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人缘、性格内向,同事打分低:辞退员工别以“价值观”装高大上


人缘、性格内向,同事打分低:辞退员工别以“价值观”装高大上


青锋

在成都一大型房产中介公司工作的何某,被要求“主动离职”。而被离职的缘由则是他的“价值观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合格。乍一听这很有道理,但听了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对媒体采访时的解释,青锋不仅要问,“人缘、性格内向,同事打分低”这些与价值观有何相干?

这家企业所谓的价值观考核,据称,包括上级打分、同事打分,有24个扣分项。而何某及其其他和他一样因为价值观考核分低被要求离职的四个人,在向有关负责人询问打分低的原因时,被告知“低分的原因”为:“人缘、性格内向,同事打分低”。

不能否认,一个好的企业必须有价值观,而价值观的标准则应统统置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下,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而何某所在的房产中介公司所谓的价值观,不知是否符合核心价值观标准,不得而知。

但是,即便是何某所在的房产中介公司的价值观没有偏差,但其给被离职员工解释的“人缘、性格内向,同事打分低”的原因,也与价值观没有多大关系。

且不说人缘,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的理解,有人会把小恩小惠、和同事间搞利益交换视作人缘好,有人则把坚持原则作为自己的为人处事原则,因此而让一些人不爽,遭致排斥。而性格问题是人与生俱来的。尽管后天有可能会被改变,但不同性格的人放在不同的岗位上,有可能发挥不同的作用,关键看公司怎么用人,发挥每个人所长,而不是用其所短。至于同事打分低,则有着不可预知的主观因素,有可能被一些心术不正的人所利用,不是哪一个人可以控制的。

说穿了,成都这家房产中介公司以企业“价值观考核”不合格让工作了四年的员工离职,就是把自己扮作高大上,而掩盖自己非法之行为。

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有着严格的规定,比如,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四种情形之一的,方才能辞退员工。而且,《劳动法》明确的其它可以辞退员工的条件中,也没有“人缘、性格内向,同事打分低”就可以辞退员工的规定。

据说,被要求离职的何某及其他四名员工均为劳务派遣。即便如此,以“人缘、性格内向,同事打分低”为由,高调称员工“价值观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合格就予以辞退,显然也与有关法律规定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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