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兩人吵架,一人被活活氣死,家屬能不能要求賠償?

兩人吵架,一人被活活氣死,家屬能不能要求賠償?

兩人吵架,一人被活活氣死,家屬能不能要求賠償?

俗話說命“罵死人不償命”,坊間一句樸素的話,蘊含本問題的答案,那就是:你無須負致他人死亡的刑事責任,換言之,死亡結果不能歸屬於你的罵人行為,但並意味著你不負任何刑事責任,根據現場具體情況,你可能涉嫌侮辱罪,同時,你還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即民事賠償責任。以下筆者談談自已的看法,敬請討論指正。

兩人吵架,一人被活活氣死,家屬能不能要求賠償?

罵人行為的刑法評價

01 罵人雖然也是行為,但不能評價為刑法中殺人或傷害行為

實踐中能致使人死亡的行為多種多樣,如對死刑犯執行死刑的行為、大夫根據病人病情及本人要求停止用藥行為、格鬥場上打死對手的行為等,都因為得承諾或法定違法阻卻事由,否定行為的違法性,因此,不存在刑事責任的問題。那麼具備什麼條件才是刑法所評價的行為呢?

首先該行為要具有法益侵犯性;其次刑法評價的行為要具三性,即有體性、有意性和有害性;最後可以被刑法評價為某一具體犯罪的行為為類型化的行為,具體來說,該行為要滿足刑法分則關於該罪的行為要求。

殺人行為在行為人在主觀過錯支配下的身體肢體動靜,如用拳打、用腳踢、用刀捅等,與被害人身體毫無接觸的罵人行為無論如何也不評價為刑法上的殺人行為。也許有人要質疑:那被害人是怎麼死的?筆者的回答是:被害人基於特殊體質,如心臟病等特殊原因而死亡,這在刑法上稱為意外事件,阻卻責任,沒有人會對無責任的行為負責,這是現代刑法責任主義原則的要求。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既然罵人行為不能評價為刑法上的殺人行為,也就不可能存在殺人的責任,無行為就無犯罪,也是現代刑法所確立的基本命題。

因此,罵人致使他人的死亡的行為不是刑法上的殺人行為或傷害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你無須承擔故意殺人或過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也無須承擔傷害類的刑法責任。

02 你可能承擔侮辱罪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一般情況下,罵人行為難以成立侮辱罪,刑法要求情節嚴重方可構成,本案中,由於你的罵人行為致使他人死亡,當屬情節嚴重的情形,因此,你的行為涉嫌侮辱罪,本罪為告訴才處理的犯罪,如果被害人近親屬不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任何部門也不會主動追究你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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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為構成侵權,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罵人行為雖然不是刑法上的直接致他人死亡的危害行為,但評價為侵權責任沒有任何疑問,因為你的罵人行為致使他人死亡,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侵權行為、主觀過錯、侵權結果,行為與結果之間因果關係。侵權責任最終要落實於民事賠償責任。

01 本案適用的歸責原則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我國侵權責任法原則採過錯責任,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才承擔侵權責任,無過錯則無責任。本案中,你的罵人行為明顯有過錯,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因此,你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02 過失相抵規則

《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如果被害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你的侵權責任,根據現場情況,如果你們兩人互相對罵,說明對方也是過錯,因此,可以減輕你的侵權責任。

03 法定免責事由

《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條規定: 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規定: 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責任或者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由以上規定可以看出,侵權責任法規定的免除責任的法定事由為:不可抗力、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本案中,被害人的死亡屬於意外事件,並不是法定的免責事由責任,因此,不能免除你的侵權責任。由於你們雙方都有過錯,你無須隨便全部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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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負刑事責任與承擔民事責任並不矛盾

刑事責任是最重的法律責任,剝奪人的自由乃至生命,是對一個人的徹底否定評價,而民事責任一般表現為賠償責任,相對刑事責任來說,是相對輕的法律責任。因此,刑事案件的門檻比民事案件高得多,主要表現在立案標準上,同時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也遠遠高於民事案件,眾所周知的發生在美國案“辛普森殺妻案”,所有跡象均指向妻子的死就是辛普森所為,由於證據無法達到刑法所要求的證明標準,因此,辛普森無罪。但是刑事案件達不到證明標準,並不意味民事案件也達不到證明標準,因此,最終美國法院判決辛普森上千萬美元的民事賠償。

綜上,你無須負故意殺人或過失致人死亡及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但如果被害人近親屬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你可能要負侮辱罪的刑事責任。除此之外,你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即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對方也有過錯,可依法減輕你的賠償責任。在此,筆者提醒大家:罵死人雖然不須償命,但並不意味著罵死人無須負任何刑事責任,更免不了民事賠償責任,因此,動手是要付出代價的,動口也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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