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从大田到安溪,一百多公里,他竟“走”了20年……

从大田到安溪,一百多公里,他竟“走”了20年……

从大田到安溪,一百多公里,他竟“走”了20年……

“感谢法官不辞辛苦,让我通过跨域立案起诉,为我追回了欠款,化解了我20年的心结”。6月5日上午,八旬阿伯黄某英紧紧握着湖头法庭副庭长林建全的手,激动不已。

从大田到安溪,一百多公里,他竟“走”了20年……

1124元工资,欠了20年

原来,黄某英系大田县奇韬镇人。1998年黄某英以一天20元的工资受雇为苏某全(安溪县长坑人)修建水电站。工程完工后,苏某全为黄某英出具尚欠工资款1124元的欠条。刚开始,黄某英屡次通过电话催讨均未果。再后来,电话打不通,人也联系不上。黄某英想去法院起诉苏某全,但大老远跑到安溪打官司,来回各总费用可能都不止1124元。无奈,黄某英多次打消了起诉这个念头。

跨域立案,省去奔波

如今,20年过去了,但黄某英的欠款仍未能追回。

今年年初,黄某英听闻近年来福建法院为方便群众打官司,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跨域立案服务,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法院或法庭进行跨域立案,于是便给湖头法庭写信咨询跨域立案事宜。看过信件后,苏荣杰庭长立即电话回复,告诉黄某英可以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在大田法院进行跨域立案,以免来回奔波。

终于,在2018年4月18日,湖头法庭通过跨域立案系统接收黄某英的案件。

案件立了,黄某英一颗悬着20年的心也放下了……

从大田到安溪,一百多公里,他竟“走”了20年……

告错了人,一波三折

立案后,承办法官林建全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向“苏某全”邮寄送达了应诉材料。“苏某全”一拿到应诉材料,懵了,因为自己未曾雇佣别人修建水电站,也不认识黄某英,于是向法庭提交了答辩状,把相关情况向法庭说明清楚。

“难道被告想抵赖?”林建全一想,赶忙给黄某英打电话确认一下。

不过,由于时隔20年,黄某英一时也无法说清楚被告的情况,“开庭时间都定了,那我到时再去法庭一趟”黄某英说道。

多方合力,巧妙化解

6月5日,开庭时间到了,黄某英和苏某全都来到湖头法庭。这下轮到黄某英懵了,这不是他20年前的雇主“苏某全”。

原来,前来应诉的“苏某全”并非原告要告的“苏某全”。他们只是同一个乡不同村同名同姓的两个人而已。

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被告信息有误,属于主体不适格,应当判决驳回起诉。

“那我就撤回起诉,另行起诉”黄某英略显无奈。

“黄某英已是80高龄,维权不易,若另行起诉势必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林建全一边热心接待黄某英,一边思考着解决的办法。

考虑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在长坑,离法庭较远,而且去了也不一定找得到人,于是林建全与雇主苏某全户籍所在乡镇的人民陪审员,即本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陈文飞联系,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所在地声望高、人脉广、调解能力强的优势,请求帮忙查找苏某全。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陈文飞的帮助下,林建全要来了雇主苏某全的电话。可电话打通后,苏某全却表示人在外地,一时半会不便回来解决。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林建全将年迈的黄某英不顾路途遥远,特意来到安溪,又告错了人,等等情况一一向苏某全说明,希望苏某全能换位思考,体会黄老的不易,把一千多块的工资给付清了。

经过近半个小时的劝解,苏某全最终同意还款,并通过人民陪审员陈文飞微信,不但当场支付了黄某英被欠了20年的工资,连同黄某英工友的660元工资也一并支付。

最终,黄某英也撤回了起诉。该案圆满解决。

从大田到安溪,一百多公里,他竟“走”了20年……

近年来,安溪法院湖头法庭始终秉承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积极为外地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电话送达”“微信送达”等便民服务,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特殊人群,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进一步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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