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3 业内人士:“阴阳合同”在影视行业普遍存在

连日来,崔永元怒怼范冰冰一事持续发酵,崔永元曝范冰冰4天6000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偷漏税等潜规则,日前有了最新进展。据《法制日报》报道,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无锡,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相关情况有待后续由税务机关权威发布。

5月28日,崔永元微博晒出范冰冰的演艺合同,称她一部戏片酬1000万。5月29日中午,崔永元再次发微博称,1000万只是一部分,另一份隐藏的“大合同”价值5000万。

那么,影视行业到底有没有“大小合同”的存在,业内人士对此怎么看?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业内人士:“阴阳合同”在影视行业普遍存在

业内人士:

“阴阳合同”在影视行业普遍存在

首先,有必要了解一下什么叫“大小合同”, “大小合同”其实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阴阳合同”: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那么影视行业是否存在“大小合同”?记者联系到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著名制片人,他表示,这个是行业的“潜规则”,这种“大小合同”在行业内普遍存在,这个在他们看来就是比较“合理”的逃税方法。这位业内人士表示,拟定“大小合同”是避税的一种方法,严格讲是不合法的,片酬比较高的一线明星会用。但这位业内人士也表示,这种“大小合同”虽然在行业内普遍存在,有的明星有专业的律师团队,知道用“大小合同”有一定的风险,所以不敢乱用。

业内人士:“阴阳合同”在影视行业普遍存在

事情进展:

相关部门介入调查“阴阳合同”涉税问题

6月2日,崔永元微博有了新的爆料:“我家铲屎官说,这就是大小合同。小的是演出200万,大的是策划监制748万加90万,再拿一麻袋现金。这还不算一线的。我家铲屎官说,好像有个法律管这事儿。老有人通知我家铲屎官小心安全,我也得躲好”。

著名演员袁立曾因为合同等问题与浙江卫视“互撕”,这次,一向心直口快的袁立也加入到声援崔永元的队伍中来,近日袁立转发多条相关微博,网友@ice7366在微博说:“以前袁立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过,一大一小双合同,是为了少上点税。”对此,袁立回复该网友并调侃说:“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种秘密怎么能说呢。”

媒体人“连线记者”在微博表示:“明星片酬为啥屡限屡高,大小合同成为偷税漏税的手段之一。刘晓庆、毛阿敏的教训,并没有让某些明星收手。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拭目以待。”

对于崔永元5月28日曝光的“1000万合同”,范冰冰工作室5月29日发表严正声明,声明表示崔永元“发布泄密合同”,但并未否认该合同的真实性。但对于崔永元5月29日微博发布的内容,范冰冰工作室表示,该条博文虽未明确指名,却故意影射范冰冰女士;有媒体及网络用户宣称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的形式进行签约未经求证核实、“4天片酬6千万”是杜撰的。

业内人士:“阴阳合同”在影视行业普遍存在

针对“大小合同”等问题,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6月3日下午多次拨打范冰冰工作室工作人员电话,同时发去短信,试图采访范冰冰方面,截至目前,他们暂未对此事做出回应。记者从范冰冰工作室官方微博看到,除了5月29日,针对崔永元微博晒“大小合同”等发表严正声明,再没有回应此事。

此外,据“央视新闻”消息: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已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成都商报客户端 记者 张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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