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百亿平台善林金融被查封,投资者该怎么办?

静湖冷月


受“邀”来答这题,但先声明我没有参与过三者任何一家投资,所以对它们的了解仅限于新闻,以及我身边人亲身经历过与之模式相似的投资骗局,抛砖引玉,为大家做个简单的介绍,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庞氏骗局

无论是善林金融、钱宝网、e租宝,其他类似的平台,从已有报道来看,无非都是庞氏骗局的引申发展,万变不离其中。


所谓庞氏骗局,简单地说就是先许以高利息吸引第一批投资者,然后在继续加大宣传和营销力度(营销用在这我觉得都对不起这个词)吸引第二批投资者,用第二批投资者的本金支付第一批投资者的利息,以此类推。

由于第一批投资者拿到“高利息”,就愿意继续加大投入,而且会宣传给身边的亲戚朋友有个“好项目”,这样一传十 十传百,用不了多久规模就如同滚雪球般快速增大,前期因为规模不大,用后来人的本金去支付先来人的利息(至少10%,夸张的有30%以上)还可以维持,一旦到了后期尤其是客户资金增长速度跟不上付息需求,资金链就会断裂,老板要么跑路,要么投案自首,题目说的三个案子都是如此。


亲身经历新型庞氏骗局

至于我家人经历的和上面说的三家比起来,规模小,更隐蔽,更针对老年人,上面三家都是大平台,广告宣传什么大张旗鼓,而我说的这个更像社区活动。

怎么说呢,初期是给你讲课,养生啊保健啊,都是免费的,不但免费,每天去店里“打卡”还可以领一元钱(两个五毛硬币),这样老年人来回路费就有了,就更愿意来了,后来在推销保健品(产业链很丰富啊)的同时,推出投资给高息还带你去免费旅游,那一阵又是温泉又是采摘好不热闹,最后就露出真面目了,想要享受这些,得投资啊,投资一年16%的利息,比存银行合适的多,不少老年人不懂金融,不懂风险,就投钱进去了,我的家人也投了一万,因为我有个原则,一万以下我不管,超过这个数就要跟我说,我怎么说也是个在银行工作的国际金融理财师,要说专业性比我强的不多,当她跟我商量加大投入的时候被我制止了,我就一句话:

现在有什么项目能没有风险稳赚不赔一年赚20%,真有这样的项目大家都去做了,哪有什么秘密和门槛。

于是帮她去要回来这钱,10000元半年赚了800块还嫌少?当时还埋怨我耽误她发财了,过了没几个月,当时和她一批的人,都欲哭无泪,因为平台跑了,哦,或者说改头换面跟前面的公司没关系,钱也要不回来了,这事在我们这隔几天就上一次新闻。

所以说,投资者尤其是中老年投资者,本身对金融了解较少,投资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被这些所谓“高利息”“保本保息”所蒙蔽双眼,前两天一个经济学家说“凡是超过6%的理财产品要小心风险”,这话我觉得有些绝对,但以我的经验还真是差不多,现在能构建零风险投资组合的预期利率上限能达到6%真的很不错了,如果有高人能超过这个,我真的愿意虚心请教。

此外,如果你是受害者或者身边有受害者,一定要去报案,配合执法机关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说e租宝老板自首时,有人聚集起来去派出所要求把老板放出来继续经营还钱,还有的要求大家都不要报案,不报案就不是非法集资,钱还能要回来,这些都是错误观点,万万不可取。

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我是昇财经,原为您提供专业和接地气的咨询。


鑫财经


以前有个银行的同事,辞职去了善林金融,本来底薪3000,去了以后翻了三倍,吃饭的时候曾说过,每月收入不会低于3万,提成模式大概在3%左右,也就是说你拉来100万的投资,你的业务提成就有3万,那么客户收益多少呢,客户收益大概在年化8~11.5%,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善林金融拿了你的钱去投资,如果年化收益率低于15%,那么过不了多久就会崩盘,就以最近两年的经济形势投资想要获得15%以上的年化收益率,是相当困难的。

刚刚给他打了半个小时的电话,他说已经离职有一年了。

谈及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他表示:去年善林金融在全国开了一两百家线下的贷款端,主做信用贷款,抵押也做一点,但是不多。坏账率比较高,导致资金紧张。并且也有在做区块链项目,投资失利,直接导致崩盘。

在这里提醒各位网友,不要贪图高收益,高收益也就意味着高风险。

其实整个事件最大的梗,不在于此,而在于20天前善林金融斩获315全国质量诚信平台优秀企业

这奖杯上面估计连灰尘都还没有来得及落上去吧,还真是讽刺呢。



王龙说财


今天听说善林金融被查封的事件,然后去问了一下善林金融的某个员工,聊天的内容如下。




我本来抱着热心的态度,潜入了几个善林金融投资者维权群,结果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有人在之前投过e租宝投了几十万,血本无归之后,又投了善林金融,另一个投资者前期投的很多,利润也非常可观,回报率有20%,后来因为买房,把前期的资金撤了出来,最后只留下了15万,总体来说,收益能够抵掉亏损,他无疑是其中众多受害者中比较幸运的一个。

还有一个现象,比较寒心的是,本来想帮他们曝光,把被骗受害的经历发出来,让更多的人引以为戒,或者是帮他们咨询一个更好的挽救措施,然而他们却并不领情,甚至还骂我。


后来我想明白了,也许他们就是惧怕谁把这层窗户纸给捅破了,因为谁曝光了出来,就再也没有接盘者了,其实他们心里不愿意承认自己被骗,还是想忽悠更多的人进来接盘,只有接了盘了,他们才有可能把自己的亏损给补回来,每个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果一旦落到自己头上,都希望别人成为接盘者,自己好从中脱身,可是谁又能独善其身呢。


雨停了呀


题主您好,大家好!

最近善林案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讨论,影响很大,在投资理财方面只是个小白,不过我们公司对门就有一家善林的分公司,下面我来谈一下这家公司给我的印象!

首先,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家公司老是换名,我们公司搬过来的时候这家公司就存在,公司名叫善林金融,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改名了叫善悉商务,中间又多次改名,在善林金融法人周伯云自首的第二天,这家分公司就关门了,关门的时候还是善悉商务!



第二,我们在电梯里会听他们的员工讨论工资情况,一般员工一万多都是少的,有的都两三万,听一个员工笑着说自己要还7000多的房贷和两千多的车贷,看他并没有压力似的,工资应该不低。我们一直以为是高利贷呢!

第三,我们偶尔会听到该公司员工和投资客户之间通话,有时候员工的态度很不好,有一次在外面争吵了一个中午,声音很大,我们在睡午觉非常烦!



上面是我们对善林这家分公司的整体印象,希望警方能尽可能多的追回投资者的资金,挽回投资者的损失吧。


图说地理


百亿平台善林金融被查封,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案件和钱宝网、e租宝案有什么区别?

三家平台业务模式不一样:

善林是P2P平台,涉嫌的问题极有可能是非法集资犯罪,非法集资犯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而P2P涉嫌非法集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平台私设资金池和自融资金、审核不严导致风险行为等。

在多数P2P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中,特别是对于一些大型的P2P平台,多数涉嫌的罪名都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何,因为这个罪名比较好举证证明。多数平台不论是资金池问题,还是自融问题,抑或是拆东墙补西墙问题,本质上依然是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偿还投资人本金。

检察院在指控被告人时,只需要证明被告人没有合法资质,以公开宣传手段面对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承诺保本付息,就可以指控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多数涉案的P2P平台而言,如果涉嫌私设资金池或者自融,就有可能涉嫌非法吸存问题,此种指控的证明难度和压力就会小很多。

P2P平台吸收资金,到底只是属于银监会处罚的违规集资行为还是属于经侦介入非法集资犯罪,还需要侦查机关出具更详实证据才能确定。

钱宝网的业务模式类似于一个新型的互联网投资平台。用户从“任务大厅”中领取诸如观看广告、填写问卷、试玩游戏等任务,完成任务后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另外其欢迎用户以微商、电商形式入住平台,据公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张小雷等人依托钱宝网网络平台,以完成广告任务可获取年化收益率达40%至60%的高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涉嫌犯罪。如此高的年化收益,能够维持这么多年,在相关案件中属于非常少见的,但这只是公安机关的指控,相关的证据要等待本案公开审判,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专们质证后才能正式确认。

从罪名角度而言,目前钱宝网张小雷被逮捕的罪名被明确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是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如果采集到张小雷使用欺诈手段骗取投资人钱,挥霍钱财等行为,则检察院在起诉时可能会变更罪名为更重的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罪犯罪构成、处罚都有很大不同,处罚力度上集资诈骗罪最高刑可以是无期徒(2015年以前可以是死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论数额多少,最高刑是十年。因此,如果被定为集资诈骗罪,对张小雷就非常不利。

另外,不论是钱宝网案还是善林金融案,是否涉嫌单位犯罪的问题还有待调查,因为如果是单位犯罪,则张小雷和周伯云就会以单位犯罪负责人的身份接受相关处罚,按照相关司法实践,会比自然人犯罪更轻。

而e租宝则是对外是融资租赁债权转让业务模式,法院认定: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98亿余元。而e租宝的控制人因为有大量的挥霍行为,因此被判集资诈骗罪,领受无期徒刑。

对于善林金融而言,公安机关认定集资诈骗罪难度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要达到符合四个条件:没有合法主体资格,公开方式宣传,针对不特定对象,保本付息承诺,就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告人如果还有非法占有目的和使用了欺诈手段,就涉嫌集资诈骗罪。

而如果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意图证明行为人是集资诈骗罪,则不仅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行为人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还需要证明被告人使用了欺诈的方法和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

而不论是善林金融案还是钱宝案,对于当事人非法占有目的和欺骗手段的侦查应该是目前侦查工作的重点。

此类案件中,哪些员工会受到追究?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作了规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在钱宝网案中,被一同逮捕的,并不仅仅是张小雷1人被逮捕,一同因为非法吸存罪名被逮捕的共有12人,其他被逮捕人员都是钱宝网的相关高管人员。哪些人员会被认定应该负有刑事责任呢?

从条文上看,所谓提供了帮助行为,不能单看客观方面,而应该从员工的主观、客观两方面结合来判定其提供的帮助行为是否对犯罪有帮助,否则如果单看客观方面是否提供帮助,一个公司大部分员工的行为都在为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是否都要认定为从犯?这是荒谬的。所以在此类案件的辩护中,为主犯辩护,可以将辩护的重点放在其客观行为上,而为普通涉案的员工辩护,则需要把辩护的重点放在其主观是否明知,是否应该明知,是否有能力明知上。

投资人怎么办?

根据相关办案经验,此类平台一旦暴雷,公安机关会马上组织类似于资产管理会债权人清退管理费,督促相关的债务人借款人提前还款或按时还款,比如在某些p2p平台爆雷案中,警方会协助成立专门的管委会,要求借款人尽快还款。

从目前情况来看,据善林金融此前公布数据,2017年11月,平台累计注册用户超过37万功撮合资金出借近154万笔,累计成交额近48亿元,累计为用户赚取3.27亿元。


曾杰律师金融案件辩护


事情发生了之后,很多人来问我,感谢各位朋友的关心,我现在已经回到自己家中,一切安好。惊魂不定后,定下心给大家码字,所有一切来得很突然,警察当时禁止使用手机和电脑,所以对外的联系也一直联系不到,没有回电话和微信莫怪。我虽然是善林金融的公关,但是也是一名打工者,我知道公众需要了解最真实的情况,所以给大家一一叙述。

关于事件

2018年4月10日早上11点左右,上海市经侦大约300人(具体数字不清)来到善林金融总部;经过1分钟与门卫的短暂交流后,警察们大批次地进来。

经过了1天的处理,员工们饱受饥饿(没吃中饭),警察们于晚上6点多将公司员工解散。并告知善林金融总部从2018年4月11日将会被禁封,让大家都回家等待进一步通知。这是得到的最新消息

https://weibo.com/2556038417/GbzlFnWmr?filter=hot&root_comment_id=0&type=comment

网上看到的所谓内部公告,我个人意见是不相信。职场都被封了,公章也没有的公告不具备啥作用,应该是别有用心的人做的。

关于周伯云董事长

在我的印象中,周伯云董事长是一个比较勤奋机敏的人,大多入住汉庭快捷酒店,吃饭也比较节俭,不铺张浪费。每个晚上都会工作至凌晨2点左右,敬业的精神还是值得员工学习。但是在用人和企业经营方面,我觉得存在一些问题。

在未发生今天的事件之前,我曾以为我们在此次互金行业备案的浪潮中能继续前行,现在看来只是空想。

我知道人的品格决定不了企业的兴衰与成败,但是没有品格的人肯定经营不好一家企业。

关于想法

1. 相信监管部门会公开公平公正的对待此次事件,会合理妥善处理。

2. 相信有关部门会妥善处理员工的工资、社保、劳动关系等问题。毕竟耽误的是几千人的就业问题,拖延后也会成为大问题。

3. 建议投资者们在事件没有定性前,不要以讹传讹,不要做不理智的行为。

4. 建议投资者们在事件定性后,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要求,理性追偿。

5. 最担心的是投资者的利益,员工的工资可能就1.2个月的工资和社保的相关问题,但是投资者们可是毕生的心血,牵扯民生问题,要相信有关部门会妥善处理。

在善林的3年里,看到他的成长与跌倒,看到他的起起伏伏,竟没想到这次怕是再也起不来了。我对善林还是有一定情怀的,虽然不是什么好的公司,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替善林码字,也许我拿不到我的工资,也许是我站岗的最后一天,也许也没有也许。 假如做不了一股清泉,那起码别让我随波逐流…


以上就是你们要的真实情况,没有态度只有想法。 此内容为个人撰写,不代表公司立场,也不构成投资建议和其他非理性行为。


李小白


作为一个在金融行业干过多年的人告诉您,如果您是善林金融的投资者,那么第一时间到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报案,这已经不是第一起了,公安会帮助您妥善处理。

民间借贷出现这种问题也这样处理,因为即使公司很大,有资料档案,但万一电脑数据丢失那,还是有备无患的好。


投资大忌是什么?

投资第一大忌,不是把投资当投机,也不是亏损了不止损,而是本金的倾覆。

投资是一场马拉松,他最好的朋友是复利效应,而不是超额收益。

即使很少的钱,长期复利也将变为巨额。

一代“股神”的巴菲特年化收益率也才有40%,但时间长了就变成首富了。

只有把稳健,可持续当成是投资最大的目标,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理性投资者。


如何对待亏损?

直面事实,做好事后分析。

那一个战场活下来的士兵,不是从一个个弹坑中爬出来的。

那一个投资者,是没有交过学费的。

桥水基金的达里奥说过这样一句很有深度的话,

痛苦+反思=进步。


差在哪?

是像利弗莫尔一样,最后违反了自己的理念导致的亏损。

还是自己就不知道,还存在这样一个“大坑”。


前者,慢慢调理自己的心态。

地球是圆的,时间也是圆的,

周而复始,英雄必有用武之地,

吃饱喝足,来日再战!


后者,这是一条非走不可的弯路

走过荆棘之路,思考过后必得成长。

这时觉得前人说的话语是那么的对,

书中说的故事,不再是一篇小学课文,

然后你再对后人,说前人同样的话。


结语

我现在就是在对后人说我走过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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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点观察号


善林金融的事情已经有了最新进展。

4月24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发布通报,公布了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投案自首一案的详细情况。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等8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批捕,涉案金额逾600亿元。

你没看错,600亿啊,同学们,这是多少投资者的血汗钱。尤其是,由于善林金融更偏重线下门店模式,这其中大多数是中老年投资者的钱。这里面,也许是他们的养老金、或者准备着给儿女买房结婚的钱。

为了达到吸引投资者的目的,善林在全国开了1000余家线下门店,高薪养了一大批销售。据说,善林金融线下门店员工高峰时达到三万人,每个人除每年数十万元不等的底薪之外,还有高额提成。

事情发展到现在,投资者们的钱能够拿回多少,还很难说。最终要看善林的剩余资产可以折扣为多少资金。

按照e租宝的处理方式,这笔钱在交完税、还完公司债务后,才会被用于按比例归还投资者的资金。


科技考拉


我来说句公道话吧,这个事情一定要辩证的看待。确实,当今网贷p2p等出了很多问题,在借贷关系中确实出现了错乱,造成现在诸多高利贷吸血等负面消息,不过从另外一面看,p2p等,也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融资成本,高炮类就别比较。p2p网贷类属于救急不救穷(借款人大概就两类,一类确实做生意的,资金拆借等,另一类就是消费过度,以贷养贷),资金都是图利的,在法律范围之内争取利润最大化。试想p2p出来之前,民间借贷动则1毛起,还借不到,诸多民间借贷案件问题多如牛毛。取缔之后,民间借贷又被限制死,只能等着银行发力,我们拭目以待银行后期发力吧,说实话,我不看好,银行下沉肯定不会到位!民间借贷金融又回到了起点!老赖不该遵守契约精神吗,肯定要,难道创业失败不该承受失败的后果,而让投资人承担?那些虚荣心极强,只顾贷钱享乐之人不该承担后果?肯定要,这也是他们人生路上该承担的一个结果。不过这种借贷趋势确实该打住!!!已经验证了这种金融创新民怨沸腾,也应该为了后代考虑,年轻人的定力太差,经不起诱惑。等待新的金融借贷模式出现吧!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大4金


善林金融,是在2015年接触的一个平台,当时不是很了解,但是认识的从业人员绝大多数都是刚毕业的,很年轻,没有金融背景,完全是一个金融小白。2016年上半年的时候,认识了两个善林金融业务经理,通过一些聊天,交流,发现其模式有严重的缺陷,并且自融,资金池的违规操作明显,而且是国家监管单位所严令禁止的,所以出问题是预料之中的。

让人无语的是,认识的很多朋友都投了,而且之前一直做过预警,奉劝大家不要投,可是依然挡不住高息,返佣的诱惑。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拦不住啊!

如果出现了问题,我们投资者该怎么办?第一首先到当地的派出所报案报备,准备好必要的材料,比如合同,打款凭证,银行流水,收据,宣传资料,聊天记录等等。第二等待通知,配合调查。切勿非法聚集,过渡维权。

给所有投资人一个建议,花点时间学习投资理财的知识,找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不跟风,不盲目,不轻信,多思考,都学习,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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