看著沒裝什麼東西,吃水卻很深,於是盤問三人情況。

三人說船裡有條大魚。捕快不信,上船搜查,結果在船艙發現了人的一條大腿,看著還是剛割下來的。

捕快將目瞪口呆的三人帶回衙門,嚴刑拷打,詢問事件詳情。其中一人熬不住,承認殺人,並指認伍家地窖是埋屍之地。

捕快帶著三人趕忙趕到伍家,招供的人指認以前埋蠶的地方。捕快令人挖開,想不到前面埋的蠶都不見了,替而換之的是一具死屍,而且缺一條大腿,正好和船裡的大腿相符。

鐵證如山,伍地主和三個下人認罪伏法。

這就是明朝傳的沸沸揚揚的蠶神殺人案。人們都說因為伍家傷蠶太多,這是馬頭娘娘來報復了。

你認為這是蠶神顯靈還是伍家使用的障眼法想要毀屍滅跡呢?


別酒流年


“蠶神殺人事件”和蠶神並沒有多大的關係,其實就是一起正常的刑事案件,並沒有那麼多的懸疑色彩,更沒有沒啥怪力亂神的現象,只不過傳的人多了,"蠶神殺人事件"

就成了一件十分神秘的案件了。

什麼是蠶神?

蠶桑在我國傳統的小農經濟模式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也因此由蠶進而演化出的蠶神,在中國古代的民間信仰中,也一直佔據著一席之地,蠶神顧名思義也就是專門掌管蠶桑的神明,黃帝的妻子嫘祖發明,並傳播了養蠶繅絲的技術,也因此被後世尊為“蠶祖”,後來在民間嫘祖也被奉為了蠶神。

中國古代一直對祭祀“蠶神”十分重視,上至皇室,下到民間百姓,在養蠶之前都會開展隆重的祭祀活動,有的地方甚至會殺牛祭祀蠶神嫘祖,另外在一些地區,祭祀蠶神不只是為了祈禱豐收,也有祛除疾病邪祟的寓意。並且在中國古代,的確有很多貧窮的人家,因為從事蠶桑逐漸致富的事例。

蠶神殺人事件究竟是怎麼回事?

相傳在弘治一朝,也就是明孝宗朱祐樘這一朝,明朝社會穩定,經濟繁榮,在湖州安吉縣有一戶姓武的人家,就是靠著蠶桑發家致富了,他家養的蠶越來越多,但是這家人自己種植的桑樹十分有限,平時需要賣些桑葉來養蠶,但是有一年養蠶時,桑葉的產量跟不上了,一時之間也買不到那麼多桑葉,十幾筐蠶養不了,只能讓家裡的三個夥計把十幾筐蠶全埋在了地窖裡。

夥計們處理完蠶後,主人又對他們說道:“雖然這十幾筐蠶處理了,但是還在有很多蠶沒有桑葉吃,你們還得去集市上買點桑葉回來喂蠶。”第二天三個夥計就乘船去集市上買桑葉,但是在集市逛了一整天都沒有買到桑葉,只能坐船先回去,在船上幾個人正愁著怎麼去交差時,河面一陣翻滾,一條鯉魚就跳上了船。

三個夥計就想著先把這條鯉魚拿回去給主人交個差吧,沒過多久就遇上了一艘在河上巡查的官船,對三個夥計乘坐的這艘船例行檢查,他們就問夥計們船艙裡裝有貨物嗎,三個夥計回答道就一條鯉魚啊,捕快進船艙檢查,哪有什麼鯉魚?船艙裡分明就是一條才砍下不久的人腿。

捕快把三個夥計逮捕了,在大牢裡衙役們對三個夥計一番拷打,審問人是不是被他們殺的,屍首藏在哪裡,很快有一個夥計就扛不住了,承認了人是他們殺的,屍體藏在了武家的地窖裡,衙役們趕到了武家去搜查,在地窖裡發現了一具少了一條腿的屍體,而十幾筐蠶卻不見了蹤影,三個夥計和主人一同認罪伏法了。

結語

這本來就是一起刑事案件,但是在科技還不發達,百姓普遍愚昧的封建社會時期,這件事情卻被傳為了武家殺死了太多蠶,被蠶神報復了,將十幾筐蠶變成了一具屍體,這種說法明顯就不可信,之前在地窖處理蠶頂多是個掩人耳目的做法,古代的這些養殖戶,通常都會有一個預算,有多少桑樹,能養多少蠶早就算好了,怎麼可能會出現多養了十幾筐蠶這種增加成本的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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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坤文史


中國作為人類歷史上最早養蠶的國家,自古對“蠶神”都十分崇敬,不論是在民間還是官家。清代著名學者高士奇在《金鰲退食筆記》中記載:“蠶壇方可二丈六尺,壘二級,高二尺六寸,陛四出,東西北俱樹以桑柘。”可見皇帝對“蠶神”都很敬重。在民間更是流傳著各種各樣對“蠶神”的傳說,還將在明朝弘治年間發生的一件真實的分屍大案歸結為“蠶神的報應”。

蠶神的傳說

對於蠶神的傳說有官方和民間兩個版本。

在我國古代,“官方”往往奉嫘祖為蠶神,《史記·五帝本紀》中有云:“黃帝居軒轅之丘,而娶於西陵之女,是為嫘祖。嫘祖為黃帝正妃,生二子,其後皆有天下。”唐代思想家趙蕤在一篇碑文中說:“嫘祖首創種桑養蠶之法,抽絲編絹之術……是以尊為先蠶。”

都是記載的是:五帝時期,軒轅皇帝取西陵氏之女元妃發明了養蠶,因此叫做嫘祖始蠶。從此嫘祖就成為了官方版本的蠶神。明朝嘉靖四年,撫浙中丞建“蠶神廟”,供奉嫘祖娘娘。

在民間傳說中有兩個版本:

清初文學家褚人獲在其筆記名著《堅瓠集》中簡明扼要地記載了此事:“蠶家所祀先蠶之神,實馬頭娘也”,據說蜀地有個女人,“夫在外久不歸”,她就賭氣說:“誰要能把我丈夫帶回家,我就把女兒許配給他”,話音剛落,“家有一馬,聞而躍去”,沒過幾天,竟載著那女人的丈夫回來了,女人高興極了,忙著給丈夫接風洗塵,馬在一旁長嘶不已。丈夫問是怎麼回事,女人才想起自己發的賭咒,丈夫悻悻道:“我旅費用完,正不知怎麼回家,便見這匹馬過來,騎上它回了家,但豈能因此就把女兒嫁給牲口?”竟舉刀殺馬,“曝皮於庭”。正好這家人的女兒路過庭院,“皮忽卷女飛去,掛於桑上,遂化為蠶,食桑葉,作一繭,大如甕。”後人就把那女孩的像塑造出來,取名馬頭娘,以祭祀蠶神。


晉代幹寶的《搜神記》亦講過此事,所不同的是女兒想念父親,求家中所養之馬載親人回家,並許諾與之結親,等馬將其父帶回之後,其父不但不認賬,還“伏弩射殺之”,將皮掛在了庭院裡。女兒心地歹毒,竟用腳去踢那張馬皮,恥笑道:“你是一個畜生,還想娶我當老婆嗎?”話音未落,“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好幾天後,才發現在一棵大樹上發現一個巨大的蠶繭,“女與馬皮盡化為蠶”,這個蠶繭綸理厚大,可以抽絲,“鄰婦取而養之,其收數倍”。人們便把那棵大樹取名為桑樹,“桑者,喪也”,從此百姓競相種植桑樹和養蠶,並奉此女為蠶神。

“蠶神”殺人事件

明代文學家陳洪謨所著《治世餘聞》中記載:弘治中期,湖州安吉縣有個伍姓蠶農,依靠養蠶發家,為了擴大產業規模,每年都留下大量蠶種。從而導致蠶越來越多,桑樹種植卻沒有跟上。於是伍家的家主就派三個家丁“棄蠶十餘筐”,埋在地窖裡。但是這還不夠,桑葉依然有缺口,於是三個家丁就被派去買桑葉。

這三位駕著船去集市,沒有買到桑葉。回來的路上卻撞大運,碰到一條大鯉魚主動跳上了他們的船,大概有幾斤重。三位想著可以將大鯉魚交給家主當做沒有買到桑葉的回報,於是就划著船回去了。不巧的是,當船到了皂林時,巡檢司看到他們船小,卻用兩個擼急行,因懷疑上船檢查。家丁們聲稱船裡只有鯉魚一條。巡檢司的人不相信,最終在甲板下的暗格裡發現一條新鮮的人腿。

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三個家丁吃了頓板子後,不得已承認人是他們殺的,並指出屍體埋在伍家的地窖中。主審官員立刻帶著他們到了伍家大院,下到地窖,先前認罪那人“妄指一地,發之,正是瘞蠶之處”,令人震驚的是,十幾筐死蠶都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具死屍,身軀完全,只是少了一條腿,斷裂處的傷口正與船中的那條人腿相合!鐵證如山下,三個家丁和家主一起認罪伏法。

“此事江南人盛傳其事到京”,引起各方議論,以為伍家是殺害家蠶過多,是蠶神給之予冤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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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由於科技發展水平的不足,人們對於一些當時無法理解的事情,往往用鬼神之說來解釋。比如一個國家的開國皇帝,那就是真龍轉世。其出身之時,必有異相。其稱帝之路,也必定大有玄機。典型的就是劉邦,什麼赤帝之子,什麼頭頂雲彩等等。

本文今天要講的一件事,就是發生於明朝年間,曾經轟動一時的蠶神殺人案。這個名字挺玄乎的,至於事情是否有這麼玄乎,且看下文。

蠶神殺人案始末

古代養蠶,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其地位僅次於農耕。因為由蠶絲所編織成的絲綢,歷來是貴族們的喜愛。到了明朝年間,養蠶更是成為了一件發家致富的捷徑。而這個故事發生的時間地點就在明朝湖州。

由於養蠶的利潤很高,所以當時許多人都以養蠶為生。而養蠶的人多了,那麼養蠶所必須的桑葉就會供不應求。當時有一個姓伍的人家,是養蠶大戶。他的養蠶技術十分了得,而他本人也依靠著養蠶發家致富。

可是漸漸的,這個姓伍的人察覺到了一絲不對勁。因為蠶的繁殖速度太快了,而桑葉的購買量卻遠遠不足。也許是貪慾佔了上風,伍員外並沒有減緩蠶寶寶的繁殖速度,而是命人出去大肆採購桑葉。然而桑葉本來就是供不應求之物,別人搶購還來不及,哪裡有多餘的桑葉給他呢?

無奈之下,為了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伍員外只好將多出來的蠶寶寶給活埋了。但是他依舊沒有死心,想要外出看看有沒有多餘的桑葉,於是命令三個家丁出發了。

結果依舊令人失望,市集上還是沒有多餘的桑葉,三個家丁划船回家。而在這回家的過程中,突然跳上來一隻大魚,這大魚足足有幾斤之重。三個家丁興高采烈地將大魚放好,準備回家報告喜訊,想要藉此免受伍員外的斥罵。

這時,一艘巡邏的官船靠近,進行例行檢查。這一查就查出了一樁血案。只見那乘放大魚的地方赫然出現了一隻人腿,至於那大魚,早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幾位巡邏檢查的官兵看見這麼一樁血案,馬上就將三人逮捕歸案。在一番嚴刑拷打以後,其中一個家丁扛不住刑罰,就招了,他只說了一句,將剩餘的屍體藏在了埋蠶的地方。

官兵們前往此處搜查,果然發現了一具少了一隻腿的屍體。就這樣,伍員外和三位家丁都被抓住判刑了。

幾個疑問

其一、這個故事中養蠶事件和血案事件唯一能夠產生聯繫的地方就是埋蠶和埋屍的地方相同。除此之外,再無聯繫,這不得不讓人懷疑這兩件事情的關聯性。

其二、鯉魚變人腿,顯然是無稽之談。既然是無稽之談,那麼就說明三個家丁放在船上的一開始就是人腿。那麼此事就變得耐人尋味了起來。這三個人是團伙作案,還是受人指揮,亦或是有人脅迫?

其三、三個家丁在拿到鯉魚以後,馬上就有官兵巡查,這未免太過不可思議。這就好比,你在街上走得好好的,突然來了個警察,要對你進行檢查。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唯一的解釋就是當時發生了某件事情,使得官員們不得不進行檢查。而那件事情,很大概率就是這樁命案。

理清楚了這三個疑點,就能夠大致清楚這件命案的脈絡,咱們試著還原一下。

首先,伍員外因為一件事情不小心殺害了一個路人甲,這件事情可能和養蠶有關(也許是伍員外的獨門秘訣),而此事的參與者還有三個家丁。

四個人將屍體埋了以後,為了擺脫自己的嫌疑,便將被害者的其中一部分運往外面,想要藉此擺脫嫌疑,而藉口就是買桑葉。

怎料事情敗落,三個家丁剛剛出船沒多久就被官兵抓獲。其中一個家丁因為受不了刑法,選擇了招供。而伍員外看見事情敗露,也只好承認。

當時的皇帝是明孝宗朱佑樘,是一位十分英明的皇帝。因此當時的人們生活水平應該不錯。而生活不錯就意味著政治比較清明,社會治安畢竟好。

而一樁兇殺案,在當時可能是十分罕見的,自然被作為一樁談資被廣為流傳。在這流傳的過程中,被一些吃瓜群眾添油加醋,就變成了如今所謂的“蠶神殺人案”。

結束語

也許此事的真正情況並非如我所言,但是這個傳說的漏洞本身就很大,那麼所謂的“蠶神殺人案”自然也是假的。歸根結底,這只是大家為了增加事件的懸疑程度而編造出來的故事罷了。


小云軒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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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弘治年間,在湖南安吉縣曾發生一樁離奇命案,此案被後世稱之為“蠶神殺人案”。此案初看,也的確有些離奇,待得破案之後,才發現不過怪力亂神,人云亦云吹吹牛皮罷了。

此案被明代文學家陳洪謨收攬於著作《治世餘聞》中,其中寫道弘治中期,蠶絲業盛行,湖南數地百姓棄田種桑,以作養蠶之用,許多貧苦人家,藉助養蠶而發家;原本富戶,買蠶賣絲更是賺得缽滿盆滿,人人皆雲養蠶好。

為擴大產業規模,蠶戶每年留存大量蠶種。蠶種越來越多,可桑葉供給卻跟不上,縱使出高價收購,也難獲新鮮桑葉,蠶戶只能是忍痛丟棄部分蠶種。湖南安吉有個大戶伍家,家族靠養蠶發家。他家世代養蠶,招募許多人手,售絲收入頗豐,可謂當地首戶。往年桑葉供給有餘,可唯獨今年雨水不足致使桑樹枯死不少,以至於桑葉不夠用。伍家主人只能忍痛命家丁“棄蠶十餘筐”,這些蠶被擱置地窖之中。為了彌補桑葉缺口,他命三個家丁拿銀子到外鄉購買桑葉。

三人駛船去外鄉,轉了許久也沒買到桑葉。三人認為晦氣,回家必挨主人罵,結果在回程途中撞上大運。駛船在水面行走之時,突然一條大鯉魚從水中一躍跳到船上,這條大鯉魚足有十餘斤重,鬚子長有一尺,魚尾呈紅色,鱗片足有酒盅大。好魚,好魚啊。

三人一想,沒買來桑葉主人肯定要罵,若是把這條大鯉魚送給主人,再說上幾句吉祥話,主人一高興,興許就饒恕自己了。三人輪番快速划船,船到了皂林時,被一群巡檢司的衙差叫停。衙差見他們船小,卻用兩個擼急行,便懷疑船上有朝廷禁售的私貨。衙差問詢船上有何物,三人說船上只有大魚一條別無他物。衙差不信,上船親自查看,結果在甲板之下發現有個暗格,在暗格之中赫然有條新鮮人腿。

好哇,好個殺人害命的奴才。不由分說,三人便被衙差扭送官衙。有道是根是木雕,不打不招;人是苦蟲,不打不行。一通水火無情棒之後,三人被打得哭爹喊娘,可死活就是不承認船上那條無名大腿跟自己有關。不說實話接茬收拾,其中一個實在熬不過,遂說出實話。

他承認人是他們三個殺得,屍體就藏在伍家地窖之中。太爺遂帶領衙差押解三人到了伍家,進入地窖查看,果不其然地窖之中有具屍體。這具死屍身軀完好,唯獨少了一條腿,將船上發現斷肢與之比對,傷口完全吻合。

不過奇怪的事兒來了,原本放置在地窖之中的十餘筐棄蠶不見蹤影,只多了這具無名屍體。坊間紛紛傳聞這是蠶神作怪,伍家這些年殺蠶太多,蠶神予以報復。於是乎“蠶神殺人”迅速傳開,人人皆認為是蠶神報仇。

然此案頗有許多蹊蹺之處,屍體是誰無從辨認,縱使蠶神報仇,也應該殺他老伍家人,不可能殺個外人藏在他家。再者只將一條大腿帶走又為何故?沒道理,實在沒道理。

說不定就是伍家主人與某個家丁合夥串謀殺人。這個家丁就是指認藏屍之地的那個,因為另兩個自始至終都堅持自己沒殺人,唯有他說了殺人,並且說出藏屍地點。極有可能主人與他合謀,先假裝將棄蠶放入地窖,而後以桑葉不夠需到外鄉購買桑葉為名,讓兩個不知情的家丁跟隨那個串謀的家丁一塊兒去,為的是作為時間證人。三人走的是水路,與主人串謀的家丁本想棄腿於水中,卻一直沒有機會。回程之時,那條大魚和巡檢司那幫多管閒事的衙差壞了大事,這也算冥冥中的天意安排吧。

不過還有一件事我不明白,為何只將一條腿藏在暗格之中,莫非是分批毀屍滅跡不成?另外此事除了三個家丁受到懲處之外,伍家主人一點事兒都沒有。說不定衙門早已知道案情真相,伍家主人給了衙門好處,那三個家丁純屬替死鬼罷了。

陳洪謨在《治世餘聞》中記載此事之時,曾在開頭寫道“弘治中太倉孫廷慎行販安吉,往來皂隸林”,而這件兇案是他的個人見聞。當地人信奉蠶神,因此一個普通人命案,通過孫廷慎吹牛的方式傳播開,就成了“蠶神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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