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3 案例丨股東合夥協議書如何約定薪酬、權利、進轉退以及保護措施?

股東合夥人——工商登記

股東合夥人是指在工商局登記註冊的股東,是企業的最終所有者,也就是實股股東或註冊股東。

這是合夥人的最高階段,也是最緊密的合夥形式。而把股東合夥人聯結在一起的就是兩個字:股權

案例——股東合夥協議書

一、分工約定

甲乙丙丁四人作為公司的股東合夥人,分工如下表所示。

案例丨股東合夥協議書如何約定薪酬、權利、進轉退以及保護措施?

表 四名股東合夥人的分工

(一)股權轉讓:

原則上每個合夥人的股權不得隨意轉讓第三方;確實需轉讓者,必須書面提交股東會全體股東表決通過方可執行,否則視為無效。

(二)股權套現:

全體股東同意股份套現條件:

1.在公司IPO上市前,股權套現僅限於第四方投資人之到賬現金;

2.本項目獲得投資後,在不影響項目發展及徵得投資人(股東)同意的前提下,需要套現的一方可書面提交股東會多數表決通過後套現,被出讓的股權僅限於公司股東受讓;

3.套現額=自己所持股份比例×第三方投資到賬金額×(不高於50%);

4.下次套現時間為新投資者跟投之後,計算方式同上;以保證投資人信心團隊穩定及項目平穩發展。

二、薪酬財務約定

(一)在獲得投資前或項目盈利前,四名股東合作關係屬於持股免薪全職創業。

(二)該項目從創立之初即按照公司模式管理運作,由甲方暫時負責財務工作,定期向團隊彙報後全體股東簽字,以便作為融資的賬目憑證。

(三)該項目獲得首輪投資後,開始擴建團隊,引進財務主管及市場拓展主管等人才,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四名股東皆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三、分歧表決原則

(一)遇到某合夥人崗位工作的分歧,應該採取“專業負責制”原則:

即首先應傾聽專業板塊的股東合夥人(例如丙股東)的觀點及解釋,然後全體股東表決,如果全體股東皆不同意丙股東的解釋;

而丙股東仍堅持按他的方案展開工作,此時如果CEO甲股東不投反對票,可讓丙股東的方案執行,但丙股東須對執行後果負責,同時CEO甲股東負有連帶責任;

(二)針對發展策略的分歧,原則上應先展開用戶調研,聽取用戶建議;

之後由全體股東表態決定,如果全體股東仍無法解決分歧,則由CEO甲股東最終拍板定奪;

CEO甲股東承擔決定後果的主要責任。

四、入夥退夥機制

(一)新股東進入原則:

如項目發展需引入新股東,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專業技能與現有股東互補而不重疊;

2.需經過多數(或全體)股東面試認同;

3.股權比例需經過全體股東協商決定;

4.從全體股東按原股權比例稀釋。

(二)合夥人退出原則

1.某股東合夥人因能力、精力或時間不能勝任項目發展需要,已經嚴重阻礙項目發展,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與該合夥人解除合夥關係;

案例丨股東合夥協議書如何約定薪酬、權利、進轉退以及保護措施?

該合夥人之前的投資額在1年內分2次無息返還;該合夥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根據股東會按行規表決折算為相應費用補償;

2.某股東合夥人因主觀因素主動退出該項目,通過向股東會提交申請,經過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與該合夥人解除合夥關係;

該合夥人之前的投資額在1年內分2次無息返還;

該合夥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不做任何補償;該合夥人不再享有項目的任何權益。

五、保護原則

(一)所有股東合夥人都須對該項目的商業模式、軟件代碼和設計保密並承諾不對第三方公佈。

(二)所有股東合夥人都不能與任何第三方展開類似業務的合夥或合作,否則視為嚴重違約並自動退出該項目,不再享有該項目的任何股權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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